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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先杀人?陈世峰,你未免太歹毒了

2017-12-15 最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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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12月,我们小分队在滇西北找矿。小分队一共8人,其中4名警卫战士每人配备一支冲锋枪。一天,出发前,一位纳西族老乡搭我们的车去维西。那天路上积雪很大,雪下的路面坑洼不平,车子行驶一段就会被雪坞住。我们不得不经常下来推车。就在我们又一次下车推车的时候,一群褐黄色的东西慢慢向我们靠近。我们正惊疑、猜测时,纳西族老乡急喊:“快、快赶紧上车,是一群狼。”司机小王赶紧发动车,加大油门……但是很不幸,车轮只是在原地空转,根本无法前进。这时狼群已靠近汽车……大家看得清清楚楚——8只狼,个个都象小牛犊似的,肚子吊得老高。战士小吴抄起冲锋枪,纳西族老乡一手夺下小吴的抢。比较沉着地高声道:“不能开枪,枪一响,它们或钻到车底下或钻进树林,狼群会把车胎咬坏,把我们围起来,然后狼会嚎叫召集来更多的狼和我们拼命。”他接着说:“狼饿疯了,它们是在找吃的,车上可有吃的?”我们几乎同声回答:“有。”“那就扔下去给它们吃。”老乡像是下达命令。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除了紧张,大脑似乎已经不会思考问题。听老乡这样说,我们毫不犹豫,七手八脚把从丽江买的腊肉、火腿还有十分珍贵的鹿子干巴往下丢了一部分。狼群眼都红了,兴奋地大吼着扑向食物,大口的撕咬吞咽着,刚丢下去的东西一眨眼就被吃光了。老乡继续命令道:“再丢下去一些!”第二批大约50斤肉品又飞出了后车门,也就一袋烟的工夫,又被8只狼分食的干干净净。吃完后8只狼整齐地坐下,盯着后车门。这时,我们几人各个屏气息声,紧张的手心里都是冷汗,甚至能够清晰的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我们不知道能有什么办法令我们从狼群中突围出去。看到这样的情形,老乡又发话道:“还有吗?一点不留地丢下,想保命就别心疼这些东西了!”此时,除了紧张、害怕还有羞愤……!作为战士,我们是有责任保护好这些物资的,哪怕牺牲自己。但是现实情况是我们的车被坞到雪地里出不来,只能被困在车里。我们的子弹是极有限的,一旦有狼群被召唤来,我们会更加束手无策。我们几人相互看了一眼,迟疑片刻,谁也没有说什么,忍痛将车上所有的肉品,还有十几包饼干全都甩下车去!8只狼又是一顿大嚼。吃完了肉,它们还试探性的嗅了嗅那十几包饼干,但没有吃。这时我清楚地看到狼的肚子已经滚圆,先前暴戾凶恶的目光变得温顺。其中一只狼围着汽车转了两圈,其余7只狼没动。片刻,那只狼带着狼群朝树林钻去......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不一会儿,8只狼钻出松林,嘴里叼着树枝,分别放到汽车两个后轮下面。我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些狼的意思是想用树枝帮我们垫起轮胎,让我们的车开出雪窝。我激动地大笑起来……哈……哈……刚笑了两声,另外一个战士忙用手捂住了我的嘴,他怕这突兀的笑声惊毛了狼。接着,8只狼一齐钻到车底,但见汽车两侧积雪飞扬。我眼里滚动着泪花,大呼小王:“狼帮我们扒雪呢,赶快发动车,”车启动了,但是没走两步,又打滑了。狼再次重复刚才的动作:“先往车轮下垫树枝,然后扒雪……”。就这样,每重复一次,汽车就前进一段,大约重复了十来次。最后一次,汽车顺利地向前行了一里多地,接近了山顶。再向前就是下坡路了。这时,8只狼在车后一字排开坐着,其中一只比其他7只狼稍稍向前。老乡说:“靠前面的那只是头狼,主意都是他出的。”我们激动极了,一起给狼鼓掌,并用力地向它们挥手致意。但是这8只可爱的狼对我们的举动并没有什么反应,只是定定地望了望我们,然后,头狼在前,其余随后,缓缓朝山上走去,消失在松林中......看完不忍思考:连凶猛的狼都懂得报恩,我们是否应该反思自身?自诩为“万物灵长”的人类,我们是不是应当让这个世界充满爱? 

