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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二环有人中邪:他在大街上见人就捅,还说自己活明白了 | 北洋夜行记062

金醉 魔宙 2020-02-20

【北洋夜行记】是魔宙的半虚构写作故事

由老金讲述民国「夜行者」的都市传说

大多基于真实历史而进行虚构的日记式写作

从而达到娱乐和长见识的目的


大家好,我是金醉。


今晚的推送内容是昨晚故事的下半部分。


1925年5月,北京南城陶然亭附近闹水怪,金木前去调查,找到受害者残骸,却发现事件和一所寺庙有关。


眼看事情有了眉目,一场新的命案发生。卖蛤蟆的老庄突然发狂,连杀两人。


没看上篇故事的,可以先点击查看:《南二环闹鬼往事:要不是被狗刨出来,没人知道死了个孩子


看过上篇的,下面是草头鬼整理的故事下篇。


《北洋夜行记》是我太爷爷金木留下的笔记,记录了1911年到1928年期间他做夜行者时调查的故事。我和我的助手,将这些故事整理成白话,讲给大家听。


案件名称:南下洼谜案

案发地点:南二环陶然亭

案发时间:1925年5月

记录时间:1925年6月底

故事整理:草头鬼




高人


死去的女人是老庄的老婆。

 

“老庄的老婆有个相好,是个小白脸,年纪比她还小,俩人好上有一段日子了,让老庄发现了。”汪亮告诉我。

 

“另一个死的是那个小白脸?”我问汪亮。

 

汪亮摆手,“小白脸跑了,死的是个路过的倒霉蛋。老庄说他不认识那个男的,他杀完老婆,奸夫跑了。抓贼抓脏,捉奸捉双,奸夫淫妇,得凑个对儿!正好看见一个男的,顺手就把他杀了。”

 

汪亮说完从口袋里掏出半截断开的玉簪,问我,“老庄的老婆尸体上的,认得吗?”

 

玉簪很眼熟,我想了会儿,是龙王庙里从袁聪房里出来的那个女人的,玉簪歪歪地插在她的发髻上。


玉簪,一种清末民初常见的女性头饰。

 

“小白脸是袁聪?!”我脱口而出。

 

汪亮点点头,“唉,你说这叫什么事嘛,那小子害了两家人,四条人命,却啥事没有,跑了。我倒希望,老庄杀的是他。”

 

我想见老庄一面,问汪亮有没有办法通融一下。

 

汪亮找了认识的警察,说我是记者,想做个采访。

 

老庄关在第一监狱,在一个四周只有白墙的会客室里,我们见了面。

 

京师第一监狱位于宣武门外菜市口以南,陶然亭以西,于宣统二年(1910年)动工,民国元年(1912年)启用,最早叫京师模范监狱。由日本监狱学家小河滋次郎参与规划建筑。

 

我第一眼没认出老庄。

 

不是因为老庄剃了头,也不是因为他换了灰色的囚服,而是他坐着的样子——


背虽然还有点弯,身子却挺直了,两只粗糙的手戴着镣铐,放在桌上。大拇指按在其他指头的关节上,每按一下,骨头就要咔嚓响一声。

 

老庄直直地看着我,整个人异常冷静,眼睛里有一种残忍和寒意。跟前段时间那个被巡警抓住,偷摸卖蛤蟆,佝偻着背缩在地上发抖的小老头,完全不像是同一个人。

 

老庄说,杀人是得了高人指点,把这辈子活明白了。

 

我问他高人是谁?

 

老庄没接话,“我老婆从没正眼看过我,白天没有,晚上没有,一次也没有。她嫌我丑。

 

“一开始他说,我老婆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我的,我不相信。我老婆天天上龙王庙求子,诚心诚意,好不容易才有的喜,咋能不是我的,难不成是龙王爷的?”

 

“高人告诉你的?”我问老庄。

 

老庄点点头,“一句话就把我点醒了,卖了一辈子蛤蟆,不能让人当成蛤蟆。

 

“高人说,瓜里藏蛤蟆的主意,就是为了让警察把我抓起来。我说怎么就一出门就让人逮着了,原来狗男女和警察串通好了,提前打过招呼!”

