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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拓《燕山夜话•爱护劳动力的学说》

邓拓 三家村 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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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1966
原名邓子健,曾用名邓云特,笔名马南邨、左海、卜无忌等。当代杰出的新闻工作者、政论家、历史学家、诗人、杂文家和古代书画收藏家。历任《人民日报》社总编辑兼社长、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处书记等职。重要著作有《中国救荒史》《论中国历史的几个问题》《燕山夜话》《三家村札记》(合著)等。


爱护劳动力的学说

邓 拓


人的劳动力能够创造社会的一切财富;人的劳动力本身也就是最大的社会财富。因此,爱护劳动力是发展生产、使国家富强的重大措施之一。我们的古人,就已懂得这个道理了。

早在春秋战国及其前后的时期,许多古代的大政治家已经知道爱护劳动力的重要意义。当然,那个时候的人,特别是那一班封建统治阶级的人物,并不是真正爱护劳动力,而只是为了取得和维持他们的封建统治地位才不得不如此。但是,他们通过自己的统治经验,却也发现了所谓“使用民力”的“限度”,实际上就是发现了劳动力消长的某些客观规律。

《礼记•王制 篇》写道:“用民之力,岁不过三日。”元代的学者陈澔注解说:“用民力,为治城郭、途巷、沟渠、宫庙之类。”其实,用现代的话来讲解,这就是指的各种基本建设所用的劳动力。按照当时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古人规定了各种基本建设所用的劳动力,大致只能占总劳动力的百分之一左右。现在看来,这个比例对于以农业生产为根本的古老国家是适当的。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这个比例当然会发生变化,不过它变化的快慢和比例的高低,与社会经济结构的性质有极密切的关系。社会性质和制度不同,比例也会有很大不同。

而且,即便在同一个生产水平之上,丰收的年成和普通的年成以及荒年,也不能按照相同的比例来使用劳动力。所以,《周礼》上又记载着:“丰年三日,中年二日,无年则一日而已。”这就是说,在丰年基本建设占用的劳动力可以达到总劳动力的百分之一左右;平常的中等年景,只能占用百分之零点六左右;没有什么收成的荒年顶多只能占用百分之零点三左右。

对劳动力既然要注意爱护,那末,对于劳动力所支出的劳动以及它所创造的社会财富,同样必须爱惜,注意积蓄。《礼记•王制 篇》还有一段文字,很突出地说明了这个观点。它写道:“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无六年之蓄曰急,无三年之蓄曰国非其国也。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虽然古人管理的国家未必都有这许多积蓄,这是极而言之;但是,当作一种经济思想和学说来看,这一段话却很值得重视。在农业上实现耕三余一,在整个国民经济计划上保持三年以上的积蓄,这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正是基于这种思想和学说,所以齐国的管仲主张:“不为不可成者,量民力也。”的确,有许多事情必须估量自己的能力是否胜任,绝不可过于勉强。这是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能体会得到的普通经验。

而在另一方面,如果认真地积蓄力量,估量能够做得到的事情,又必须全力以赴,保证它的实现。古人也有这样的例子。如晋国的狐偃为公子重耳策谋说:“蓄力一纪,可以远矣。”一纪是十二年。当时狐偃伴随着重耳正走过卫国的五鹿,他就预言:“十有二年,必获此土。”当时恰值鲁僖公十六年、后十二年,即鲁僖公二十八年,晋文公(即公子重耳)果然伐卫国,正月六日占领了五鹿这个地方。从这个故事看来,像狐偃这样的人,在古代的历史条件下,总算是懂得积蓄力量的了。纪元前七世纪的古人尚且懂得这些道理,我们生当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当然就应该更清楚地懂得这些道理。

我们应该从古人的经验中得到新的启发,更加注意在各方面努力爱护劳动力,从而爱护每个人的劳动,爱护每一劳动的成果。

注释:①②③

注①·《礼记-王制篇》



《礼记》,是中国古代一部重要的典章制度书籍,儒家经典著作之一。该书是西汉戴圣对秦汉以前各种礼仪著作加以辑录,编纂而成,共49篇。《礼记》章法谨严,掩映生姿,文辞婉转,前后呼应,语言整饬而多变,是“三礼”之一、“五经”之一,“十三经”之一。自东汉郑玄作“注”后,《礼记》地位日升,至唐代时尊为“经”,宋代以后,位居“三礼”之首。

王制,是古代天子、诸侯治理国家时所倚仗的法律法规和各种制度,涉及分封、职官、祭祀、刑罚、教育等多个方面。《礼记·王制》是较早的对国家法律制度进行阐述的篇章之一。

注②·《周礼》



《周礼》、《仪礼》和《礼记》合称“三礼”,是古代华夏礼乐文化的理论形态,对礼法、礼义作了最权威的记载和解释,对历代礼制的影响最为深远。经学大师郑玄为《周礼》作了出色的注,由于郑玄的崇高学术声望,《周礼》一跃而居《三礼》之首,成为儒家的煌煌大典之一。

《周礼》在汉代最初名为《周官》,始见于《史记·封禅书》 。《周礼》中记载先秦时期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风俗、礼法诸制,多有史料可采,所涉及之内容极为丰富,无所不包,堪称为中国文化史之宝库。

注③·晋国狐偃



狐偃(约公元前715年—公元前629年),出身戎狄部落。姬姓,狐氏,字子犯。是晋文公的舅舅,晋国重臣,又称舅犯、咎犯、臼犯。其父狐突,在晋武公时出仕晋国。其兄狐毛。武公之子晋献公娶狐突的女儿生重耳和夷吾,狐偃和兄长狐毛辅助重耳。

骊姬之乱使晋国混乱,狐偃劝重耳流亡外国。重耳开始了19年国外流亡。开始住在北狄,后来继位为晋惠公的夷吾密谋行刺重耳,重耳与属下大夫们流亡中原。

途中、重耳一行经过卫国五鹿(今河南省南乐县韩张镇五楼村),向种地的农民乞求食物,农民给他土块。重耳大怒要杀农民,狐偃说农民献土,说明公子得到土地啊,重耳大喜,此即为五鹿献土。前636年,在赵衰、狐偃、胥臣、先轸的辅佐下重耳成为国君晋文公,狐偃帮助晋文公成为霸主,狐偃为上军将,是晋文公的首席谋士,之后,其子狐射姑继承了他的爵位。遗物有“子犯和钟”,现收藏在台北故宫博物院。


本篇文章选自邓拓《燕山夜话》

注释来源网络及历史资料

图文编辑 | 張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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