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张五常:经济不好楼市却飙升,到底发生了什么?

2016-10-17 时史洞见


责任编辑:李彤




文/张五常   本文摘编自2016年10月16日张五常在“复旦首席经济学家论坛”上的演讲


三十多年前,我回香港任教职的时候,一个朋友叫我多写文章,提供意见。我当时对他解释,我是从事学问的,我不是改革社会的,我可以不说,我可以说错,但是我不能说我不相信的。

我是抗战时期离开大陆逃难的人,我在大陆挨过饥饿,是不可能不关心国家的,就这么简单。我的关心是肯定的,希望国家好也是肯定的。


经济不好 楼市却飙升的三个原因


目前来看,中国是有很多问题的。八年前,推出新劳动合同法的时候,我就说会有很多地方发生负增长。现在看,有些地方是很明显地出现了负增长。但是没有人知道国家整体真实的统计数字,地方政府打报告上去的数字,因为种种原因很多问题我不想说,但是大家都知道,中国目前的经济情况是不好。

这种情况之下,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某些城市的房地产价格上升很快,深圳市、上海市、北京市、杭州市等等都在限购,假离婚也不行,这个现象是需要解释的。经济不好是事实,具体不好到什么程度,还很难说。但是某些城市楼价的提升,绝对是真实的。

经济不景气,楼市却飙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但很难解释。


我自己认为,基本上有三个不同的理由。三个不同的理由带来三个不同的现象,加起来就是楼价在某些城市会急升。

第一个理由就是新劳动合同法的推出。一些月薪是八九千块的人,基本上是没受什么管制,反而是三四千、四五千的劳动者比较麻烦。新劳动合同法的那些条例,政府虽然说不会主动地管理,不会主动地执行,但是你要拿一个新劳动合同法去搞事情是可以的。有很多地方的工人拿着劳动合同法的某一条,去勒索企业。但是到月薪八九千块那个层面,这个问题就比较少了。



这种情况之下,像深圳这种做高科技产业的城市,八九千块的工作很容易找,就产生了一个很奇怪的两极分化的现象。深圳人口的增长幅度没有统计数字,但是听起来是很吓人的。几年前,深圳只有几百万人口,现在达到了两千一百万,过几年就要变成三千万人了。有这个现象的发生,楼价当然上升了,深圳升得太急,深圳附近的城市比如东莞也跟着上去了,惠州也上去了,这是相当明显的。因为有很多人,尤其是中国念书念得比较好的青年,跑到深圳去。

杭州、上海、北京的情况也是如此的,那些青年开始集中到有高科技产业的城市,这些城市的劳动合同法对他们没有太大的约束,他们移民到这些城市,这是某些城市楼价上升的第一个原因。

第二个理由,目前的劳动合同法局限之下,在中国投资设厂根本没有办法做。你说到东莞去开厂,人家说你神经病,根本没得做。这就是钱都转到房地产的原因。

第三个原因最重要,全世界都在说人民币汇率要下降,另一方面,现在人民币出境是很困难的。你们知道地下钱庄很重要,他们协助小工厂做生意,但几十年来,我没见过地下钱庄这么难把钱转出去的。你想想看这个问题,人人都认为人民币要下跌,你想要保值,钱又出不去,就变成了“困兽斗”的场面,只能逼着你在国内买地产。当然,人民币会不会下跌我不清楚,但是全世界都这么说。



所以这三者合并,就促成现在这个情况。

如果要买楼,那当然是买高科技产业所在的城市的。以我比较熟悉的深圳来说,有华为这样的公司,杭州也有阿里巴巴这样的企业。假如要请一个很厉害的员工,在大陆起薪只要八九千块人民币,而香港需要两万块钱左右,美国请一个相同水准的人大概需要人民币四五万块钱。中国有这么多精英。

两年前我说,十年之内深圳会超越香港,他们不相信,但是我最近说,不需要等十年,现在已经超过了。


现在告诉你们,我还可以肯定地说,十年之后,深圳会超越美国的硅谷。你们敢不敢跟我打赌呢?