 

老庄声音变大,眼睛发红,越说越激动。

 

“俩人就在我眼皮底下鬼混,我是傻,但我还不瞎,我亲眼看见了。

 

“那晚我问隔壁老万借了点钱,上前门菜市场杀了只鸡,想回来给她熬汤补补。没进门,就听见屋里俩人的声音了。

 

“要是以前,我肯定没胆子开门。但高人说了,我们河南新乡老庄家,祖上阔过,出过一个进士,当的是四品文官,我就是再不中用,也不能丢祖上的脸。”

 

老庄喘了口气,继续说。

 

“心里慌,也不知道要干啥,上厨房拿了把刀,就想吓吓他俩,拿刀的手在抖。我把门踢开,弄出响儿,想让他俩听见我回来了。

 

“门一开,她就躺在床上,怀里竟然搂着个光头和尚。一个和尚!”

 

老庄的拳头攥得紧紧的,捶在桌上,咬紧牙关,像一只发狂的野兽。

 

“她看见我,用眼皮扫了一眼,就一眼!我俩一块过了十年,她一回也没正眼瞧过我。她要是看我一眼,我也不至于杀她。

 

“不仅没看我,她还躺在那儿笑,咧着嘴大笑。那个和尚刚开始着急穿衣服,看见她笑,也跟着笑了。

 

“她一边笑,一边跟那个和尚说,我手里拿着刀,要杀他们。俩人一块笑。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冲上去扯住她的头发,朝脑门狠狠一刀,她拼命大喊,我又一刀,朝脖子和脸上胡砍,然后她就傻了,不喊了,也不动了,脸慢慢垮下来,不笑了。

 

“我拖着她往门外走,一边走,一边觉得心里舒畅,我总算给我们老庄家争了口气,值了!”

 

老庄说到这儿,嘴角微微扬起,笑了。

 

过了会,又说,“可惜让那和尚跑了。”

 

我问他为啥要杀那个无辜的白衣男人,老庄撇了撇嘴,“大半夜往外跑,肯定不是好东西,杀了也不可惜。”

 

临走前,我又问,那个高人到底是谁?

 

老庄说是个生面孔,跟他买过一次蛤蟆。

 

然后指着我,“年纪和身材跟你差不多,比你瘦一点。高人说话句句在理儿,能说到人心里去。我问高人叫啥名儿,他不肯说,过了会又笑了,说他姓金,可以把小名儿告诉我。”

 

“小名儿叫啥?”我问。

 

“砖头。”老庄说,“这小名儿有意思。”

 

听到这两个字,我下意识攥紧了手。

 

狱警把老庄带回去,他们一致认为,老庄精神不正常,什么高人,什么祖上,都是胡话。

 

后来我找到抓过老庄的两个警察,那个宽肩膀的承认,他俩都收了一个和尚的钱,所以一看见老庄挑着担子卖瓜,就知道他在偷偷卖蛤蟆。

 

至于那个被老庄随手杀死的白衣男人,只是一个夜里到苇塘吊嗓子的京剧票友。

 

 


鸟头


见完老庄,回来的路上我心里堵得慌。

 

进小酒馆要了两大碗酒,咕嘟咕嘟一口气干了,没喝出是什么酒,就觉得舌头喉咙腮帮子辣的厉害。

 

我酒量浅,平时喝的少,两碗喝完,头晕晕的,浑身发烫,跌跌撞撞出门,走到西长安大街上。

 

脑子乱糟糟的,眼皮很沉,勉强只能睁开一只眼睛。走路一脚轻一脚重,一辆黑福特拐过来,我也不躲,司机从车窗探出头骂我。


图为福特汽车。清末,汽车刚进入北京时,因价格高昂,数量稀少,只供外国人和极少数达官贵族使用。1910年代,北京街头常见的汽车品牌有福特、雪佛兰、别克等。1920年代,北京已经有出租汽车的服务了。

 

晃晃悠悠,我撞到了一个人,帽子也掉了。

 

我睁大眼睛,是一个年轻小伙,下巴坑坑洼洼,留着小胡子,一看就是街上的混混。

 

小伙抬着下巴,脚踩在我的帽子上。

 

我道了个歉,弯腰去捡帽子,胃里突然一阵恶心,没站稳,伸手去抓小伙的衣服。

 

小伙一掌把我推开,“咋了,你谁啊,道个歉就完了?”声音忽远忽近,但语气很冲。

 

我失去重心,歪到一边,小伙又推了我一把,骂了句孙子,他的嘴不停在动,但说什么我一句也没听清。

 

我只知道,堵在我胸口的那股恶气,正好缺个地方发泄。

 

我甩了甩脑袋,让自己清醒了一点,攥紧拳头,对准他坑坑洼洼的下巴,从右往左,狠狠一拳。接着是颧骨,鼻梁,下颚。

 