作者:周冲

来源:周冲(ID:zhouchong2017)

今天是江歌案的庭审第四天。

在过去三天里,我们看到了一个人疯狂自保时,会撒出怎样的谎,篡改怎样的事实,设置怎样的阴谋。

第一天

陈世峰一方称:

刀是刘鑫递给江歌的,刘鑫递刀后,把江歌往外推,并锁上了门的防盗锁链条。

江歌多次按门铃,无人理会。

江歌和陈世峰发生争执,开始和她夺刀,夺刀过程中,误伤到了她的脖子。

后来怕医药费负担不起,就补刀杀了她。

陈方结论:

承认恐吓罪,但不承认故意杀人罪,自称只是杀人未遂。

不得不承认,陈世峰律师非常高明。

他的辩护角度令人意想不到。

我们之前都想过,陈世峰有可能免于死刑,是因为日本刑法的缘故。

但从没想过,他会以第一刀杀人意识的区别,将故意杀人变成杀人未遂——

第一刀是过失杀人,不适用于日本法律对于故意杀人罪的定义,而是适用于日本刑法第203条,即杀人未遂罪。

但是,日本检方不是吃素的。

他们以铁一样的证据,驳斥了陈世峰的部分谎言。

检方称:你杀人动机强烈。因为你嫌江歌阻碍了你和刘鑫复合,于是报复性杀人。

陈世峰一方称:我只是去找江歌咨询,撮合我和刘鑫复合,并不想杀人。

检方称:你一切都是有备而来。乘车时,有意掩盖行踪。步行两站乘地铁,且使用不记名单行票。

陈世峰一方称:走两站路是为了寻找洗衣房。

检方称:你随身携带衣物,是为了作案后换衣服逃走,明显是在有意识地销毁犯罪证据。

陈世峰一方称:没找到洗衣房,才带着衣服去找江歌。

检方称:你不仅准备了衣服、单行票,还随身携带了凶器。在你的研究室里,发现了和凶器一致的包装盒。

最大的争议来了。

陈世峰一方称:刀是刘鑫给江歌的。当时,陈世峰还被江歌用刀划伤了脸部。

检方直接否认:不认可这个说法。

法医出场。

法医沉着冷静地,对陈世峰辩护律师提出的观点予以驳斥。

法医:同样不认可这个说法。陈脸上的伤是抓伤。

陈世峰一方继续说:江歌手上的伤,是夺刀时不小心自己伤划的。

法医:不存在这种可能。手上的伤,是躲闪攻击时造成。

照片显示,江歌的左手小指、手背、右手中指和无名指都有伤口。严重的地方,肉都翻开了,皮肤也脱落了。

这些伤口被法医形容为“防御伤”,是在受到伤害时抵抗产生的伤口。

法医称,被杀前,江歌至少躲闪了5次。

陈世峰一方:二人争夺刀具时,陈世峰误伤江歌。第一刀是致命伤。

法医:不认可。尸检证明,江歌颈部共有11-12处伤。其中5-6次刺入后,才是伤及颈动脉的致命伤。这一刀会致对方血流如瀑,瞬间失去意识。并且,陈在这一位置刺了2刀。

也就是说,法医从尸检结果出发,驳斥了陈世峰的误伤说,以及第一刀致命说。

江歌受伤示意图。图/澎湃新闻 

对犯罪嫌疑人定刑,往往从这几方面入手:

  1. 杀人的手法是否恶劣;

  2. 是否有强烈杀人意愿;

  3. 是否有计划性;

  4. 事件造成的结果(包括被害者家属的感情情绪、案件的社会影响);

  5. 杀人动机以及事件经过……

因此,这几天的庭审,都会通过多方证据,还原事实,继而进行定罪。

这个案子注定是一场罗生门。

陈世峰为保命,刘鑫为脱责,江歌一方为求陈世峰死刑,都会千方百计地找对方破绽,同时抛出有利于己方的证据。

尤其是陈世峰,为了不被判死刑,他很可能会说谎。

那么,事实到底如何?陈世峰到底有没有故意杀人?刘鑫到底有没有锁门?刀到底是不是刘鑫所递?还有什么不明的真相?

