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城东区关于11月15日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123号)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安排部署,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于11月15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核酸检测,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一)重点区域
1.重点管控区域按照“应检必检,全员覆盖”方式开展筛查。
2.低风险区域所有小区按照“应检必检,全员覆盖”方式开展社会筛查。
(二)重点人群
1.城东区(含东川工业园区)辖区所有小区内和街巷商铺(商超)、医疗卫生、养老福利、救助管理、殡葬场所、月子中心、小微企业、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商务楼宇、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日租房)、药店、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流动商贩、保供货运车辆驾驶员、物业、环卫、保洁、保安、仓储冷链、物流快递、两站一场、公共场所(废品收购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间)等高风险暴露行业从业人员,以及自建房居民、临时流动人口按照“应检必检、全员覆盖”方式开展社会筛查。
2.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近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必检”。
3.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各自按照相关工作安排做到“应检必检”。
二、检测时间
2022年11月15日 星期二 (8:00至14:00)
三、注意事项
1.请符合检测范围的辖区居民,根据社区工作人员安排,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居家隔离人员实行上门采样)。
2.请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所管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就近前往移动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确保“应检尽检”。
3.核酸采样时,请提前准备好采集码,采集过程中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做完核酸检测后,请不要逗留。
4.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以及前期阳性治愈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采样。
5.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村(社区)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6.无故不参加政府组织的核酸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依法严厉打击。
7.本次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近日气温下降、天气渐冷,请广大市民在参加核酸检测时注意防寒保暖。尽早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衷心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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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武栋剑 责编/李晓芸
编辑/巴银瓶
供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