我的拳头重重砸在他的脸上,他被打得东倒西歪,胡乱挥着拳头。

 

他捂着脸,身子弓成虾,血不断从鼻子里往外流。几次挺直身子想站起来,又倒了下去。

 

我喘了几大口气,酒劲散了,人彻底醒了,也打够了。

 

弯下腰捡帽子,小伙以为我还要打他,抱头往后缩。

 

我掸了掸土,戴好帽子,继续往前走。我一边走,路两边的小贩一边往后退,把路让开,他们盯着我,脸上有种害怕的表情。

 

我心里因为出完气感到畅快,但右手的关节肿了,又酸又疼。忽然觉得好笑,暴力原来是可以解决问题的。

 

到家已经是傍晚,起了风,身上有点凉。

 

一抬手,大门是虚掩的,铜锁就挂在门上。


 图为老式铜锁。

 

仔细回忆,早上出门的时候,门是我锁好的。

 

我轻轻推开门,心里很警惕,快速扫了一眼院子,院里没人。柿子树,藤椅,石桌,角落里的绿色植物,一切都很平常,跟出门时候的一样。

 

厨房是空的,我走进客厅,快速转了一圈。

 

客厅没人,只有挂钟滴答滴答的声音。

 

地板上没有鞋印,森林绿的皮沙发还在,茶几,矮柜,电话,吊灯和新买的电扇都在,什么也没丢,不像遭了小偷。


书房在东厢,一进去我就察觉不对劲了。

 

窗子开着,窗台上的蚊香比昨晚少了几圈。

 

硬木书桌上纸笔没动,但放茶杯的地方空着,褐色的陶瓷茶杯没了,杯子是戴戴送的。

 

书架被人翻过,《老残游记》的旁边,《犯罪学》和《模仿律》两本书的书脊明显要比其他书靠外。

 

图为意大利犯罪学家加罗法洛的《犯罪学》和法国社会学家塔尔德的《模仿律》最早的英译版本扉页,分别于1914年和1903年出版。

 

单人沙发的位子被挪动过,我在矮桌上找到了茶杯,烟碟也在,里头有烟灰,但没有烟头。

 

茶杯里的红茶剩一半,一摸,还是温的。

 

我端起杯子对着落地灯细看,杯口干干净净,被擦过了。

 

简直就像刚刚还有人坐在这儿。

 

我几步跑进卧室,窗帘拉着,屋里黑乎乎的,房梁的角落,一双绿油油的眼睛在发光。

 

我打开灯,乌白站在橡木的大衣柜顶上,死死盯着床头,猫尾巴直直地竖起。

 

床头的位置,浅蓝色的枕头上,端端正正摆着一颗血淋淋的鸟头,黑色的鸟嘴又长又尖,微微张开。

 

血红色的眼睛睁着,鸟脖子以下,白色的毛让血染成深红,血一直流到床上。

 

鸟头有拳头大,头顶的毛灰蓝发黑,是一只大鸟。

 

我立马就认出,这不是我第一回看见这只鸟了。


太爷爷描述的鸟头,大概就长这样。

 

老庄说出“砖头”的小名儿时,我只是隐隐不安,现在看见鸟头,我很确定是冲我来的,一切都和我小时候的那起绑架案有关。

 

我对绑架的记忆的很模糊,只记得我从一个黑屋子里逃出来,在南下洼沿着苇塘一直跑。

 

绑匪追了出来,我实在跑不动,就躲在芦苇丛里。

 

绑匪搜遍了整片苇塘,一步步朝我的方向走来,眼看我就要被发现了。

 

这时候,芦苇丛里传来一声怪叫,不知道是什么东西,飞到半空,张开了巨大而漆黑的翅膀,把月亮完完全全遮住了。

 

绑匪抬头一看,吓坏了,顾不得我,撒腿就跑了。

 

是那只巨大的黑鸟救了我。

 

后来我昏倒了,醒过来是在一个兵丁的背上,已经得救了。

 

那是前清的丁酉年(1897年),那年我七岁。

 

图为约翰·汤姆逊1869年拍摄的清代步军营的兵丁。兵丁手持火铳,腰间绑着火药囊,手指上缠着火绳。火铳也叫鸟枪,所以叫鸟枪兵。

 

救我的兵丁姓蔡,右脸有道刀疤,长的很凶,还有一双大手,是个在镶蓝旗步军营里管马匹的。


我父母很感激他,后来的几年,逢年过节我都拎着水果去拜访他,喊他一声蔡叔。

 