一切都有待接下来的庭审结果。

第二天

江歌母亲作证,陈世峰所在的高桥研究室的教授及同学作证,警方证据出示。

这一天,江歌母亲说,江歌从来不会用刀子防身,也没在她的寓所见过这款刀。

在江歌的物品清单里,同样未发现此款刀具。

陈世峰的教授与同学作证。

高桥教授:我在百元店买过一把这样的刀子,但没拆封,就放在研究室里。后来不见了。

陈世峰同学:陈世峰曾经问我回家时间。我当时很奇怪。现在想想,他大概是想趁我回家去拿研究室架子上的刀。

警方出示在研究室茶具架上发现的刀具包装盒。但里面的刀子不见了。

同时警方证实,陈世峰当天上午,借过该研究室的钥匙。

另外,警方还出具案发时两份刘鑫的报警记录。

报警录音中,明显能听见外面的惨叫声。

刘鑫则在录音中说:“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警方问:“你锁门了吗?”

刘鑫答:“はい(是的)。”

局面的视频中,刘鑫反复称,门没有反锁

在另一份报警录音中,刘鑫称:请叫救护车来。

这与她之前接受采访时,声称对门外所发生的一切全然不知情相悖。

当天,接近20份证据出示。有人证,也有物证。

隔壁邻居供述:

当天晚上,他们听到外面有两个人的脚步声,像在快速奔跑,然后就听到恐怖的叫喊声。

打开门,看到一个女人倒在地上,一个男人蹲在旁边,两手捂住女人的脖子。

但该邻居是外国人,看了三秒钟之后,觉得一直盯着不太好,就关门了。

过了一会儿,他们又听见一个人跑步离开的声音。

又打开门,发现女人依然躺在地上,并且有血迹,觉得情况并不简单,于是返回房间,想报警。

但担心自己语言不通,就通过阳台敲隔壁日本人的窗户,希望隔壁日本人能够报警。

但日本人拒绝了。让他们自己报警。

这时,邻居他听到有声音说,你们快来,姐姐不行了(这句话还需要在等确认,疑似刘鑫的声音)。

猜测有人报了警,于是没有再报。

在日本媒体随后对附近邻居的采访里,该名中年女子声称在案发当天,看到过一名陌生男子在附近出没。

目击者称:倒在地上的江歌身边站着一位可疑的男子。

另外,根据监控与目击证人的证词,案发当晚,陈世峰在到达江歌家的公寓后,在三楼埋伏了一段时间。(江歌住二楼)

此时,江歌和刘鑫还在路上,没有回家。

总之,我们有理由怀疑:

陈世峰当日取研究室钥匙,是为了拿走刀子;

陈世峰当天特地穿了红色鞋子,而非以往的白色鞋子,是怕沾上血迹太明显;

陈世峰当天没有戴眼镜,是为了隐匿行踪。

携带衣服,是为了杀人后换掉血衣逃跑;

携带威士忌并饮酒,目的是为了杀人壮胆;

出发前搜索干洗店,是为了作案后对抗谋杀指控;

深夜在江歌家三楼蹲守,绝非要求复合那么简单。

当然,以上只是猜测,具体如何,还是看接下来的庭审结果。

第三天

第三天,陈世峰证人未出庭。上午休庭。

下午刘鑫作证,她也未到场,采用视频的方式作证。

刘鑫的证词,与陈世峰全然不同。

她的证词里,一直在说,我没递刀,我没锁门,我没听见声音,我也没看见任何人。

因为刘鑫是关键证人,她的证词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陈世峰罪行的认定。

因此,陈世峰律师在当天庭审上,一直采用连环发问的方式,试图让刘鑫出现前后矛盾的现象,以造成证人作伪、证词不被采纳的结果。

第一场中,刘鑫称:

听到叫声后去开门。

门只打开了很短的距离,就被推了回来。

之后又推了一次,没有推开。

期间一直在问:“三叔,你怎么了?”不清楚发生了什么,通过猫眼只能看到走廊上的光。

这套证词,与之前她在局面中接受采访的言论一样。

陈世峰律师质疑:只听到尖叫,看不到外面情形,就叫救护车。证词可信度低。

刘鑫称:叫救护车是为了以防万一。

检方问:门是锁着的吗?

