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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57】有犯罪记录的人,这些工作不能做!

英德检察
2024-10-11


普法宣传


有犯罪记录的人,这些工作不能做!

      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都不能从事与未成年相关的工作。如,学校里的老师、保安、清洁工、宿管、门卫、驾驶员等和未成年人有接触的工作。



©英德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英德检察抖音号

编辑:丘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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