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警方公告:请这些人速到公安局!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办理文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文某将被骗资金转入账户 6226822031005632647(用户名:汪振宇,开户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623059150501779880(用户名:自永胜,开户行:河南农村商业银行)623059103102795185(用户名:刘杰,开户行:河南省农村商业银行)、6235890073000002978(用户名:雷小云,开户行:未阳融兴村镇银行)。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分局已将上述四个涉案账户依法冻结,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 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于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相关受害人,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9月14日。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警官(15922862213)
蒋警官(15730336606)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
2024年8月15日
关于返还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的通告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在办理费某某被骗案中查明,受害人费某某的被骗资金被转入了开户名叫蒙城县千百卉园艺有限公司,卡号为34001887501053004419的中国建设银行账户,该涉案账户已被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规定,拟将涉案账户内被冻结的资金返还给受害人费某某,现予以通告,通告期为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9月13日。
请该账户相关的权利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通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材料到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联系办理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和处置。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涉案账户内被冻结的资金。
特此通告。
联系人:李叔伦、游古春
联系电话:023-62511331、023-62873248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
2024年8月13日
重庆市云阳县公安局关于返还
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的公告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之规定,云阳县公安局冻结的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6217920161326868(账户名:冯延敏,开户行:浦发银行金汇支行)内资金可按比例返还给相关受害人,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9月13日。在公告期内如无人提出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开展返还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重庆市云阳县公安局凤鸣派出所
联系人:龚道超
联系电话:13212377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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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沙坪坝区融媒体中心
总编辑:罗 飞
副总编:黄 伟
责 编:王 粲 刘 柳
编 辑:何远征 罗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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