刘鑫称:门没锁,是自动关上的。我没说过锁门。我以为是外面锁的。

检方出示报警录音。

报警录音中,刘鑫说: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刘鑫否认:我当时说的是,“怎么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

报警录音中,刘鑫说:拜托了,我的姐姐很危险。

刘鑫说:这不是说明我知道了情况,我当时很慌乱,这只是猜测,把事情说大一点,警方会来得快一些。我没听到惨叫,也没听到门铃。

但报警录音中就能听见惨叫声。

刘鑫在录音中,有一句话,声音出乎寻常的高,也出乎寻常的慌乱。但刘鑫表示,这不是因为看见了什么,而是因为担心。

陈世峰律师辩驳:说没听到门铃不可信。

因为,警方报警录音里,有一个问答是这样的。

警方问:“按门铃的是男还是女?”

刘鑫答:“可能是男的。”

也就是说,她听到了门铃。

而案发当天的警方笔录上,刘鑫也说:门铃刚开始有响。后来没有了。

但现在,她在庭审时,全面推翻:没听见,太混乱,不记得,我很慌乱,没注意,想不起来了……

仿佛报警时与做笔录时,是另一个人。

她的证词与陈世峰太多出入。

到底谁是真,谁是假,我们只有期待日本检方通过种种证据、和双方辩驳,来还原真相。

对了,当天庭审上,有三个细节要提一提:

一是陈世峰父母一直未露面,但写了一封道歉信。

律师在法庭上朗读了道歉信的部分概要,信中称陈世峰平时是非常认真的孩子,认真学习、生活态度良好。

二是刘鑫说:江歌打工的地方是酒吧,不是普通居酒屋。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篡改事实。

因为,江歌打工的地方确实是居酒屋,而非酒吧。

酒吧是女人陪男人玩乐的、带有性交易色彩的场所。

居酒屋则是普通餐厅。

枉顾事实,诋毁江歌,这种方式再度令江歌妈妈泪流满面。

三是,检方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被告人陈世峰说平成28年10月份你怀孕了,是真的么?

刘鑫迅速的回答:他骗人!

检方:就算你没怀孕,你有没有跟别人讲过你怀孕了?

刘鑫:没有。

怀孕到底怎么回事?

我猜测存在两种可能。

  1. 刘鑫想让陈世峰死心,谎称打工店的林先生是自己男朋友,并且已经怀孕。也许正是这一举动,导致陈世峰因嫉妒而疯狂,引发杀人动机。

  2. 刘鑫声称怀了陈世峰的孩子,想让陈世峰有内疚感。

具体怎么回事,继续看第四天的庭审。

第四天

第四天,也就是今天,庭审是陈世峰专场。

他将接受控辩双方的盘问。

上午的两个阶段、下午的第一阶段庭审,是陈世峰律师问话;

下午的第二、三阶段是检方询问。

陈世峰依然坚持:自己当天是去求复合,刀是刘鑫递的,同时,是江歌先杀人。

说江歌先刺了他,眼睛和下巴,他只是在自保,并一直在用双手夺刀。

陈世峰陈述如下:

江歌突然从手里拿出一把刀,向我的腰刺过来。我用左手去挡她的刀。

她把刀又拿到了左手上。换手后,立刻就刺了过来……

我试着把刀夺下来。想把她手掰开。我要是想弄伤她,就直接刺她了,不是吗?

我以为可以完全掌控。如果我松手,刀不知会刺到哪里,我不能松手。

准备将她手固定在墙上,她反抗,我想夺下来,一瞬间,她也许想把刀挪到别处,也许力气没有了,刀一下子刺到她的喉咙。

江歌妈妈当场怒斥:撒谎!

