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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希淼:绿色信贷资金来源亟待拓宽

2017-11-15 绿金会


陆宇航系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记者

原文载于2017年11月4日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原标题为“绿色信贷资金来源亟待拓宽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指出,要推进绿色发展。对于银行业而言,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目标的一个重要体现,就在于绿色信贷的兴起和发展。通过实施绿色信贷,银行业引导资金流向,在环境、社会和商业利益三者共赢的基础上,促进实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采访中,多位专家向记者表示,当前,绿色金融已被提升到战略层面高度,为绿色信贷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那么,在日益规范化的绿色金融体系形成的过程中,绿色信贷业务机制的探索有哪些新进展?银行业绿色信贷的发展面临着哪些主要的问题?又应该如何规避风险?

完善绿色信贷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5年中,银监会先后发布了《绿色信贷指引》和《能效信贷指引》两项在国际上首创的监管政策。与之相互呼应,银行业从工作机制、信贷流程等方面不断强化绿色信贷标准,绿色信贷发展迅速。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2月,全国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7.5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8%。


在国家层面大力推进绿色金融的背景下,商业银行纷纷落实具体举措。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分析,“近几年来,银行业制定相应的绿色信贷政策和管理规定,明确绿色信贷发展战略和授信目标;同时,根据绿色产业和客户的需求,银行业创新业务模式,打造绿色信贷产品体系。此外,银行业从组织结构、规章制度、操作流程、人员能力建设等方面贯彻落实绿色信贷相关政策,将绿色信贷理念落实到具体措施。”


银行业对于发展绿色信贷的重视,使得绿色信贷需求迅速增加,这无疑对资金数量提出了更多的要求。董希淼说,除了银行股东股本、来自个人和企业的客户负债以及同业拆借资金等普通信贷集资方式以外,银行需要通过发行绿色债券、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来不断拓宽绿色信贷资金来源。


但受制度不完善、市场不健全等因素制约,新的资金渠道还存在一些问题。“制度的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董希淼分析,“一是缺乏统一的界定和认证标准。我国的绿色债券主要包括绿色金融债、绿色企业债、绿色公司债以及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类型,分别由不同相关部门监管,但目前这些类型所界定的绿色项目标准尚未统一,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也有待细化。二是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三是相关政策支持力度仍有不足。目前,我国对绿色债券的政策支持仍存在欠缺,尤其是在财税方面还缺少实质性的优惠政策。此外,政府担保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也存在不足。”


同时,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发育还有待完善。董希淼进一步分析,“从市场主体的情况来看,国内专业性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第三方评级评估机构的缺乏已成为制约我国绿色债券快速发展的主要短板之一;从市场化机制的情况来看,目前我国绿色债券指数研发创新和投资应用仍有待加强。”

借鉴绿色信贷经验

研究国际上有关绿色信贷的前沿经验,通过国际交流提升我国绿色信贷的发展,是全球一体化时代的一条必由之路。同时,绿色信贷也是银行业借助“一带一路”倡议、拓展海外业务的一个重要推手。


一直以来,我国都高度重视国际经验与交流。银监会牵头建立绿色信贷国际交流合作机制,联合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召开“绿色信贷论坛”。同时,在银监会的倡导下, “新兴市场绿色信贷跨国工作组(SBN)”成立,截至2016年12月,SBN的参与国家已增至31个。此后,银监会联合国际金融公司,开发了绿色信贷互联网交流平台,积极推动各国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在绿色信贷工作方面的交流互动。

2016年,在中国人民银行和英格兰央行的共同推动下,绿色金融首次纳入了G20的探讨范围。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行动牵头设立的绿色金融研究组在全球调研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建议。


此外,借鉴国际绿色信贷发展的经验也很重要。由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在2002年提出的赤道原则,已经成为国际项目融资的一个新标准。这项准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向一个项目投资时,要对该项目可能对环境和社会产生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且利用金融杠杆促进该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周围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伴随着绿色意识的深入人心,赤道原则也逐渐引起国内银行业的重视。兴业银行在2008年采用赤道原则,成为我国首家赤道银行。2017年,江苏银行也成功跻身赤道银行之列。中国建设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黄志凌表示,我国商业银行在培育绿色信贷文化过程中一直积极关注赤道原则,开展实施赤道原则专题研究,并与国际金融公司等国际同业进行了深入沟通和讨论。

探索风险防范机制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可见,绿色信贷所服务的节能环保领域的专业性将变得更高。这无疑对银行业的风险防范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风险来自哪里?在采访中,董希淼提出有四个方面的风险。首先是贷款客户的违约风险。由于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存在较大的环境信息不对称。因此,一旦经营出现问题,较易出现违约状况。其次,由于资源环境的定价机制尚未理顺,绿色项目前期投入较大、投资回报期较长,天然带有高风险、低收益的发展特征。再次是期限错配风险。“绿色项目大多是中长期项目,还款期超过10年,而我国银行体系的负债期限平均只有6个月,难以满足绿色项目的融资期限需求。”最后,银行对绿色产业的相关政策、发展趋势以及绿色项目的风险隐患缺乏专业化的认知和分析能力。


针对银行业在绿色信贷业务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情况,董希淼提出,一是建立专业化团队,加强对绿色产业政策和贷款客户的研究,提高绿色信贷业务的风险预判能力;二是对贷款客户进行层级细分,提高风险定价能力,根据其抵押物价值和经营状况实施精细化、差异化定价;三是探索适用于绿色项目和客户的风控模型,完善贷后管理的手段和工具,加强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督查,强化风险监测和预警,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资金用途进行监控;四是与政府部门探讨设立绿色金融风险补偿基金,由政府、银行和贷款客户三方共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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