但是讲良心话,中国这么大的国家,是不可能都搞高科技的,现在很多工厂都搬到了越南、印度。本来中国制造是很厉害的,但是因为有劳动合同法的存在都搞垮了。我们是不可以没有这些制造工业的,可劳动合同法堵在那边。



现在人民币的弱势,国际上很清楚,所以中国政府也担心,不敢把人民币放出去,如果人民币蜂拥出去,一定会贬值,假如人民币维持前两年的强势,人民币是不会外流的,所以一定要把人民币维持在一个很稳定的局面。

西方有一些国家很希望中国发展不好,有些国家很希望把中国搞垮。如果把人民币搞得强势、稳定的话,出口、引进外资都会受影响,所以一定要撤销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而且还要保持当前的县域竞争制度。

可以改良制度 但不能拆散制度


其实,中国的制度是很好的,我写过一本书解释,说最好的制度也不过是这个制度,不要跟事实争议。中国有现在的增长绝对是人类的奇迹,从90年代到2007年,这二十年时间,绝对是人类历史没有见过的奇迹。不要跟成功争论,你不能左谈右谈,要静下心来问这个题目。


批评中国很容易,但不能只是批评。中国政府当然是有做对的地方,比如县域竞争制度做得就很好。中国有自己的文化,跟世界其他地方是不一样的,不要什么都抄外国的。你要搞清楚,什么算贪污,什么不算贪污。中国人送礼比外国人大方得多了,过年过节小孩子的压岁钱要很大一包,十年前月饼的故事你们都知道,请客吃饭是很普通的事情,这是因为中国的传统和风俗,再加上地方政府那种层层承包的设计,造成了县与县之间的竞争,才出现了人类史无前例的经济发展。


在调查一个中国县长的时候,发现他一个月才不过四五千块钱,加上应酬费一两万,他要帮助地方的企业做很多事,把企业安排得非常好,企业请他吃一顿饭,送一点礼物总是难免的。但现在这个问题很麻烦,又不准送礼。现在整个景德镇全部是负增长,你们去看看。



因为“反腐败”那一条线不是很清楚,有些贪污是明显的,但是那一条线怎么画,不是那么清晰。以中国的文化来说,这也是很难画清晰的。如果在中国设了工厂,假如水不清,山上流下来水很肮脏,你只要打一个电话给地方干部,他们就有人来帮你弄好。因为他把你的生意当做他份内的,他把一个县当成一个商业机构,为了要跟其他的县争取生意,所以他给你提供很多很多的服务。你都很难相信服务能够那么周到,其中包括喝酒、吃饭。那么现在的制度搞得很麻烦。


国家应该怎么做呢,如果你不喜欢这个制度,你就要改良这个制度,但你不可以在这个制度之下,这个不准,那个不准,那就把制度给拆散了。其实是因为现在的制度,中国才有了大发展。我说这个制度一定要再改,因为它不能够持久。


现在有个奖金制度,大概是以土地引进外资,然后有奖金制度大家就拼命做,导致土地越来越少,进而能够用来引进外资的土地也越来越少。现在不能再用以往的奖金制度了,这不是夸张的。


楼市过快上升很危险


事实上中国本身有很成功的地方,但我开始担心一个问题,我用方程式来表达,就是“W=Y/R”。这个方程式是费雪在二三十年代的伟大贡献。W是什么?是财富,以我们现在来说,楼价是财富,收藏品是财富,自己的学识也是财富。Y是年金的收入,就是预期的收入。R是利息率。这就说明,你的财富等于预期的年金收入除以利息率。这一点非常重要,换言之预期年金收入上升,财富就会上升。或者预期的利息率下降,财富上升。



预期收入上升,财富也会上升。因为收入的变动,会导致财富的变动。在房地产来说,因为租金的变动,会导致楼价的变动。因为租金变动要除以利息率,这个基本上是很可靠很有用,很简单的一个方法来看,怎么看财富跟收入的关系。


但现在出现了一个问题,在某些情况之下,财富转变了。美国1929年财富飙升,2007、2008年,楼价财富飙升,日本80年代后期,楼价飙升,显然不是因为收入变了,也不是利息变了,这种现象会出现的,但机会不多。而因为财富无端端的上升的很急,然后发生急跌,可能会带来经济的大萧条。


假如财富的上升,由于预期收入的上升,而真的当预期收入有上升的时候,投入上升是理所当然的,这是很合理的事情。假如财富无端端的上升,由于种种原因逼他上升,突然间跌下来的时候,就会有很大的麻烦,这是市场无从调整的,假设这种事情发生的话。为什么呢?很简单,假如我的儿女去念医,预期的收入上升,所以我今天多花一点钱也没有关系,因为未来的我的儿女快变医生了。这是预期的收入上升,所以我现在财富上升了。


假如突然间我的房子无端端的上升了一倍,我自己以为我将来收入会上升,而事实上只是你现在房子上升了一倍,上升了两倍,你事实上会把这个房子卖掉,而享受这个高收入,你可以做得到。但是在某些情况之下,楼价上升不是因为预期的收入上升,其他某种原因让他上升,楼价上升,那些以为自己将来收入会上升的人,计划就不一样了,你拥有一层楼,突然间变到一千万,你将来的话,你以为自己有一千万带来的收入,你想想,你预期的收入,这种无端端财富上升的,预期之后,然后将来生活都被改掉了,当它无端端又掉下来的时候,那就很麻烦了。


