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定了!2020年首次个税汇算清缴开始!到底应怎么做?哪些事千万不能忽略?一文明白

建筑财税 2024-04-1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税来税往、广东省税务局、郝老师说会计(郝守勇)、上海税务,由度川管理研究部整理,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前两天12366网站说有的省已经可以用手机APP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了,请问有哪些省可以办理?答:为在继续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方便广大纳税人,3月18日云南、青海两省先行开放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手机APP等远程办税渠道,3月23日又开放了山西、广西、贵州、大连四地。后续还会随着各地疫情防控情况变化陆续分批分区开放,大家可以关注本省(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开放的第一时间我们将会发布通告。在此,也诚挚地建议大家尽量在前期税务机关通知各扣缴单位的时间段内错峰办理,也便于税务机关为您提供更好的办税服务。汇缴前的准备工作


哪些人需要办,具体怎么办
一文告诉你

一、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要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公告》第三条明确了需要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补税两类。

那么,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呢?以下这些可能的情形为你梳理好了。

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

从充分保障纳税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只要纳税人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未申报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退税。

1、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另一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

依法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从有利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国务院对2019年度汇算补税作出了例外性规定,即只有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并补税。

二、办理个税年度汇算,三种方式可选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要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那么,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哪些办理年度汇算的方式呢?《公告》第六条明确了以下三种。

一、自己办:纳税人自行办理

纳税人可以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分类编制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解决办理年度汇算中的疑难问题,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

对于因年长、行动不便等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特殊困难的,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还可以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二、单位办: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

考虑到多数纳税人主要从一个单位领取收入,单位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掌握的比较全面、准确,为更好地帮助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公告》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指保险营销员或证券经纪人)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

如纳税人向这些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这样有利于继续发挥源泉扣缴的传统优势,尽最大努力降低纳税人办税难度和负担。

同时,税务机关将为扣缴单位提供申报软件,方便扣缴义务人为本单位职工集中办理年度汇算。

注意:纳税人选择由扣缴义务人代办年度汇算的,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同时将除本单位以外的2019年度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如实提供给扣缴义务人,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请人办: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条件,自主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年度汇算。选择这种方式,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委托授权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提醒:扣缴义务人或者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如果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可以要求其办理更正申报,也可以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一张图更明了↓↓↓




个税汇算的9个最实用的问题

1

提问:

现在还没有开始个税汇缴,我担心能否来得急办理?

答复:

个税汇缴期限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共计4个月的时候,不用担心时间紧张的问题,你可以根据税局通知分批分期办理就可以,而且税局也提供预填报服务。如确因工作繁忙等原因不便在此段时间办理的,可在年度汇算期内,主管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

2

提问:

个税APP有两种申报方式:简易申报、标准申报,什么情况下我可以采取简易申报的方式?

答复

若是2019年度,你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且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需要退税的,可以采取简易申报的方式。

注意1

最好采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当然也可以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或者《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三者选其一,以简易版为优选。

注意2

简易申报时间:3月1日至5月31日

标准申报时间:3月1日至6月30日

3

提问

马上要个税汇算清缴了,我是自然人,需要提前准备什么吗?

答复

1、下载并注册最新版本的个人所得税app;

2、补录符合条件的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录入2019年大病医疗支出专项附加扣除;

3、添加银行卡信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选择个人中心-银行卡。输入银行卡号信息、开户银行所在省份、银行预留手机号码,(注意:需要境内账户,以I类卡为优)点击下一步;

4、核实个人2019年度收入情况,可提前进行试算,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并核实。

4

提问

马上要个税汇算清缴了,我是自然人,我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申报?

答复

1、自行申报:适用于纳税人自己,可以通过app、web端、税务局大厅申报;

2、集中申报:适用于扣缴义务人代办,可以通过 web端、税务局大厅申报;

3、委托申报:适用于委托涉税服务专业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为办理的,可以通过web端、税务局大厅申报;

4、邮寄申报:纸质申报,可以通过web端、税务局大厅申报。

5

提问

经常提到收入、收入额的说法,到底二者有何不同?

答复

“收入”,通俗讲即毛收入,也就是常说的税前收入。

“收入额”,是计算税款过程中的一个名词。收入额是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注意:

工资薪金以收入全额为收入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其中对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

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6

提问:

免办理个税汇算的一个基本前提,三个条件之一?

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注意:

一个基本前提: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了扣缴义务。

居民个人如果在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况,无论其年综合所得收入是否不超过12万元,或者汇算补缴税金是否低于400元,居民个人均应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并依据汇算清缴结果如实缴纳税款。

7

提问

我能否委托所在单位办理个税汇缴?

答复

可以的。

纳税人提出要扣缴义务人代办汇算清缴的,扣缴义务人有义务帮助纳税人自己办理汇算清缴。

注意1

2020年4月30日之前,纳税人不进行书面确认,或者进行书面确认,但未补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视为纳税人不委托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汇算清缴。

注意2

纳税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应由纳税人签字确认。扣缴义务人对于纳税人提供信息明显有误的,可以提醒纳税人注意相应税收风险,但扣缴义务人无权更改纳税人相关资料。

注意3:

扣缴义务人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汇算清缴。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软件,扣缴义务人只是需要把相关信息录入申报系统。

8

提问:

我能否放弃退税,从而免于办理个税汇缴?

答复:

可以的。放弃退税是你的权力。

注意:

两种情况下必须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一)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若是放弃退税则可以不用年度汇算。

(二)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9

提问:

2019年度只要取得收入了一定汇算清缴吗?

答复:

不一定的。

情况一

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不管你是否需要补缴税款、也不管你补税金额多大,都不需要汇算清缴你的个税。

情况二

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由于金额较低,为了减轻纳税人工作量,也不需要汇算清缴你的个税。

情况三

你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没有取得综合所得,虽然有股息红利、偶然所得等,但是也不需要汇算清缴你的个税。

情况四

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也就是不存在补税、退税情形的,平时你及时享受了各项扣除项目,也不需要汇算清缴你的个税。

情况五

纳税人你虽然年终汇算清缴需要退税,但是你选择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也不需要汇算清缴你的个税。


答复:

不一定的。

情况一

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不管你是否需要补缴税款、也不管你补税金额多大,都不需要汇算清缴你的个税。

情况二

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由于金额较低,为了减轻纳税人工作量,也不需要汇算清缴你的个税。

情况三

你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没有取得综合所得,虽然有股息红利、偶然所得等,但是也不需要汇算清缴你的个税。

情况四

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也就是不存在补税、退税情形的,平时你及时享受了各项扣除项目,也不需要汇算清缴你的个税。

情况五

纳税人你虽然年终汇算清缴需要退税,但是你选择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也不需要汇算清缴你的个税。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