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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钟某科醉驾酿事故

2018-01-12 韶关交警权威发布

近日,曲江交警大队对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钟某科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2018年1月1日19时07分,曲江交警大队五中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在曲江区樟市镇流坑村委会菜市场处,摩托车(无牌)撞伤一老人(骑单车),现双方在樟市镇卫生院就诊。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值班民警对现场进行勘查时,发现钟某科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依法使用警用酒精测试仪对双方驾驶人进行检测,钟某科检测结果为154mg/100ml。并前往医院进行血样采集,经广东北江临床司法鉴定所对钟某科体内的血液酒精含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190.10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嫌疑人钟某科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鉴于钟某科在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对社会造成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六十六条之规定,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于2018年01月05日对犯罪嫌疑人钟某科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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