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战与兵战:谈作为“治边经验”的“七擒七纵”
诸葛亮七擒孟获
心战与兵战:谈作为“治边经验”的“七擒七纵”
刘砚月
提要:“七擒七纵”在我国是一个妇孺皆知的历史典故,尽管其真实性疑点重重,但对历史上一些官员的治边思路或多或少产生了影响。“七擒七纵”作为一种历史经验和文化资源,官员处理边疆民族事务时援引“七擒七纵”,其“攻心”和善于“羁縻”的內涵往往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本文认为这一现象的存在,反映了我国古代朝廷与边疆和民族“羁縻”关系多存在不稳定因素,官员们希望以诸葛亮成功“收服”孟获为榜样,以达到“南人不敢复反”的理想效果。
关键词:七擒七纵,治边经验,攻心,羁縻
“七擒七纵”在我国是一个代代传颂、妇孺皆知的历史典故。历史上不乏对其真实性持怀疑态度之人,如清代大学士刘统勋,言“‘七纵七擒’为记载所艳称,无识已甚!盖蛮夷固当使之心服,然以缚渠屡遣,直同儿戏,一再为甚,又可七乎?”二十世纪以来,在学界和少数民族代表人物中,质疑之声更甚,如缪钺、方国瑜、罗荣泉、江玉祥等学者认为“七擒七纵”不合情理,为后来附会之说;民国时期彝族上层开明人士岭光电游武侯祠时曾作诗,言“七擒七纵我不信,南人悦服却是真。千古经边不嗜杀,屈指计来有几人?”近年来也有彝族学者撰文替被“七擒七纵”的孟获鸣不平。
笔者在翻检史料时发现,历史上不乏有官员和政治家将“七擒七纵”奉为成功处理边疆民族事务的典范,且在处理类似事件时喜欢加以援引,一定程度上将它奉为指导思想。“七擒七纵”的历史真实性固十分可疑,但在援引此条典故的官员心中必是信史。有虚构和附会色彩的“七擒七纵”,为何会成为一些官员和政治家处理边疆民族事务的重要参考,对他们有何种启示?鉴于此,本文试图梳理诸葛亮定南中的历史文本和“七擒七纵”衍生文本的源流,官员和政治家喜好援引该典故的现象,进而探讨该现象产生的原因,以及对其治边决策思路的影响。
虚与实:“诸葛亮南征”的历史文本及其衍生文本辨析
“七擒七纵”是否确有其事,前人已多有讨论,在此不是本文的研究重点,但由于“诸葛亮南征”这一历史事件在后世出现了类型多样、繁复庞杂的衍生文本,为了理清源流、划定研究范围,下面先就从“诸葛亮南征”到“七擒孟获”文本的产生及其演变脉络予以简要梳理。
“诸葛亮南征”文本的最早出处当推陈寿的《三国志》,“三年春,亮率众南征,其秋悉平。”比起《三国志》的寥寥数语,东晋时期习凿齿著《汉晋春秋》就有了较长的篇幅,此段还被裴松之纳为《三国志》诸葛亮南征的注:
亮至南中,所在战捷。闻孟获者,为夷、汉所服,募生致之。既得,使观于营陈之闲,问曰:“此军何如?”获对曰:“向者不知虚实,故败。今蒙赐观看营陈,若祇如此,即定易胜耳。”亮笑,纵使更战,七纵七禽,而亮犹遣获。获止不去,曰:“公,天威也,南人不复反矣。”遂至滇池。南中平,皆即其渠率而用之。或以谏亮,亮曰:“若留外人,则当留兵,兵留则无所食,一不易也;加夷新伤破,父兄死丧,留外人而无兵者,必成祸患,二不易也;又夷累有废杀之罪,自嫌衅重,若留外人,终不相信,三不易也;今吾欲使不留兵,不运粮,而纲纪粗定,夷、汉粗安故耳。”
与习凿齿《汉晋春秋》差不多同一时期的常璩《华阳国志》中,对此事件的记载如下:
夏五月,亮渡泸,进征益州。生虏孟获,置军中,问曰:“我军如何?”获对曰:“恨不相知,公易胜耳。”亮以方务在北,而南中好叛乱,宜穷其诈,乃赦获使还,合军更战。凡七虏七赦。获等心服,夷汉亦思反善。亮复问获,获对曰:“明公,天威也,边民长不为恶矣。”
不难看出,《汉晋春秋》和《华阳国志》中的这两段记载,虽然文字有所出入,但“生擒孟获-军中对问-赦获更战-七纵七擒-获叹天威-南人不复反”的基本情节一致,推测二者同出一源。这一基本情节在后世文献中被多次引述,甚至被司马光编入《资治通鉴》,几成信史。
在裴注《三国志》中引习凿齿《襄阳耆旧记》,记载了收服孟获方略背后的决策思路:
建兴三年,亮征南中,谡送之数十里。亮曰:“虽共谋之历年,今可更惠良规。”谡对曰:“南中恃其险远,不服久矣,虽今日破之,明日复反耳。今公方倾国北伐以事强贼。彼知官势内虚,其叛亦速。若殄尽遗类以除后患,既非仁者之情,且又不可仓卒也。夫用兵之道,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战为下,顾公服其心而已。”亮纳其策,赦孟获以服南方,故终亮之世,南方不敢复反。
