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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季度绿债发行数量及规模双增长 地方绿色金融发展呈烽火燎原之势

2017-11-06 绿金会


作者 :绿色金融团队 方怡向 闫娜 王芳

季报要点

(1)一级市场绿债发行数量及规模连续3季度增长:3季度境内新发行绿色债券45只,发行规模共623.62亿元,数量和规模均实现3个季度连续增长。绿色企业债发行规模超过绿色金融债跃居第一,地方国企发行绿债热度高,银行间市场为绿色债券主要发行场所。


(2)二级市场现券交易规模回落:3季度境内“贴标”绿色债券在二级市场现券交易额为404.46亿元,较去年同期同比下降27%,较上季度环比下降17%。绿色金融债在二级市场交易额占比大,绿色企业债和绿色中期票据交易活跃度较高。


(3)3季度绿色债券发行成本优势明显:3季度新发行的“贴标”绿色债券中,68%具有发行成本优势,其发行利率较同类可比债券平均发行利率低1-125bp,平均低32bp。央企及地方国企的绿色融资成本优势明显。


(4)地方绿色金融规划细则相继出台:五省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出台后,多地出台绿色金融规划细则;环境第三方治理获推动,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有望提升;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指导意见发布,鼓励发展绿色航运;绿色金融市场创新融资模式,“一带一路”绿色气候债券预告发行。

绿色债券一级市场

1

 3季度绿债发行规模突破600亿 占全球同期发行规模的1/3

3季度境内共有45只“贴标”绿色债券发行,发行规模共623.62亿元,包括12只金融债、12只企业债、11只公司债、5只资产支持证券、4只中期票据和1只短期融资券。3季度境内新发行绿色债券约占同期全球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的34%。3季度境内新发行绿色债券的数量和规模(45只,623.62亿元)较2016年3季度(21只,668.95亿元)同比增长114%和-7%,较2017年2季度(26只,552.5亿元)环比增长73%和13%。2017年我国境内新发行绿色债券累计83只,规模达1365.52亿元。

2

 3季度绿色企业债发行规模超越绿色金融债跃居第一

在地方城投公司发行绿色企业债的引领下,2017年3季度绿色企业债首次超越绿色金融债,成为发行规模最大的券种,发行数量与绿色金融债持平,平均单只债券发行规模也超越绿色金融债。

3

 银行间市场为绿债主要发行场所,但规模占比同比/环比均有所下降

从表2可见,2017年3季度银行间债券市场仍为绿色债券的主要发行场所,其发行数量和规模占比分别为44%和46%。但对比2016年3季度及2017年2季度,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数量占比及规模占比首次均低于50%。目前已发行的绿色企业债大多在银行间和证交所这两个市场发行,在3季度绿色企业债大量发行的拉动下,跨市场发行的绿债数量和规模均有大幅度增长。

4

 发行期限以3年期及5年期为主,超6成采用第三方认证

从发行期限来看,3年期和5年期绿色债券占比达65%,绿色债券整体仍以中期为主。3季度发行了自绿债市场启动以来的首只绿色短期融资券,还发行了2017年仅有的2只15年期绿色债券,绿色债券期限分布更加广泛。从采用绿色第三方认证评估情况来看,3季度新发行的绿色债券中超6成采用第三方绿色认证。


从发行期限来看,3年期和5年期绿色债券占比达65%,绿色债券整体仍以中期为主。3季度发行了自绿债市场启动以来的首只绿色短期融资券,还发行了2017年仅有的2只15年期绿色债券,绿色债券期限分布更加广泛。从采用绿色第三方认证评估情况来看,3季度新发行的绿色债券中超6成采用第三方绿色认证。

5

 债项级别以AAA为主,主体级别分布较均匀

从债券和主体等级来看,对应34个发行主体[2]中,除政策性银行国开行外,AAA级别占比30%,AA+级别占比30%,AA级别为40%,分布较为均匀。对应39只债券[3]中,债券级别AAA级别占比45%,AA+级别占比32%。