再后来,蔡叔进了工巡总局,当了巡警。



然后突然有一年,他不干了,家也搬走了。父亲派人找过他,但没找着,父亲叹了口气,人各有道,两家就断了联系。

 

这些都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

 

为了弄清绑架案,我和汪亮在警局把所有资历老的警察问了个遍,几经周折,总算查到了蔡叔。

 

蔡叔没离开北京,他在朝阳门给人剃头。

 

蔡叔老了许多,弯着背,头发和下巴的胡子全白了,脸也瘦了,右脸的刀疤变浅,整个人反倒不凶了。

 

他正忙着给人剃头,一边剃一边闲扯,大手拿着剃刀,动作很灵巧。

 

警局里一个老警察说,蔡叔过去管马的时候,不好好喂马,成天就爱给马梳毛修鬃,还要修出型,把马鬃梳的油光锃亮。

 

后来给人剃了一回头,就剃上瘾了,看见脑袋就想剃,当了巡警也没改掉这个毛病。

 

儿子病死以后,蔡叔就不干了,索性担着剃头挑子,当了个剃头匠。

 

我坐在条凳上等,一直等到最后一个人的头剃完。

 

图为雷尼诺恩于1910年拍摄的剃头挑子。剃头挑子是过去走街串巷的剃头匠的家当。“剃头挑子一头热”说的是用扁担挑起的挑子,有一头放了个黄铜盆,底下烧着火,水温能保持在一定热度。


蔡叔收拾剃头挑子,拧干剃头布,包起剃刀、剪子、推子、木梳等,我上去喊了一声,“蔡叔。”


蔡叔没认出我,愣了愣。

 

我摸了摸后脑勺,继续说,“蔡叔,是我,金家的……”

 

蔡叔的眼睛亮了,“嗬,金家老二,都长这么大了!你哥咋喊你来着,砖头!”

 

我笑了,已经很久没人喊我“砖头”了。

 

八岁以前,我还没取字,家里人喊的是小名儿,我小名儿就叫砖头。长大以后再没用过这个名儿,连家里人也不喊了。

 

蔡叔注意到我手背关节有淤青,伤还没好,问我,“咋了,跟人打架了?”

 

我点了点头,说喝醉了。

 

“你呀,小时候身体不好,就这么点儿,又瘦又小,跟谁打架都赢不了。

 

“包里藏一块砖头,打不过就一砖头拍在人家脑门上。有一回把人给拍懵了,人爸妈要找你爸算账,还是我给劝下来的。”

 

蔡叔用手比划着,一件件数着我小时候的丑事。

 

我们聊了很久,从打架聊到我去日本留学,再聊到我的父母,最后终于说到当年的绑架案。

 

蔡叔说当年的绑匪是两个狠角色,手段残忍,专绑有钱人家的孩子,不管给不给钱,说撕票就撕票。

 

“后来绑匪抓着了吗?”我问蔡叔。

 

蔡叔摇了摇头,“一个失踪了,另一个后来死了,让一场火给烧死了,可能是报应。”

 

蔡叔说那时候警察厅还没成立,档案乱七八糟,早就没了,这事也没人再查了。

 


蔡叔叹了口气,“太惨了,那俩人下手忒狠。七个孩子,活下来的只有你们俩。”

 

“我们俩?”我愣住了。

 

我一直以为,活下来的只有我一个人。

 

“对,除了你,还有一个小男孩,要不是他一直喊,我根本发现不了你。很奇怪的小孩,我刚把你背到背上,他就跑了,也没来得及问他叫啥,住哪儿。

 

“后来再也没见过他,也没人来找过他。要不是你今天问起,我都快把他忘了。”

 

蔡叔长长叹出一口气,“唉,要是那孩子长大了,现在应该也和你差不多岁数了,不知道他过的咋样?”

