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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跟你说清楚所有信用卡的终极秘密

2017-06-08 时史洞见




如果借了钱不用还,往往需要用其它东西偿还,得不偿失。很多银行对没有密码的信用卡,是有失卡保障的。其实我觉得关键还不在于手续费,分期的话你的心理就变化。


信用卡对个人来说是一种贷款,而且一般来说都有50天的免息期,所以用信用卡消费就是在花未来的钱因为用信用卡不需要即时真正用自己的存款支付,所以它严格意义上来说,又是一种负债。

如果你一直持有一张信用卡的话,你就永远有50天的贷款可以使用,这年头已经很少有这么好的人这么借钱给你花了。如果你到死都在使用这张信用卡(当然银行不给60岁以上的人办卡),正常来说小额欠款,银行直接凭死亡证明注销该卡,不需要还款,多爽。但如果信用卡欠款较多,则需要看遗产,谁继承遗产谁还。如果你没有遗产,那当然就不需要还了。想想还是挺爽。所以临死前花光自己的钱是多么重要......

这事是有依据的,根据《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这就是说,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取得始于出生。而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是指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于死亡时消灭,作为自然人的信用卡持卡人已经死亡,其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也就终止。 

当然最最最坏的可能是,夫妻有共同承担债务的责任,但是如果你是后死的那一个,就尽情折腾吧,所以一定要比另一半活的久,那样生活会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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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银行都是防范信用卡套现的,而这场猫鼠游戏又是防不胜防。普通人用信用卡套现,必须要保证两点:一是套出来的现金能产生收益;二是在还款日前现金能确保回到账户还款。

我看网上有人把套出来的现金去买一个月为周期的基金,这其中有极大的风险,但却是用卡大神们常用的伎俩。方法有简单的有复杂的,简单的帮朋友刷卡,然后朋友给现金。复杂的找有POS机的朋友刷卡,然后收取手续费然后给你现金。

但这事都回避不了一个问题就是,你套现出来干啥?

如果有好的投资方式,那套便套了。如果没有好的投资方式,能不套就不套,否则本来是一个良性负债,结果变成了连环套,最终资不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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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一还不上,信用卡有个修改还款日的功能,不同银行有不同规定,有的规定一年只能修改一次,有的有效期内只能修改一次。你可以通过修改账单日,来延长自己的免息时间。

比如你信用卡账单日为每月19日,还款日为次月7日,4月10日刷卡1万,无其他消费。你可以在4月18日申请更改账单日至17日,那么,修改后的账单日为每月17日,还款日为次月5日。你就可以享受免最长免息期:78天,从3月19日至6月5日。不是每天都可以设定为还款日的,所以要咨询银行,不过一般是账单到期日的前一天修改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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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在境外消费方面的建议。

你在境外消费了(用美元记账),就需要在还款日再用美元还上,你可以自己购汇还款,你也可以让银行直接用人民币购汇后还款。你可以平时在美元贬值的时候就多购点汇,然后自己用美元到期还款就好了。

如果你需要自动购汇还款,在无货币转换费的前提下,MasterCard的汇率更占优势。所以刷卡的时候记得交代一声。

在有货币转换费的情况下,银联最优惠,VISA最贵,MasterCard在中间。所以在有货币转换费的情况下,尽量走银联通道。

现在很多银行都有多币种信用卡,基本都是免货币转换手续费,那么该走哪个刷卡通道,应该是显而易见的了。

另外境外使用信用卡,很多情况下是不需要使用密码的,我上个月就被人盗刷订了一张加拿大的机票,那么问题又来了,被盗刷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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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银行对没有密码的信用卡,是有失卡保障的。

比如招行的规定是这样的:挂失前48小时内发生的被冒用损失将由我行分担。普卡每年最高保障人民币10000元,金卡每年最高保障人民币15000元,无限卡、白金卡每年最高保障限额为信用额度上限。

对于有密码的信用卡,银行是不承担责任的,因为他们认为这属于你自己保护不力。不过即使有失卡保障,也有上限的额度,所以我的做法是不同的信用卡用于不同的消费方式,然后分别设定上限。

比如有三张信用卡,一张专门用于日常消费,一张专门用于网络支付,一张用于境外消费。这样分别设定额度为好,否则一张信用卡走天下,自己是方便,别人盗刷也比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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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还款方面,当然最好是全款按时还掉。最好不用使用分期付款,我自己从来没用过,虽然银行每次都很流氓地推荐我分期。因为分期银行可以赚你的手续费啊。