可见,马谡认为“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战为下”是一种“用兵之道”,从这段文献上来看,“七擒七纵”是以“攻心”策略为指导的军事实践。
诸葛亮南征确有其事,但“七擒”之事却疑点重重。首先,诸葛亮认为南中“春夏多疾疫,利在疾战,不可久师也”,其南征时值夏季,蜀汉军队不可能在“多疾疫”的环境下对孟获耗费大量时间,一再宽纵。其次,方国瑜先生指出,《三国志》所记南中扛蜀之人有雍闿、高定等,并无“孟获”,“孟获”多出现于《华阳国志》中,而此后诸葛亮定南中的故事中除了孟获,再无雍闿、高定等人。再次,即使要推翻《汉晋春秋》和《华阳国志》的记载缺乏更多旁证,但通过内证可以看出,“七擒七纵”不符合诸葛亮谨慎的用兵之道,学者罗荣泉已有论述;至于“七擒七纵”之后的“纲纪粗定,夷汉粗安”、“南人不敢复反”,这也是不符合史实的,蜀汉军队北归之后,建宁、越嶲、牂牁、兴右等郡接连发生叛乱。
不过,“七擒”一事在史实上的可疑性,与众多衍生文献不厌其烦的言说形成有趣的对照。如果说从陈寿《三国志》、裴注《三国志》、《华阳国志》到《资治通鉴》,作为“诸葛亮南征”的衍生文本“七擒孟获”完成了“史料化”过程;那么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文人咏史抒情、说理明志、品评人物、歌功颂德等文学作品,“七擒孟获”由此“典故化”。元至治本《全相三国志评话》中出现了七次捉放孟获的简单情节,孟获叹“诸葛非人也,乃天神也”,于是献宝折箭,世不反汉;罗贯中《三国演义》中用了第八十七至第九十回的长篇来详细描述“七擒孟获”的过程,最后孟获仍长叹“丞相天威,南人不复反矣”。这便是“七擒孟获”“文学化”的几处重要节点。有一点值得注意,即“文学化”完成之后,整个叙事并没有脱离《汉晋春秋》和《华阳国志》所奠定的“生擒孟获-军中对问-赦获更战-七纵七擒-获叹天威-南人不复反”情节发展逻辑。
在彝族民间也流传着彝族英雄人物与孔明作战的故事。流传于凉山地区有名为《勒格诗惹》的长篇传说,流传在云南宣威的有《孟获的故事》。学者江玉祥通过分析故事情节,认为它们的产生时间具体在明代之后,至少其中部分故事是在“七擒七纵”传说流行之后才增添的。因此,在“三国故事”和《三国演义》的广泛传播后,“七擒孟获”进一步向周边民族渗透,进入了他们的口传文学。需要说明的是,“七擒孟获”的“史料化”,是其“典故化”、“文学化”的基础;其“典故化”、“文学化”之间是一种相伴相生的关系,二者并没有严格的时间顺序。
“七擒”之事纵然有诸多疑点,但经由历代故事演绎而广为流传,其深入人心的影响力,难以据其真伪来驳倒,历史上不乏文人和官员将“七擒七纵”奉为一种兵法韬略和治理边疆民族事务的决策思路。官员们在谈到如何治理边疆、处理民族关系时,好以此为例,意加效法。这一部分内容便是本文的中心议题,即通过整理历代官员处理边疆民族事务时援引“七擒七纵”、将其奉为典范的例子,探讨这一故事对官方决策造成怎样的影响,以及产生这些影响的原因。
作为治边经验的“七擒七纵”
“七擒七纵”的典故在历代官员处理边疆民族事务时多被提起,似已成为“羁縻”且使之“心服”的成功案例,对官员治边思路的影响不可忽视。那么,这一“成功经验”在历史上的治边实践中是否行之有效呢?笔者发现历史上援引该典故作为决策思路的案例,明、清两朝居多,建国初期也不乏有例。下面我们来逐一视之。
明万历九年(1581),朝廷调云南罗雄州土兵征缅,土官者继荣乘机弑其父者濬,与沾益州土司安世鼎遗孀安素仪之兵行至越州时,在越州土司资氏家中“淫乐不进”。知州越应奎欲擒者继荣,者继荣便聚众而反,攻破陆凉鸭子塘、陡坡诸寨。万历十三年(1585),云南巡抚刘世曾请于朝,命参将刘綎等率兵进讨。万历十四年(1586)五月,罗雄州事平。大学士王锡爵在给刘世曾的信中提到:
年来滇中凯音络绎,以至而薄城。当垒血战,斩馘之功,则未有如今日之殊,尤卓卓者也。省教分部夹攻,衔枚夜发,则信称神兵矣,而妙乃在幕府之用以夷攻夷,此武侯所以擒孟获也,南人岂复反乎?