 

砖头,死鸟,都是在向我传达一个信号, 老庄说的高人,就是当年绑架案里活下来的另一个孩子。

 

他回来了。

 



沼泽


告别蔡叔,我不记得是怎么回的家。

 

一路上我拼命回忆,当时的黑屋子里除了我,还有六个孩子。

 

我从窗子上卸下木板时,有几个孩子在哭。我攥紧木板,躲在门背后,浑身发抖。

 

门一打开,我就把木板拍在进来的人的脚上,那人大喊一声,我想往外跑,但吓得动不了。

 

这时候,有个小男孩抓住了我的手,拽着我冲出门外,一路飞奔,在芦苇荡里跑。我不敢回头,身后有人在追我们。

 

芦苇,沼泽,黑色的大鸟,记忆断断续续,有些地方并不完整,怎么也想不起来。

 

我记不清那个男孩的长相,回忆里只有他的背影,一直跑在我的前面。

 

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一种强烈的直觉,我必须回去,回到当年被关起来的地方。

 

我回家把勃朗宁和手电带在身上,找了辆自行车,迎着风一路往南下洼骑。

 

时间过去太久,南下洼变了许多。远处盖了房子,有缕缕炊烟飘起,有些地方的水塘变大了深了,有些地方却变小了浅了,不见了。

 

当年关我的那间屋子已经消失了。

 

找了很久,天黑了,我也累了,大腿内侧的肌肉一阵一阵发酸。

 

我打开手电,抄小路往回骑,速度慢下来,才发现芦苇丛里有一块凸起的石碑,是个坟。刚才经过没注意。

 

石碑四周粗糙不齐,中间裂了一道缝,左上角有一块缺了口,长着苔藓。

 

我把自行车停在路边,下来伸了伸腿,用衣角把石碑擦干净,上头很简略地写着:校书叶公之墓,天启二年。

 


石碑的边缘,我小腿高的地方有几处豁口。

 

突然想起,从黑屋子跑出来的晚上,那个小男孩拽着我一直跑,我的膝盖磕在了一块石头上,摔了一跤。

 

我摸了摸石碑的豁口,没错,就是这儿。当时的芦苇还没长到这儿。

 

我用手电照了照石碑的后面,用手拨开芦苇,走了进去。

 

越往前草地越湿洼,鞋底黏着黑泥,每一步都在变沉。

 

走着走着,黑泥上有一串鞋印,再往前,一整片芦苇被人连根割掉,成了一片椭圆的平地。

 

丢一块石子过去,一会儿就沉了,这是一片沼泽。

 

图为赫达·莫里循拍摄的芦苇荡和沼泽。

 

沼泽的中间,是个光头的男人,衣服又脏又破。他跪在沼泽里,双手被反绑,嘴里塞着布,淤泥没过了他的膝盖。

 

男人红着眼,拼命挣扎,冲我发出呜呜呀呀的求救声。他越挣扎,身子陷的越快。

 

脸转过来,我一下就认出,这个男人是袁聪,倒卖儿童,逼得老庄杀人的和尚袁聪。

 

我和汪亮满城找他都没找着,他怎么会在这儿?

 

“杀了他。”

 

远处高高的芦苇丛里传来一个声音。

 

声音非常冷静,透着寒意,但声线很平常,只听得出是一个男子,年纪不大。

 

我举着手电,在芦苇丛里快速扫视,寻找声音的来源。同时手伸进裤兜里,摁在枪上。

 

眯着眼,隐约看见一个黑影,比芦苇高出半个头。

 

“他不该死吗?”声音变得冷漠了。

 

“你是谁?”我掏出枪,枪口对着前面,左右移动,寻找声音的来源。

 

“你又不是没杀过人,还是我俩一块动的手,你忘了?”声音忽远忽近,很难辨别方向。

 

月亮让云挡住了,天太黑了,手电的光只能照到一半的沼泽,袁聪呜咽着抗议,再往后就看不清了。

 

我往前走,嗖的一声,一根短箭射在袁聪的右臂,袁聪从喉咙里发出惨叫。

 

“那晚有月亮,我拽着你跑,直直往前跑。不知道跑了多久,你喘的很厉害,累了,跑不动了。我俩蹲下来,躲在芦苇丛里,就在你现在站的地方。”远处的黑影一边说,一边模仿喘气的声音。

 

我愣住了,他是当年活下来的另一个男孩。

 

“坏人找不到我俩,很生气,他们杀死了其他小孩,就当着我们的面。

 

“他们割掉小孩的头,一个接一个,扔到草丛里。我俩吓得发抖,但是不敢发出一点的声音。血喷的到处都是,我的脸上,你的眼睛里。”声音有点激动,就好像在描述眼前正在发生的事。

 

我的脑子乱糟糟的,无数的片段全挤在一块,那晚的回忆一点点变得清晰。我举着枪,不知道该对准哪儿。

 

“你哼唧了一声,大概是血溅到眼睛里了。有一个坏人听见了,朝你走过来,眼看就要发现我俩了。突然一只大鸟发出怪叫,飞到半空里,张开了巨大的翅膀,翅膀是黑的。

 

