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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 | 澄清关于中美贸易争端的三个谣言

崔凡 自贸试验区报道 2019-06-30

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受到舆论关注。7月16日,在中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


美国在《关于301调查的声明》中指责中国长期从事不公平贸易,导致中国占便宜、美国吃亏。


对此,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接连抛出三个问题,有理有据予以回应: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中国商务部上周已经发表声明,批驳了美方有关错误观点,指出美方有关指责完全是歪曲事实、站不住脚。我想再问美方几个问题:


第一,众所周知,美国是世界贸易规则主要制定者,美元是国际贸易主要结算货币,而中国是国际贸易后来者、WTO规则接受者。大家有谁相信,规则制定者制定的规则是利人不利己的?


第二,过去40年间,中美贸易规模增长了230多倍,去年两国贸易总量已接近6000亿美元,这既是经济规律使然,也是中美经贸合作互利共赢的必然。大家都知道,生意人不做亏本买卖,资本从来都是逐利的。难道美国在过去40年里一直和中国做亏本买卖吗?美方可不可以请那些长期和中国做生意的美国企业出来说句公道话?


第三,今天中国已成为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最大贸易伙伴,是世界上增长最快的主要出口市场,全球吸引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去年中国吸引外资居世界第二位,今年上半年中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同比增长96.6%。难道这么多国家都在并将继续与中国做亏本生意吗?


我想指出,贸易不平衡不等于不公平。公平要靠大家平等协商来制定国际规则,而不能自说自话。根据自身利益来制定标准,甚至以牺牲其他国家公平和利益为代价谋取最大利益。如果说,当年中国入世谈判时,WTO规则的“篮筐”不会为中国而降低,那么今天,经济全球化大潮也绝不会因为某个国家包括美方有些人逆潮流而动而退回到一个个自我孤立的小河小湖。在今天这个各国相互依存、命运与共的时代里,保护主义保护不了自己,单边主义只会损人害己。


近日,关于中美贸易争端,各种传言甚嚣尘上。16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研究部主任崔凡,特别澄清了相关谣言,以正视听。


以下内容经作者授权发布:


澄清近期关于中美贸易争端的三个谣言


近期网络上有传播关于中美贸易争端的三个谣言,特澄清如下。


1

世贸组织驳回了中国对美国301征税的起诉,同时判定中国的反制措施违规。


从2017年8月美国发起301调查开始至今一年时间内,美国已经在WTO被各成员起诉17次(DS533, DS534, DS535, DS536, DS539, DS540, DS543, DS544, DS545, DS546, DS547, DS548, DS550, DS551, DS552, DS554, DS556),创下了12个月内单一成员被起诉次数的纪录。其中有两起案件分别是中国诉美国301关税案和232关税案,其余15起是其他WTO成员对美起诉。17起案件中有三起已经进入了争端解决专家小组程序,其余处于磋商程序阶段。同期中国在WTO中被起诉两次(DS542,DS549),分别是美国与欧盟告中国技术转让与知识产权案,两起案件均处于磋商阶段。一般情况下,进入专家小组程序之后九个月才会出一审裁决。目前中国诉美国的两起案件和美国诉中国的一起案件均没有进入专家小组程序,因此何时能够出一审判决时间未定,更不存在中国起诉被驳回的问题。WTO被诉案件的裁决一般被诉方败诉的比例大约为90%。


可能由于美国预期会有大量被诉案件以及由于美国对已经败诉案件的裁决有意见,在特朗普上任以后,美国就采取了杯葛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大法官任命的办法,使得七个上诉大法官目前只剩4人,到今年九月将只剩3人,明年年底只剩1人,这导致上诉机构即将处于瘫痪状态,无法组成需要三名大法官的上诉庭。以上美国17个被诉案件一审裁决之后,美国败诉后必然上诉,但届时因为上诉机构无法组庭将导致终审裁决无法出台。美国滥用权力杯葛上诉机构大法官任命的做法受到了WTO成员的广泛谴责,但由于WTO成员协商一致的机制,目前各成员对此状况尚无解决办法。


目前美国尚没有在WTO起诉中国的反制措施,因此不可能出现WTO裁决中国反制措施违规的情况。


2

世贸组织于2018年7月11日宣布中国为封闭经济。


2018年7月11到13日,WTO对中国进行了第七次贸易政策审议。贸易政策审议会议主席的总结评论给予了中国相当高的评价,同时直言不讳地总结了世贸组织各成员就中国目前贸易政策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本次审议共收到各成员提出的大约1900个问题,中国已经答完了绝大部分问题。严格来说,该次审议需要一个月后中国回答完剩下的少数问题才告结束。但审议会议已经完成,上述审议会议主席的总结评论已经成为官方文件。


在该次会议上,WTO秘书处提交了一份于6月完成的193页的对中国政策的审议报告。秘书处审议报告对中国的贸易政策进行了详细分析,给予了客观和基本肯定的评价。我们认真阅读了报告中6页的总结,检索了193页报告全文,目前尚没有发现其中有认为中国是封闭市场或封闭经济的词句。另外经检索,我们尚未发现外媒有此类报道。


3

世贸组织在审核中国的WTO成员资格。


世贸组织本身对已经加入的成员没有一个审核其成员资格的机制,只有一个对成员政策进行监督的贸易政策审议机制。2018年7月11日到13日,WTO进行了对中国的第七次政策审议。目前,中国、美国、欧盟、日本四大贸易方均须在WTO每两年接受一次政策审议。2019年开始改为每三年一次。


该谣言可能是源于对外刊报道的误译。本次政策审议中,美国大使要求世贸组织重新考虑中国的发展中成员资格,界定中国为发达国家成员。


世贸组织对发展中国家成员没有严格定义,所有经济体均可以自指定(self-designation,或self-select自选择)为发展中成员。只有几个世贸成员在多边贸易体制历史上从来没有指定自己为发展中经济体的情况。


虽然WTO各成员均可自指定为发展中经济体,但其他成员在谈判中均可挑战这一自指定。因此,每个成员在谈判中具体的权利义务实际上是谈判决定的。美国有权依据其认为合理的指标和证据在具体领域谈判中反对中国自指定为发展中成员,但无权要求中国全面放弃WTO授予的自指定为发展中成员的权利。到目前为止,WTO尚无要求某个成员不许自指定为发展中成员的先例。因此WTO不可能做出界定中国为发达国家的决议。


世界银行对各经济体有一个划分,分为高收入经济体、高中收入经济体、低中收入经济体,和低收入经济体。中国目前属于高中收入经济体。目前,世界银行高收入经济体的标准是2017年人均国民收入12056美元。中国在2017年的人均国民收入是8690美元,和高收入经济体还有相当一段距离。在人均国民收入为12056美元以下的WTO成员中,目前我们没有看到有任何一个经济体界定自己为发达成员,全部都自指定为发展中成员。即使在世界银行的高收入经济体中,也仍然有相当部分经济体在世贸组织中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参加谈判。还有的高收入经济体例如韩国,在某些谈判中例如农业谈判中自指定为发展中成员,但在其他领域中以发达成员身份参加谈判。


作者:崔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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