“以夷攻夷”指贵州巡抚舒应龙得知罗雄州事之后,曾调贵州土官、者继荣外弟隆有义之兵前往救援,隆有义部下在战斗中将者继荣斩首。王锡爵将“七擒孟获”中读出的“以夷攻夷”的“经验”,与此番平定罗雄州的军事实践相印证。运用此种经验能够带来“南人不复反”的良好结果,恐怕已经成为王锡爵心中重要的“治边良策”。
不光是王锡爵,《西事珥》的作者明人魏濬在其《官司治猺獞不如土司能用其众》一文中,同样以诸葛亮收孟获为参照:
诸葛武侯平南中,皆即其渠帅用之,悉收孟获等以为官司,云:“吾欲不留兵,不运饷,使纲纪粗定,夷、汉粗安故尔。”
其中,魏濬提到诸葛亮收服孟获之后封官,代蜀汉统治南中的“史实”,明确将此奉为治理猺獞地方的经验,即委任土司统治比派遣流官更为有效。
明天启、崇祯年间的“奢安之乱”中,明廷就如何对待起兵的土同知安邦彦和被安邦彦挟持的应袭土司安位有过多次讨论。对于土同知安邦彦,主张剿灭的意见较为一致;对于应袭土司安位,贵州巡抚王三善主张“剿”,而总督杨述中主张以“抚”为主,双方相持不下。天启四年(1624)二月,杨述中上疏,奏王三善因信安邦彦心腹陈其愚诈降而兵败。王三善军事行动的失败,迫使明廷进行政策调整。兵部由此制定“战守善后九事”,其中提出以分化土司家族,收服为主,并设置军队的策略:
安邦彦之悖逆无道,陈其愚之诈降取事,皆神人所共愤,而王法所必诛者……外闻安位母子屡禀乞降,不妨相机牢笼之。党羽四十八枝中,亦当分别顺逆而收为用。亮之于孟获也,服之而已。自古未有绝其种类,而兵连不已者。
“亮之于孟获也,服之而已”道出了明廷此时以“抚”为主的战略重心。但就奢安之乱的形势而言,年幼的安位被安邦彦所挟持,根本无力擒安邦彦;脱离军事较量的招抚,也徒一纸空文而已。天启六年(1626)九月,参将杨明辉奉制书招抚安位,而“不云赦邦彦”,被安邦彦所杀,由此抚议遂绝。崇祯二年(1629)八月,贵州巡抚朱燮元与四川总兵侯良柱经过激烈战斗,平定奢安之乱;尔后几经波折,终于将安位和及其余党招降,贵州战事平息。在平息奢安之乱的过程中,明廷势力在贵州的每一步推进,无不伴随着艰难的军事胜利。脱离政治实力和军事后盾而谈“心服”,在此番较量中难以生效。
除了土司,贵州“语言不通、风俗各别”的诸多少数民族在不少官员看来治理难度较大。面对这种情况,不少官员自觉不自觉会想到诸葛亮南征的事迹:明代贵州巡抚郭子章有言“武侯纵孟获,宋艺祖不通滇南,何其虑之深长耶”;清顺治十六年(1659)贵州巡抚赵廷臣就治理苗疆上疏言“故驭苗者,往往急则用威,威激而叛;缓则用恩,恩滥而骄……武侯纵孟获,非故宽之也,皆有深意存焉”,如此种种。另外,不光是官员,文人如张岱在总结和点评前代治边经验时,也常以“七擒七纵”为参考:如提到明代平播之役时,他认为“古来名将,其御苗与御夷政异。御夷如逐虎,越境则已;御苗如教猱,不下杀手则其心不死服。五月渡泸七擒孟获,此武侯之所以大服乎南人也”;点评朱燮元平定奢安之乱时,他再次提到“诸葛武侯七擒孟获,而南人不敢复反者”云云。
不仅在古代,“七擒七纵”的理念在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工作实践中也有体现。1953年8月,李达就贵州剿匪工作向毛泽东汇报,当谈到布依族女匪首程莲珍时,李达汇报说:“这个女匪首,下面要求杀”。但毛泽东认为不能杀:“人家诸葛亮擒孟获,就敢七擒七纵,我们擒了个程莲珍,为什么就不敢来个八擒八纵?连两擒两纵也不行!总之,不能一擒就杀……”贵州剿匪虽然接近尾声,但情况仍很复杂,有的地方“土匪问题与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不杀程莲珍是为了“通过教育改造后让她将功赎罪”。程莲珍被释放之后,进入深山劝降了二十余名匪首匪众,并带队击毙了一些顽固匪首,为肃清匪患做了一些有意义的工作。
