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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10个汇算提醒送给你!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作者:郝守勇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你需要知道的10个提醒,新会计打好基础,老会计温故知新。这场大考,一定会让你蜕变的!我们好好加油
提醒一
注意“三个额”
1、会计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三项期间费用+投资收益-投资损失+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2、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额(间接计算法)
3、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汇缴应补(退)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提醒二
错峰申报,避免塞车
汇缴工作虽然是5月底结束,建议企业在准确的基础上尽早申报,不要集中在5月中下旬申报。
提醒三
核定征收不代表不用报
企业所得税汇缴对象不仅仅是对于查账征收的企业,也包括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以及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汇总纳税企业二级(或三级)分支机构,均属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象。提醒四
还有“AB卷”呢
注意,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企业在汇算清缴的时候选择的申报表不一样。
适用纳税人类型:查账征收居民企业(含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 》及相关附表
适用纳税人类型:核定征收居民企业
37张申报表并不是都要选择填报,申报表中的绝大多数表单属于选填表,纳税人可以根据行业类型、业务发生情况自行选择填报。
提醒五
理清套表思路不复杂
认识看懂申报表需要从2个方面:
2、从结构看,全套报表分为主表、一级明细表、二级明细表和三级明细表,表单数据逐级汇总,环环相扣。
提醒六
享受税收优惠要注意
提醒七
“其他”不是框,想装就能装
注报表中的"其他"数据,不要在纳税调整的时候笼统的调整“其他”。如果能够细化找到准确的栏次,那么请您一定不要一股脑的填写在“其他”,以免自找麻烦、难以解释。
提醒八
报完记得“买保险”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完成,点正式申报后,系统会提示企业是否使用“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企业根据提示选择此项服务,来核实已填报的申报表有无问题,根据相关提示核实报表是否填报准确,并及时修改错误数据。
提醒九
一定要保持一致的数
年度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企业所得税年报利润总额一致。
提醒十
最后这些记得要做
1.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会计报表
2.对照税收优惠政策完整准备相关留存备查资料
3.对照税收政策完整准备有关纳税调整的相关数据资料
4.对照税收政策准确、完整结转跨年度纳税调整事项
5.检查和完善税前扣除凭证
6.正确选择所适用的年度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