从债券和主体等级来看,对应34个发行主体[2]中,除政策性银行国开行外,AAA级别占比30%,AA+级别占比30%,AA级别为40%,分布较为均匀。对应39只债券[3]中,债券级别AAA级别占比45%,AA+级别占比32%。

6

 发行主体中地方国企占比过半,电力行业和城商行占比大

  3季度绿色债券的34个发行主体中,除去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主体性质覆盖地方国有企业、公众企业、中央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其中地方国有企业占比达到64%。从绿色债券发行主体行业类别来看,34个发行主体中,电力行业、城市商业银行和城投公司占比较大。

7

 北京市发行量居首,山西天津等地发行首单绿色债券

3季度发行绿色债券的34个发行主体,分布在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北京市发行绿色债券数量和规模最大,分别占比25%和32.26%。山西、天津等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发行了首单绿色债券。


3季度发行绿色债券的34个发行主体,分布在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北京市发行绿色债券数量和规模最大,分别占比25%和32.26%。山西、天津等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发行了首单绿色债券。

绿色债券二级市场

1

 绿色债券现券交易规模

2017年3季度,中国境内“贴标”绿色债券在二级市场现券交易额为404.46亿元,较去年同期同比下降27%,较上季度环比下降17%。绿色金融债是绿色债券二级市场交易的主要类型,3季度绿色金融债现券交易额占比为64%(表5),而发行规模第一的绿色企业债3季度现券交易额占比仅为20%。

2

 交易活跃度分析

  2017年3季度境内上市的119只“贴标”绿色债券[4]中,共有68只发生二级市场现券交易(见图8),包括36只绿色金融债、18只绿色企业债、10只中期票据、6只绿色公司债、1只短期融资券及1只PPN。发生交易的绿色债券占总上市绿色债券的比重达57%,整体而言交易活跃度低于上半年平均水平。


  分券种来看,绿色企业债和绿色中期票据交易活跃度较高,而3季度发生交易的绿色公司债占已上市的绿色公司债比值仅为27%,活跃度较低(见图9),不同券种的交易活跃度差异较大。

绿色债券发行成本分析

本文通过比较绿色债券与其发行当月同类型、同期限、同级别的债券(以下简称“同类可比债券”)观察绿色债券的融资成本是否具有优势。

1

 3季度近7成绿色债券发行利率低于同类可比债券

  2017年3季度境内发行的40只“贴标”绿色债券[5]中,共31只绿色债券有同类可比债券[6],其中21只(占比68%)绿色债券具有发行成本优势,其发行利率较同类可比债券平均发行利率低1-125bp,平均低32bp[7],绿色债券具有一定发行成本优势(见表6)。

2

 央企及地方国企的融资成本优势明显

从发行人企业类别、主体级别和债券类型三个维度进行分析,3季度央企及地方国企发行绿债的融资成本优势明显,具有融资成本优势的债券占比达90%和80%。发行主体级别为AA及以上的绿色债券具有融资成本优势的占比均超过一半,发行主体级别越高其融资成本优势越明显。3季度新发行的绿色企业债中,主体级别高的央企及地方国企占比大,绿色企业债的融资成本优势明显。

重点政策及市场动态

1

 地方绿色金融规划细则出台 地方绿色金融发展呈燎原之势券

7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广州召开广东省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获批及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作为广东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核心,广州市花都区支持绿色金融和绿色发展“1+4”配套政策体系率先出炉。据了解,广州市花都区出台的“1+4”政策文件,涵盖80条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细则,核心内容包括重奖绿色金融机构、绿色企业和绿色发展人才,设立不少于100亿元的绿色发展基金,全力支持绿色企业上市,区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0亿元专项资金,创新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建立绿色快速审批通道,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绿色发展组织领导等。