在对少数民族地区民主改革过程中也存在类似的情况。1956年7月22日中共中央讨论了四川甘孜藏区凉山彝区民主改革的工作问题,周恩来于1956年7月24日向在京的民族上层人士做了题为《稳步地实现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的传达报告。在提及民主改革过程中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和甘孜藏族自治州发生叛乱的情形时,他提出了“力争实现和平改革”等几点建议,并强调了“对于现在还在山上叛乱的武装”应当停战和谈,“只要叛乱分子停止叛乱,一律宽大处理,一个不杀。三国时诸葛亮七擒七纵,我们要十擒十纵,百擒百纵。四川省的气魄应该大些,否则就要甘拜诸葛丞相的下风了。”1957年4月,粟裕就民主改革工作在成都听取了成都军区和四川省委的情况介绍之后,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古时孔明在这里施行的民族政策,都能够‘七擒七纵’……封建阶级采取这个政策,使少数民族安定了下来。那么,我们要比孔明先进得多,我们更应该能够‘八擒八纵’,‘十擒十纵’”,同时提出解决民族问题“必须从政治上来解决问题,不得已时才准使用军事力量。军事是政治的后盾,主要的是政治”。
结 语
从上文诸多例子不难看出,抛开“七擒七纵”的历史真实性,它对朝廷官员处理边疆民族事务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尤以处理西南少数民族事务为甚。
谈到“七擒七纵”必离不开其“攻心”的要点。马谡“攻心为上”论和“七擒七纵”典故相结合,被后人奉为经典战例,即战胜对手以“攻心”、“服其心”为着力点,由此带来彻底制服对手、“不复反”的良好结局;同时暗示了“攻心”和“服其心”的成功,是以强大的实力和出奇的兵法为后盾的。“七擒七纵”典故作为一种历史经验与文化资源,它被后世不断重新认识,并且人们会根据当下形势解读出自己需要的内容。史书中的“纲纪粗定,夷、汉粗安”,“南人不敢复反”,成为治边官员的良好愿望。另外,委任当地民族头目进行间接统治,也是后人读出的一条“经验”。
“七擒七纵”典故之所以在古代官员处理边疆和民族事务时被反复提及,这反映了我国古代朝廷与边疆和民族“羁縻”关系多存在不稳定因素,时有动荡的边疆局势和某些“叛服无常”的民族群体使官员们颇为头疼,因此他们需要一个“成功案例”来做“榜样”——远在三国时代的、尽管有诸多疑点的“七擒七纵”典故,此时便作为历史经验和文化资源被发掘出来。
不过,“攻心”能成功的必要条件是“知彼”,具体到治理边疆民族事务上,则是要对异于汉文化的其他民族文化要有充分了解,知其所惧;并能知晓对待各种地方势力的不同方法,知轻重缓急。在汉地与边地整合程度有限的时代,频繁更动的边吏和庙堂之远的重臣仅从传统汉式“谋略”出发,对“他者”进行“攻心”,并非万全之策。
(本文作者为深圳大学人文学院讲师)
来源:《元史及民族与边疆研究集刊》(第三十一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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