出现这种情况,我刚刚讲的这三次的经验,他们都没有脱离这个困境。预期的租金上升,当然是好事了,预期的收入好,你自己财富增加。假如这个楼价上升,是某种情况逼出来的话,那楼价下跌的话就会很麻烦。几十年都翻不了身的,这是日本的经验,这是很恐怖的事情。



那中国是不是现在到了那个地步呢?我的观点应该还没到,但是你现在这个情况,还是逼着楼价一直上升,所以说来说去都是要取消《劳动合同法》、取消《反垄断法》,再继续引进外资,你一定要鼓励制造行业,制作行业是很难做的,鼓励他们。然后人民币迟早都要放出去的,前几年的形势很好,应该放出去,我也写得很清楚。要像一个锚把它放出去,但是现在呢?假如现在放出去,我们适时的看到,人民币有弱势。人民币弱势的时候放出去会流得很厉害,人民币强势的时候放出去会很好,所以一定要把人民币搞好。


结论就是我们现在经济是有问题的,但是现在这些问题不是不能解决的。


相关阅读:


《勞動合同法》居然是一部“坑  人 的 惡  法”?




小编今天看到一条diao炸天的文章

文章是一个表哥写给表弟的一封信

表弟和所在单位有一起劳动纠纷官司

而身为律师的表哥


居然!居然!


让表弟停止打官司,并给雇主


赔礼道歉!!!

赔礼道歉!!!

赔礼道歉!!!



天下居然有如此靠北之事!

让我们先来看看信件原内容~





关于《劳动合同法》相关问题给逸民表弟的一封信  


逸民表弟:近好!


听我母亲讲,你正在与一家手机销售商打劳动纠纷的官司,你要我母亲请我给你出出主意。我怕电话中与你讲不清楚,因此,现在给你写封信表明我的态度。一是我不会给你出主意;二是我不能给你出主意;三是我希望你无条件停止这场打官司的行为,并立即给你的雇主赔礼道歉。至于你所遭受的所谓的“损失”,我全部承担下来,不就4000来块钱吗?我还出得起,我全额补给你好了。


为什么我要你这么去做,因为我希望你有一个正确的职场人生观。钱不是靠打官司打来的,是靠自己挣出来的。可以说,绝大多数企业主都希望自己的员工赚得越多越好,员工赚得多,他才赚得多,这是企业良性发展的表现。员工赚不到钱,这家企业可能处于经营困境了,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名有良知的员工,应该与老板同心同德去改善企业的这种不利局面,而不是为自己的工资没有发放或及时发放而与企业闹上法庭、对簿公堂。


我承认现在的《劳动合同法》是非常有利于你的,我也承认只要你坚持将官司打下去,你肯定会赢。但是,你赢得了这块官司,却输掉了自己的道义。这样的员工,在我的眼里至少不是好员工,甚至是刁民。其实,这部所谓的《劳动合同法》是专门扼杀小企业的一部恶法,为什么这么讲?因为对于大中型国有企业来说,由于其垄断地位,其员工待遇很好,大家是挤破脑袋也想挤进去的,《劳动合同法》对于它们是基本上用不上,对于成规模、成建制的民营企业,情况也差不多。但对于小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由于其处于企业发展初期,其商业模式、老板的管理经验都不成熟,难免会出现经营困难甚至倒闭的情况,如果国家负责对这些创业者的失败买单,你出现了目前的劳动纠纷,我一定支持你去告你的老板。但实际上,对于这些小企业主,他们承受的风险最大,他们失败了,就真正是一无所有了。


我这么讲,并不是说你作为劳动者的权益不需要保护,权益当然要保护了,何用《劳动合同法》,宪法都在呢!但我们能不能将心比心,换个角度看问题,企业主的风险其实最大,它交了税又提供了就业岗位,但万一倒闭了,谁又来保障他们呢?企业好的时候,加工资、发年货、送红包,企业不好时,没有这些了,难道就要跑,难道就要告?你心里不痛快就可以拍屁股走人,甚至还可以告老板,想过没有,老板还得苦苦坚持,他们的痛苦被谁知道,被谁理解呢!