7月19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告称近日印发《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提出了建立多层次绿色金融组织机构体系、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加快发展绿色保险、夯实绿色金融基础设施、构建绿色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统计制度、加大政策支持、加强人才储备、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执法追责、加强组织领导等共12大项任务。


8月19日,马骏在由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和北方新金融研究院(NFI)联合主办的第二届“天津绿色金融论坛”上发布了《雄安新区绿色金融规划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提出对雄安发展绿色金融的三个具体设想——“一中心、一示范、一体系”。 《报告》指出, 雄安新区的绿色投资需求主要源于三大方面: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及保护性开发;绿色智慧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绿色建筑;清洁能源及资源节约利用。雄安新区可选择的融资渠道主要有政策性贷款和和商业贷款、债券、信托、融资租赁、股权融资(包括基金投资、IPO 等)等。


9月2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西省“十三五”建设绿色金融体系规划》。规划提出,在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中充分发挥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三大传统金融机构的主力作用,突出发展壮大驻赣金融机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各类金融组织,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和绿色金融机构体系,壮大“金融赣军”。


【评论】五省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出台后,各地区紧跟绿色金融发展步伐,在坚持绿色发展的原则下,根据地方特色制定契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切实提升了绿色金融扶持政策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东方金诚认为,中国绿色金融在“自上而下”政策驱动下,绿色金融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通过部分地区绿色金融发展的示范作用,推动绿色金融在全国范围内的发展进程,实现全国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利用环保政策趋紧和绿色金融扶持的双重驱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协调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对我国经济调结构、转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大 环境监管措施为环境治理“勒紧弦”

  8月9日,环保部发布《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排污者担负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排污者担负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并根据污染物种类、数量和浓度,承担污染治理费用。第三方治理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排污单位的委托要求,承担合同约定的污染治理责任。排污者与第三方治理单位通过合同约定,建立相互督促、共同负责的市场运行机制。


  8月18日,环保部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了十一项措施,包括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切实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全面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实施排污许可管理、严格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强化面源污染防控措施、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和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等。9月,环保部关于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巡查工作的通知印发,旨在督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巡查时间是2017年9月15日至2018年1月4日。


  9月,河南省发布《河南省气候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条例(草案)》,规定在气候资源保护范围内,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破坏气候资源的建设项目,此外,一些大型建设项目上马前,不仅要做环评,或还需做气候影响论证。


  9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为超载、临界超载、不超载3个等级,超载等级最严重的红色预警区将面临最严格的区域限批,严重破坏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企业、管理不力的政府部门负责人、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等责任主体将受到严厉处罚。


  9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做出了全面规划和部署。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评论】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明确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发起了“蓝天保卫战”的新一轮攻势;规范气候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应对气候变化;根据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谋划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加大弄虚作假查处力度。东方金诚认为,环境信息透明、污染治理责任主体明确是推动环境成本外部性内生化的重要条件。目前,我国环境保护与监管方面的顶层设计日渐细致与完善,督查力度不断加强,使环境成本外部性的内生化问题得以逐步解决,有望驱动绿色金融健康有序发展。


3

 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指导意见发布,绿色航运获推进

  8月3日,交通运输部在深圳召开的船舶排放控制区方案落实现场上介绍,自2015年12月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控制我国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以来,我国三大船舶排放控制区港口空气质量持续向好,部分港区硫氧化物的降幅明显。2016年4-12月上海浦东高桥港区大气环境中二氧化硫较2015年同期下降了52%,新江湾城港区同比下降了23%。深圳东部港区大气环境中二氧化硫浓度较方案实施前降低约38%。京唐港船舶排放控制区方案实施后一个月内,港区大气环境中二氧化硫日均浓度较实施前降幅达56%。


