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酒驾企图嚼槟榔蒙混过关

2018-01-12 韶关交警权威发布

近期,韶关交警部门持续强化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常态化整治和打击力度,希望让老百姓真正树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理念,切实有效预防和遏制涉酒交通事故。


但有一些人视危险而不顾,仍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酒后开车上路。


1月11日20时左右,乐昌长来镇人雷某驾驶小型客车从乐昌公主路进入乐昌市区,当发现前方有交警夜查时,立即停车并不停地嚼槟榔。当民警上前依法对其进行呼气测试时,结果显示为4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但雷某却以吃了槟榔为由对其酒后驾驶行为进行百般狡辩。殊不知,如果没喝酒即便嚼了槟榔,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是根本测不出酒精的。在证据面前,雷某不得不承认自己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


乐昌交警大队依法对酒后驾驶的雷某处以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记12分。


  

 长按二维码关注

 “韶关交警权威发布”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