我给你举个例子吧,那就是前几天的事,我遇到的一个小企业主,他对我说,现在他不开工厂了,再也不用交税,再也不用担心工商、税务,再也不害怕刁民了。其实,这部 《劳动合同法》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结果是政府输,企业输,劳动者输。它让创业更难,让你们这些人就业也就更难了。别告了,有本事,你就争取去中移动、中石油、中石化这些企业,那里基本上不需用《劳动合同法》。


可以这样说,这部 《劳动合同法》 阻碍了中国经济中最活跃的部分--民营小企业的发展,办企业的风险大大增加了,搞到企业倒闭了,你们这些劳动者又到哪里去讨要工资,和谁去签订劳动合同呢?国家给你签吗?给你签的话,都到国有企业去好了!真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给你说个道理吧,按照目前的《劳动合同法》来说,“全国劳模”这些人肯定是没日夜地加班工作,放弃节假日对他们来讲也是平常不过吧,但全国劳模所在单位几乎可以肯定没有给他们足够的加班工资!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的逻辑,难道我们能说这些“全国劳模”所在企业是违反劳动法最严重的企业吗?难不成每年一度的“全国劳模”评比应该改为全国“被剥削最严重的劳工”年度评比?严格按照这部《劳动合同法》,努力工作、勇于奉献就不能再被提倡了,你说操蛋不操蛋啊。


退一步讲,没有一个老板愿意和替自己创造价值的员工为敌,对于这些员工,企业家爱都来不及呢。你现在的情况是二个多月没给人家销售出一台手机,如果企业将你能够作为资产来核算,你就是负资产,他不是在创造价值,你是在制造费用!老板已经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给你报酬了,可以说已经仁至义尽了。你真的应该感谢这样的老板,而不应该去告他。你千万不要去学某些刁民利用这部劳动法作为懒惰、无能的护身符,甚至作为要挟老板的利器。


那些制定《劳动合同法》的人,要么是智商不够,要么是养尊处优惯了,不懂柴米油盐。他们除了所谓的虚伪道德正义感之外,什么代价也不愿意付出的,你失业了,他们会给你钱吗?


判断一个政策的好坏,不是看它的目的高尚不高尚,而是看它的效果。我不否认《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但我想说,其实它的效果是恰恰最损害象你这样的需要不断寻找工作的普通劳动者,因为它大大减少了就业机会,恶化了劳资关系。《劳动合同法》就是这样的一部看起来很道义的一部法,看似保护了职工,但实际上是隔着裤子就放屁,比脱了裤子放屁更恶心。


最后,再给你讲一个大道理,实际上现在没有什么所谓的金融危机,那是吓唬你们的,到目前为止你听说过有银行倒闭吗?你肯定没听说过吧,但中国经济确实出了大问题,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劳动合同法》 ,它将国家应承担的社会福利责任全部推给了中小企业,它将老板与员工的关系敌对起来了,它大大伤害了企业家的创业热情,导致了中小企业危机四伏。这些责任的罪祸魁首其实是《劳动合同法》,真的不要再推给什么金融危机了。


逸民,我给你的这封信可能语气不象生活中那么温和,请你多点理解,全是为了让你听进去!最后,希望你放弃起诉你的老板!!!


致礼!


你的表哥:靖昊




(图片来自网络)

可以说,绝大多数企业主都希望自己的员工赚得越多越好,员工赚得多,他才赚得多,这是企业良性发展的表现。员工赚不到钱,这家企业可能处于经营困境了,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名有良知的员工,应该与老板同心同德去改善企业的这种不利局面,而不是为自己的工资没有发放或及时发放而与企业闹上法庭、对簿公堂。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哦哟~劳动者被企业拖欠工资不跟企业争取居然成了有良知的表现?



(图片来自网络)


那些制定《劳动合同法》的人,要么是智商不够,要么是养尊处优惯了,不懂柴米油盐。他们除了所谓的虚伪道德正义感之外,什么代价也不愿意付出的,你失业了,他们会给你钱吗?


(图片来自网络)


《劳动合同法》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章 失业保险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www.gov.cn/zxft/ft209/content_1748773.htm

(复制粘贴网页可直接查询相关讯息)


最后,再给你讲一个大道理,实际上现在没有什么所谓的金融危机,那是吓唬你们的,到目前为止你听说过有银行倒闭吗?你肯定没听说过吧,但中国经济确实出了大问题,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劳动合同法》 





在此,小编想安慰一下那位表弟

即便你有不靠谱的表哥

但是你有相对靠谱的法律

律师表哥不靠谱

不代表白纸黑字的法律不靠谱

拿起你的法律工具

争取你的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本公号除发布对于时政资讯、社会热点、人文历史等方面的原创评述以外,亦致力于优秀文章的交流分享。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与本公号编辑联系删除。


你|

的|值

分|连

享|城


   点击关注,可以观看更多精彩内容

觉得不错,踊跃  点赞 哦!


欢迎分享  到  朋友圈!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