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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关于城东区在实行居家工作生活期间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物资供应的通告(140号)
根据《城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全区实行居家工作生活的通告(137号)》,城东区自2022年11月21日0时起,采取居家工作生活措施。为全力做好群众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广大群众居家工作生活期间就近、就便购买基本生活物资,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为满足群众购物、购药等基本需要,我区将开放保供超市、民生物资保供单位、药店等市场主体共94家(详见保供点位名单)。
2.辖区各市场主体营业时间为每日8:00—14:00,保障群众采购,目前各类物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能够满足广大居民生活所需。
3.为切实减少采购过程中的疫情传播风险,请广大居民外出采购时自觉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两米间隔距离,不插队、不聚集、不逗留,每户家庭原则上每3天安排1人外出就近采购一次生活用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即买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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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武栋剑 责编/李晓芸
编辑/巴银瓶
供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