“我吓坏了,以为坏人也会被吓跑,但他没有。他低下头,看见了你,然后笑了。”

 

声音还在继续,但离我越来越远。

 

我想起来了,全都想起来了。

 

其中一个绑匪发现了我。

 

他朝我走过来,光顾着看我,没注意到旁边还蹲着一个男孩。

 

男孩突然用手扒住他的膝盖,狠狠咬了一口。

 

绑匪一弯腰,我猛地冲上去,竟然把他扑倒了。

 

绑匪摔在沼泽里,挣扎着要站起,我坐在他的肚子上,拼命把他的头往下摁。他两只手胡抓,掐住了我的脖子,但身子已经陷在了沼泽里,起不来了。

 

这时候,另一个男孩也冲过来,用拳头狠狠捶打绑匪的肚子。

 

一阵乱打,慢慢地,绑匪松开了手,我喘着粗气,手摁在绑匪的脸上,指头尖死死摁着他的眼窝。

 

绑匪的脑袋慢慢下沉,黑泥灌进了他的鼻孔,嘴巴,一点一点,把他的整张脸都吞没了。

 

不是黑色的大鸟救了我,而是我和那个男孩一块杀死了绑匪。

 

回过神,拿枪的手已经放下了。

 

我让自己冷静下来,用尽可能平静的语气问,“你想要什么?”

 

没有回答。

 

过了一会,远处的声音继续说:

 

“小时候我去找过你,但你不记得我了,你什么也不记得了。我当时很生气,我不明白,你怎么就能忘了呢?

 

“生气归生气,我还是忍不住,经常去你家外头看你。除了你,我还能告诉谁我杀了人呢?”

 

我没说话,集中注意力分辨声音的来源,慢慢往前走。

 

“我花了两年时间,找到了另外一个绑匪。一个晚上,他在睡觉,我在他院子里放了一把火,把大门从外头锁上了。

 

“火烧着的时候,他不停地喊,我就在门外听着。

 

“我的心跳得很快,我很激动,很兴奋,心里有一种冲动,还想再杀人。我要把所有的坏蛋全部杀光。”语速加快,声音变得激动,有点发狂。

 

草丛里传来动静,我举起枪,快速把手电扔过去,趁着亮光,砰的一枪。

 

芦苇里一个黑影闪过,没打中。

 

接着,芦苇丛里突然飞出一根短箭,袁聪猛地往前晃,呜嚎一声,箭射中了他的后心。

 

手电的光闪了几下就灭了,咚的一声,沼泽咕嘟咕嘟冒了几个泡,我知道他把手电扔了。

 

眼前一片漆黑,我凭着记忆,冲袁聪身后,朝箭飞来的方向又开了一枪。没有任何动静。

 

我站在黑暗里,风吹过芦苇,沙沙地响,仔细听,远处还有一种怪叫,低沉,像蛙鸣。

 

我慢慢往前挪动,竖起耳朵,紧紧握着枪,手指就勾在扳机上,随时准备开枪。

 

“你让我很失望。”声音突然变冷了。

 

“你以为你进《白日新闻》当记者,不停地查案,是为了什么?为了真相吗?”声音咄咄逼人,离我越来越近。

 

接着是一阵狂笑,笑声让人害怕。

 

“你心里也有那种冲动,我们俩是一样的。改个名儿,砖头就能变成木头了吗?”

 

草丛里传来咔嚓的声响,我反应过来,他用的是弩,每回发箭前都要用脚上弦,这是上弦的声音。

 

砰,我对着草丛开枪。

 

子弹飞出枪膛的瞬间,几乎同时,一只短箭飞过来,狠狠刺穿了袁聪的脖子。

 

草丛里一声闷哼,接着是凌乱的脚步声,我打中他了。

 

我跑进沼泽,手按在袁聪的伤口上,袁聪发不出声音,血汩汩地从他嘴里冒出,布条被染红,脖子不断往外冒着血泡。

 

再抬头,黑乎乎的芦苇里一片安静,没有任何动静,黑影已经彻底消失了。

 

这时候,身后亮起了光,有一伙人打着手电过来了。

 

袁聪的脑袋歪到一边,已经没气了。

 

沼泽亮起来,手电的光很刺眼,我眯着眼睛,适应了一会儿,是警察,汪亮也来了。

 

汪亮去家里找我,从车行的人那儿得知我去了南下洼,一路找到了我的自行车。他以为我出了事儿,就喊了附近巡警一块过来。

 

