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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飞机上昏厥,明明有好转最后却死亡!提醒:这些飞行细节一旦忽视会危及生命!

2017-12-31 新加坡华人圈


坐飞机本是件平常事,

但厦门市民小符,

却因为一趟飞行,

让他痛失母亲。


意外发生!
乘客飞机上昏厥抢救无效


12月28日,厦门市民小符向记者公布了海航公司南昌区域负责人程先生和他的通话录音。这段通话发生在12月20日17点48分程先生宣读了事发经过。


符某某女士于12月17日(周日)下午独自出行,乘坐海南航空公司航班号为HU7440的飞机从哈尔滨出发飞往厦门,经停南昌,其座位号为35C。该航班于17日15:47左右进行旅客登机,符某某女士在登机前一切正常,意识清醒。



没想到,

在哈尔滨飞往南昌的途中

乘务员发现了异样↓↓↓


“17:00乘务员发现符某某女士晕倒在座位上,乘务组立即广播寻找医生,并报告机长,同行的38H和54C的两位旅客分别是护士和医生,他们过来为符某某女士进行查看,并给其服用了5颗速效救心丸,2分钟左右符某某女士意识恢复正常。经机长同意,乘务员将其调换到头等舱的2C座位就座,54C的旅客在其身边照看。机组人员曾询问过符某某女士是否需要紧急停降进行救治,又或者在经停南昌的时候进行救护治疗,而当时符某某女士告诉乘务员自身已经好转。”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紧接着,

在经停南昌期间,

符某某并未被送下飞机,

程先生说这样说的↓↓↓


“19:44航班在南昌正常落地。乘务员观察符某某女士身体状况比较虚弱,所以没有要求她下飞机,并且询问其是否需要联系家人。符某某女士表示自己能够联系家人,故而乘务员没有帮助联系。”“20:42航班正常起飞。20:52飞机达到安全高度,乘务员经过2C座位发现符某某女士昏倒,并立即叫38H的护士旅客前来查看,并广播询问有没有医生,但没有找到。38H的乘客当时判断符某某女士已经无意识、无心跳、无呼吸,需要立即展开急救,乘务组立即组成急救小组,协助38H的旅客对符某某女士进行心肺复苏,吸氧,并注射了1ml的肾上腺素。同时将情况汇报给机长,机长立即决定返航。21:17航班返航到南昌,21:25航班开舱,机场急救人员已经在等候。21:33急救人员将符某某女士抬下飞机,并由救护车在22:00到达医院,并对符某某女士进行急救。”


当晚10:00时,

失去意识的符某某,

被120送进了江西省人民医院,

但回天乏术。


家属质疑

机组是否延误了抢救时间?



在江西省人民医院的这份病历上,抢救医生记录:“患者符某某,女,55岁,因心脏呼吸骤停1小时,120送入院。120人员述患者1小时前于飞机上突发心跳呼吸停止……”


根据病历记录,

小符认为:

“妈妈在飞机从南昌飞往厦门起飞时

就已经停止了心跳”。

对此,

家属提出三点疑问↓↓↓


“一、作为机长,对飞机上一切突发事情有决定权,但是在第一段飞行发生意外情况后,只实施了在飞机上的急救应急措施,并没有通知地面做相应的后续应急措施,是否把病危乘客的生命安全放在心上?二、空乘人员如何对已经吃了5颗速效救心丸的乘客进行病情判断的?在南昌降落后,乘务员本应通知地面工作人员,将乘客送往医院,但是他们没有这么做,反而把昏迷的乘客留在了飞机上。这样的做法,是否延误了宝贵的抢救时间?三、家属通过飞机着陆时间,以及医院病历报告才得知她猝死于飞机第二次起飞期间,而海航公司对于这一情况是否存在隐瞒?”


海航回应
正在沟通,协助后续处理


记者在29日致电海航公司

南昌区域负责人程先生,

他说这么说的:

↓↓↓

他表示:“我们正在和家属保持着沟通,协助本事件的后续处理,但我个人不能接受你的采访,会有我们品牌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接媒体采访。”


29日晚截稿前,

记者没有接到

海航方面关于此事的回复。


律师说法
病发后是否最快时间送医?


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 陈奇斌律师: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在于乘客死亡结果与航空公司是否有关。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民用航空法的相关规定,海南航空公司必须提供与符明云相关的在飞机上及上下飞机过程中的所有证据,包括飞机是否适航;空调、舱压是否调试合适;机组人员抢救是否及时、适当、规范;各方面协调包括通知地面人员来解决问题是否及时、安排全面与否等,举证证明其对符某某的死亡结果没有责任。如果证明不了,乘客不需要去证明航空公司有责任。
    

同时,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一条之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救助措施包括了当乘务人员得知乘客情况后,是否对其积极采取了心肺复苏等一系列急救措施;在病发后,通过机组人员积极的协调,是否在最快时间内送医,等等。对此,航空公司应举证,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


相关新闻

坐飞机发生猝死?!

看似不常见的突发状况,

一旦发生却凶险万分!

↓↓↓


如果是加上乘坐飞机发生昏厥

这种情况就真是超多了

↓↓↓

特别是中老年群体

坐飞机还要小心这个病

它号称是长途飞行的“隐形杀手”

↓↓↓

“经济舱综合征”


“经济舱综合征”,又叫“下肢深静脉血栓”或“旅行血栓征”,它是指乘坐飞机经济舱的乘客,由于长时间坐在相对狭小的座位上不动,导致腿部血液循环减弱;又因机舱内空气干燥,机舱内气压较地面低,乘客体内水分容易丢失,致使双下肢静脉血液瘀滞发生凝固形成血栓;下飞机活动后血栓脱落,并随血液经右心室到达肺动脉,造成肺栓塞,轻者引起呼吸困难、胸痛等,重者可引起猝死。


当然

如果你属于下列情况

请尽量不要乘坐飞机

↓↓↓


到底哪些人不适合乘坐飞机?


心血管疾病患者。例如心肌炎、心肌梗塞患病后一个月以内的病人,脑血管意外病后两周内和恶性高血压患者。


另外,患有高血压的老年人也应当谨慎乘坐飞机。肺部疾病患者。例如患有肺结核、气胸、先天性肺囊肿的病人。


重感冒,以及耳鼻道疾病患者。由于飞机在高空上飞行,大气压很大,对耳鼻道疾病患者也会产生很大影响。


做过胃肠手术的病人,一般手术后10天以上才可以乘坐飞机。因为高空中气体膨胀,胃肠道内的气体膨胀可能引起胃肠破裂。


严重贫血者也不适合坐飞机。因为人体升至高空时,由于吸入氧分压降低,造成组织缺氧。


中老年人和疾病患者乘机时要当心了!

先咨询下医生才保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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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华人圈在这里祝大家在新的一年,事事顺利,好运连连!HAPPY NEW 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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