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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64】父母当的不称职,会被撤销监护权?
家庭,是避风的港湾。
但对于有些孩子来说,
家庭却是他们噩梦的开始。
不称职的父母对孩子的伤害,
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个盲点。
我们总是揣测孩子的危险都来自于外部世界,
我们忽略了,
很多时候,我们也应该用法律和制度,
为来自父母的伤害设置一道屏障。
根据《民法典》规定,
不称职的父母,可依法撤销监护权。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英德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英德检察抖音号
编辑:朱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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