警察费了很大的劲儿,三个人才把袁聪的尸体从沼泽里拉出来。

 

汪亮仔细搜查草丛,找到了血迹,血迹一直蔓延到水塘里,然后就没了。

 

警察搜查取证的时候,我就站在原地,一遍遍回想黑影的话。

 



鸟人

 

汪亮从袁聪的尸体上取下了三根短箭。


我俩上珠市口的弓箭大院,找到一个做了三十年弓箭的老弓匠,全北京的弓箭铺子的手艺他都能认出来。

 

图为老式弓箭铺子。老北京灯市口大豆腐巷里有个弓箭大院,集中了北京城最好的弓箭铺子。

 

老弓匠颠了颠箭,放在手心仔细端详,然后又横着把箭放在一根指头中间,左右晃了晃手指。

 

再眯起一只眼,举起箭,顺着箭尾往前看,最后一手拿箭头,一手拿箭杆,用力向外扯了扯。

 

“手艺不错,做的比行活儿精,但我不认得。”老弓匠看完微微一笑。

 

“重心拿捏的不错,不会太靠前。箭杆磨的光滑,笔直不打弯,箭头也够尖硬。就是箭头和箭杆的接合处差点火候,经验不足,是个年轻人做的。”

 

老弓匠说,上好的箭杆用六道木,这箭用的是荆棘木,荆棘多刺,打皮刮杆更费事,要做成这般精致,更不容易。


荆棘其实是两种植物,经常连用。荆,又叫牡荆,属于马鞭草科落叶灌木。古时常用荆条来抽打犯了罪的人。棘,也是一种落叶灌木,枝条长满刺。古时棘丛常用作围栏,以防止奴隶和罪犯逃跑。此处的荆棘木应该指的是棘木。

 

吃力不讨好,一般的弓匠不会乐意做,这箭不是在弓箭大院里做的。

 

老弓匠证实了我的猜想,说从箭的长度来看,用的是一把十字弩,不会很大,能带在身上,相当轻巧。

 

老弓匠想不出谁会造这种箭,就对我和汪亮说,以后要是找着这个做箭的,带他来一趟,老弓匠想见见他。

 

图为中国古代的十字弩,前端有踏板,用脚上弦,每次单发一箭。

 

短箭的线索断了,我想起那晚黑影知道我在《白日新闻》当记者的事,怀疑他可能在报社待过。

 

《白日新闻》原先有个记者姓冯,戴眼镜,一脸络腮胡,胡子有些发红,像有胡人血统。我俩年纪差不多,我叫他老冯。

 

老冯报社朋友多,过去查案帮过我不少忙,有时候查完案,我会把案子写成报道交给他,登在《白日新闻》上,一来练练笔头,二来也赚点烟钱。

 

后来老冯不跑新闻了,回老家结婚去了。

 

我打听到一件奇怪的事,老冯一直在调查我经手的案子,到处采访案子的知情人。

 

我和老冯通了电话,他告诉我,从去年年初回老家结婚后,他就没离开过。

 

是有人借着老冯的名义,到处调查我。

 

再往下查,线索又断了。

 

没多久,陶然亭的水怪找着了。

 

汪亮说赵长官亲自带警察上陶然亭抓水怪,凡是有声音的地方,拿镰刀把芦苇全割了。

 

还出动消防警,用水泵把水塘里的水全抽干了,结果发现了一个大鸟窝。

 

最大的一只鸟毛色灰蓝发黑,但头没了,发现时已经死了。两只浅色的幼鸟还活着,被惊动,扑腾着翅膀飞起来,让持枪的警察几枪打了下来。

 

幼鸟临死前叫唤的声音,跟蛙鸣一样。

 

警察搜遍了芦苇塘,也没找到那只大鸟的鸟头,不知道让谁给砍掉了。

 

警察把幼鸟和大鸟的身子做成标本,送去中央公园展览,写上“妖鸟”的名字。

 

中央公园,位于故宫右侧,原为明清两代的社稷坛。于1914年正式开放,是北京第一个公园。为纪念孙中山,1928年改名为中山公园。

 

让汪亮最高兴的,还是禁蛤令就此解除,他能像往日一样大快朵颐,吃蛤蟆肉了。

 

又过了一阵,我在《益世报》上看见一则新闻,一个动物学家在中央公园的北展览厅里看见了“妖鸟”的标本,立马认出来“妖鸟”是一种大型水鸟,叫夜鹭。夜鹭习惯夜间行动,叫声低沉像蛙鸣。

 

水怪之谜,到此才真相大白。

 