江歌倒下之后,刀还插在脖子上。

他拔出刀,血沫喷涌。

他曾用袖子按住伤口,试图止血,但1-2秒之后决定继续捅刀。

捅的时候,江歌没有发出声音。

刺了几下,刀刃断了。

刀刃都杀断了,可以想见江歌的惨状,以及陈世峰的凶残。


在今天的专场上,陈世峰表现极其诡异。

早上冷静无比,下午痛哭流涕。

他在庭上忏悔。

“江歌一定不想死,一定还想见妈妈,一定希望有人救她。

而江妈养育了江歌24年,肯定恨死我了……”

说这些话时,陈世峰和他的律师同时落泪。

江歌妈妈闭上眼睛,摇头!

对他所谓的道歉,根本无法接受。

检方发问陈世峰:你把白天的白鞋换成红鞋,是预先知道会沾血是吗?

陈世峰:不是。

检方:其实你见江歌前喝酒是想壮胆是吗?

陈世峰:我当天深夜出门是为洗衣服,当天降温了,我穿的很单薄,喝酒是为暖身。

而在怀孕一事上,今天牵扯出了另一真相。

陈世峰说,江歌10月14日左右去学校找他,告诉他刘鑫怀孕了。

他回家取了10万日元,给江歌作刘鑫的堕胎费。

检方问:是否和刘鑫确认?

陈世峰称:江歌说刘鑫在家一直哭,不想见你。他觉得如果江歌撒谎,刘鑫会站在江歌一边,把钱分了。所以没当面和刘鑫确认,想另找方法确认。

这一陈述,成功将江歌拉下水。

现在,陈世峰和刘鑫之间,出现了太多的不同:

1. 刀。

陈世峰坚持刀是刘鑫递的,刘鑫坚持从未递刀,家里也没有这样的刀子。

2. 锁门。

陈世峰坚持刘鑫把江歌推出门,递了刀之后,关门并锁门。刘鑫坚持没锁门。

3. 怀孕。

陈世峰称,江歌曾对他说刘鑫怀孕,他给了江歌10万日元现金。(注意,他说的是现金,而非转账,这是非常有效的规避查证的方式)

刘鑫坚持自己没怀孕,也没对任何人说过怀孕。

到底谁是谁非,现在无法判断。还有6天,结果才会出来。

今天结束庭审后,许多人都在说,陈世峰和他的律师都太狠了。

在过去三天里,陈世峰冷静得像一条蛇,陈世峰律师则精准得像一只豹。

看庭审记录,你会发现,陈方每一个发问,都落在点上;每一个有利于他们的点,都在利用和强化。

不得不说,想要攻破他们的证词,不是一件易事。

一年多时间过去,陈世峰早已不是一个法盲,更不是一个少不经事的学生。

他为了活命,变得又清晰,又油滑,又冷静,又阴狠,又歹毒。

只要能脱罪,他会不惜一切代价,任何谎都能撒,任何事都敢做。

只是现在,他和刘鑫二人,一个疯狂脱罪,一个拼命说谎。苦了江歌,和江歌妈妈。

今天庭审公开江歌的伤口图片。

每放一个,每陈述一个伤口的情况,江歌妈妈就痛哭一次。

一个孤母,幼年丧父,中年离婚,和女儿相依为命,不曾想,白发人送黑发人,还以这种惨烈的方式离开,其悲苦可想而知。

徐静波曾说:

江歌妈妈到日本的第二天,拿了一包东西来我办公室,她跟我说,这是日本警方给她的有关江歌被害的照片,她没有勇气看,但是又很想知道女儿最后是怎样死的。

我按住她的手,对她说:“一辈子都不要打开,你只要记住女儿的美丽就行。”

她哭了。

其实,我已经在检察院提供的案卷中都看了,十几刀,很惨很惨!为了不让江歌妈妈看到,我把那一部分案卷预先抽走了。看了之后,连我杀陈世峰的念头都有!

而江歌妈妈会疯的!

可是,一年后的今天,江歌妈妈还是看到了,她会经受怎样的痛苦,我们无法感同身受。

我们绝望的是,陈世峰死刑,几乎是不可能了。

刘鑫的证词,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水分。

大家还在这种罗生门中撞来撞去,不知真相在何方。

正义会来吗?

善良会得到应有的报答吗?

江歌妈妈的苦楚,会被告慰吗?

我不知道。

只有等待。等待20号的宣判。等待恶被惩罚、阴谋被揭穿、谎言被戳破的那一天。

希望江歌的善意能不被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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