比如招商银行提供2期、3期、6期、10期、12期、18期和24期七种分期期数,对应的每期手续费率分别为1.0%、0.9%、0.75%、0.7%、0.66%、0.68%、0.68%。每期手续费=分期本金总额×对应期数的每期手续费率。

其实我觉得关键还不在于手续费,分期的话你的心理就变化。比如你需要还5万的信用卡,分成10期,每个月只需要还5000+5000*0.7=5035元。你就很容易产生一种幻觉,好像自己压力也没那么大,压力一旦分散,就会让人放松警惕,所以你很可能下个月又会加大刷卡力度,从而让自己债务风险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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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除了消费,还可以积分,我们家厨房里的厨具很多都是信用卡积分兑换的。兑换的礼品不同银行是不同的,有的大方有的小气,请本着对自己生命负责的态度选择到底用哪家银行的信用卡。

现在支付宝等提供的芝麻信用等,在本质上跟信用卡是一样的,不管世界如何变化,借了钱要还这事从来没有变过。如果借了钱不用还,往往需要用其它东西偿还,得不偿失。比如孔令辉被新加坡滨海湾金沙酒店的赌场追债224万人民币,到头来被暂停教练职务还要接受组织调查,这损失可就大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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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居然是个真事儿

2008年,赖先生在深圳某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一直正常使用到2011年。在2011年由于遭遇了一些事故,没能按时还款,并且持续到了2014年。


被检察院以信用卡犯罪提起公诉,而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定其欠银行本金3.2万余元,并将其资产2万余元扣押在案以待返还银行,并处有期徒刑1年。


据赖先生出示的刑事判决书,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08年,被告人向本市某银行信用卡中心申领一张信用卡用于透支消费,至2011年12月12日还款500人民币后,被告人一直拖欠银行欠款,经银行多次催缴,被告人赖汉生仍拒不还款。


期间,被告人变更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没有通知银行,逃避银行催缴欠款,且以小额恶意还款规避法律。截至于2014年4月23日,被告人共计欠款本金人民币32753.23元。




事情到这里,本来看起来应该结束了


但……


赖先生已经服刑完毕,扣押在案的2万多元早已打入法院要求的账户,但其欠款银行却一直没去法院提款,而在银行内部系统中继续计算自己欠款的利息,到今年已经利滚利达到34万多元,不断提醒赖先生交付欠款。


赖先生出示的个人信用报告显示,2008年8月6日该银行发放的贷记卡,信用额度13000,截至2014年8月已变成呆账,余额340213元。




赖先生表示,自己咨询过专业人士得知,这种情况下银行的内部记录应该是无效的,而虽说如此,但自己的征信记录实实在在受到了影响,目前贷款买房、买车都不太顺利。因此赖先生主张,银行应重新计算自己的欠款金额。


 

注意


赖先生此番遭遇让小编也感慨万千,两个千万要记住:


千万不要欠钱不还;


千万搞清楚银行的计息方式;



信用卡的罚息方式有2种:


第一种就是全额罚息


超过还款日期的金额按全部消费来计算利息,也就是说消费的金额需全部还清,要不然所扣利息是消费的全部金额,这也是争议最大的计息方式;


第二种就是余额计息


超过还款日期的金额,按还款余额计算利息,不再计算已经偿还了的金额利息。


有些银行有容差服务,还款人在偿还全部金额时,所还的数额与全部金额相差不多就视为全额还款,这从根本上和全额罚息性质差不多,只是这种方式是对全额罚息的细微调整,主要是对于那些有信用额度并且欠下的余额不多的用户。


据小编了解,12家银行只有3家分段计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



后记


对于信用卡全额计息公平的问题,有些业内人士认为,全额计息并不是中国独有,而是国际惯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也有人认为,全额计息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是霸王条款。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并不能说全额计息就一定不合法,这还要看在申请信用卡时所签订合同的情况。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银行都是采用全额计息的方式,银行方面也并没有强迫用户必须选择其提供的服务。但是,如果银行按照差额计息,即以还款时所差的金额来计息,则是更符合人性化的举措”。


信用卡用户在选择申领信用卡时,应对各银行申领信用卡的相关协议条款做全面完整的了解。用户在挑选信用卡时,也应当认真阅读条款,避免出现违约情况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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