  8月4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促进航运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在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中的主骨架和主通道作用,在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中先行示范,引领全国绿色航运发展。《指导意见》部署了完善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规划、建设生态友好的绿色航运基础设施、推广清洁低碳的绿色航运技术装备、创新节能高效的绿色航运组织体系、提升绿色航运治理能力、深入开展绿色航运发展专项行动等6项主要任务。《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初步建成航道网络有效衔接、港口布局科学合理、船舶装备节能环保、航运资源节约利用、运输组织先进高效的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体系,航运科学发展、生态发展、集约发展的良好态势基本形成。


  【评论】船舶因燃烧含硫量高的柴油而排放的尾气、船舶倾倒的生活污水以及突发事故造成的水污染都会给周边流域生态环境造成很大污染。东方金诚认为,航运业是我国重要的污染源之一,但此前并不像工业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等引起大家足够的重视。《指导意见》的发布是我国绿色发展理念在航运领域的体现,对改善港口城市空气和水环境质量有积极作用。然而,航运业绿色转型特别是港口、运输船舶节能、环保升级项目普遍需要大规模、长周期的资本支持,政府和航运企业或可借助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绿色股票等多样化的绿色金融途径,发挥金融的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资金扶持清洁低碳的绿色航运技术装备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促进港口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实现航运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4

 绿色金融市场创新融资模式 “一带一路”绿色气候债券预告发行

  9月12日,国家开发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50亿元“长江经济带水资源保护”专题绿色金融债券,其中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44亿元,并通过工行、农行、中行的营业网点和电子渠道,首次向社会公众零售不超过6亿元柜台债。


  9月26日,工商银行(601398,股吧)卢森堡分行宣布将发行首只“一带一路”绿色气候债券,债券获得气候债券标准认证,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该行全球范围内已经投放或未来即将投放的四类合格绿色信贷项目,包括可再生能源、低碳及低排放交通、能源效率和可持续水资源管理。


  【评论】东方金诚认为,绿色金融债券面向个人零售,对发行主体来说,可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对投资者来说,不仅可以获得稳定收益,还可以让个人投资者直接参与绿色债券的投资,对强化社会公众的绿色发展理念和绿色责任投资意识,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继5月份环保部、外交部、发改委和商务部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后,首只获得气候债券准认证的“一带一路”绿色气候债券即将发行,真正将绿色金融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绿色产业,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改善沿线国家的生态环境,推进“一带一路”的可持续发展。

注:

  [1] 发行期限分布未将资产支持证券/票据纳入统计。


  [2] 此处去除了3季度发行的5只资产支持证券/票据。


  [3] 此处去除了国开行发行的“17国开绿债03”,3只私募公司债“G17丰盛1”、“G17丰盛2”和“G17华昱1”以及1只私募ABS“特锐德(300001,股吧)应收账款一期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4] 此处剔除上市日期未知的2只PPN“16云能投GN001”、“17南通经开GN001”以及2只私募公司债“17蒙草G1”和“G17华昱1”。


  [5] 此处去除了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和绿色资产支持票据。


  [6] 剔除了8只无同类可比债券/信用等级信息未知的绿色债券:“17武汉地铁GN001”、“17华兴银行绿色金融01”、“17乐山商行绿色金融03”、“17乐山商行绿色金融04”、“17武汉地铁绿色债01”、“17川纳绿色NPB”、“G17华昱1”、“17乐山商行绿色金融05”和“17广州发展(600098,股吧)绿色债01”。


  [7] 为避免极值影响,此处采用样本数据中的中位数。


  声明:本文是东方金诚的研究性观点,并非是某种决策的结论、建议等。本文引用的相关资料均为已公开信息,东方金诚进行了合理审慎地核查,但不应视为东方金诚对引用资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提供了保证。本文的著作权归东方金诚所有,东方金诚保留一切与此相关的权利,任何机构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修改、复制、销售和分发,引用必须注明来自东方金诚且不得篡改或歪曲。


来源:东方金诚微信公众号,作者 :绿色金融团队 方怡向 闫娜 王芳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仅供学习参考、交流之目的,如有侵犯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及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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