夜鹭,属鹭科,是一种分布很广的鸟类,以蛙类、小鱼、虾为食,一般夜间行动。头顶和上背为略带金属光泽的深蓝灰色,上体的其余部分和双翅为暗灰色,眉纹宽阔白色并在额前相连,下体为微微偏黄的白色。

 

之后有一天,汪亮来找我,说老庄的判决书下来了,是死刑,一个月以后就执行。

 

在那之前,我又去第一监狱见了老庄,想告诉他袁聪死了。

 

死囚室里,老庄戴着脚镣,步子迈不开,每走一步镣铐都会发出沉重而刺耳的声音。

 

老庄脸上乐呵呵的,脸圆了,身子也胖了两圈,一点看不出马上就要死了。

 

狱警说他没见过像老庄这么乐呵的死刑犯,“临了胃口倒忒好,小米粥就咸菜馒头,顿顿吃的香,要不是有人拦着,一桌子七八个鸡子儿(鸡蛋)能全让他吃了。”

 

知道袁聪死了,老庄倒不是很在意,说自己活明白了,也活够了。

 

老庄问我,“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早上活明白了,晚上就能死了。”

 

我想了一下,说,“朝闻道,夕死可矣。”

 

老庄点头,“对对对,就是这句话。”说完在嘴里念叨,重复了好几遍。

 

我反应过来,马上补充,“不是这么个用法。”

 

老庄冲我摆手,“都一样,都一样。”

 


袁聪死了,汪亮觉得大快人心,说起那个凶手,汪亮就会想起陶然亭的怪鸟,后来干脆就把凶手称作“鸟人”,警察也这么叫他。

 

汪亮觉得鸟人杀的好,仗义,为民除害。还说袁聪要让我俩抓着,走程序,指不定哪天又给放出来了。

 

那晚南下洼的事儿,我并没全部告诉警察。只说杀死袁聪的鸟人小时候跟我一块被绑架过。

 

汪亮替我做了担保,说我和鸟人不认识,所以警察也没来烦我,他们把鸟人当作一个疯子。

 

至于鸟人为什么要找上我,我没说,汪亮也没问过。

 

鸟人依然下落不明,但我有一种预感,我们还会再见。

 


虽然鸟人之谜未解,但此事也告一段落。


对警察来说,凶手落网。对受害者来说,仇家已死。


太爷爷身处混乱时代,文明法制的程序失调,规则失效。很多时候,以牙还牙似乎是唯一手段。


鸟人对罪恶直接出手制裁,好像没什么不对。


金木则试图寻求更多真相,了解人为什么会作恶。


谁做的更对?没有答案。


前几天读了一篇校园霸凌的报道。


故事中的男孩被人欺负,遭遇了一连串明目张胆的暴力袭击和威胁,甚至惊动了警方。


当地学校和教育部门却以荣誉为重,不想造成“不良影响”,无形中纵容了事件恶化。


男孩因此精神失常。直到成年后,还总担心遭“坏人”偷袭。


多年后,惨剧爆发,他在街边遇到当年的“坏人”,二话不说,走上去捅了三刀。


有人叫好,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我却以为,他早就已经彻底被毁了。


谁更暴力,谁就更强大——这个粗暴的逻辑,能压迫弱者,也会激发弱者反抗,还会让弱者无法自拔。


关于这个话题,昨天聊了几部电影,意犹未尽,今天再说几个。


1971年,有部美国电影叫《稻草狗》,讲的也是这种逻辑。


《稻草狗》Straw Dogs,1971年,主演是达斯汀·霍夫曼。


一个老实的数学家,带着老婆隐居乡村,却遭到村中男人的欺凌,引发一波波冲突,最后两口子对抗全村的暴力围攻。


2009年的美国片《守法公民》,则更进一步。


一个普通家庭遭到暴徒袭击,犯罪者却钻了司法腐败的篓子,免于应得的惩罚。


十年后,主人公自行展开报复行动,不但手刃杀害妻女的暴徒,还将矛头对准的腐烂的司法机构。


理性对抗不了,就降维到暴力逻辑。


你可以说这是一种觉醒。


但暴力必然会改变人,这种觉醒中,可能包含着堕入深渊的危险。


比如2005年的电影《暴力史》,讲一个咖啡店遭暴徒抢劫,店老板凶猛反击,成了小镇英雄,却因此陷入更多的暴力事件,连儿子也因暴力而改变。


《暴力史》剧照。儿子在学校遭霸凌,暴力反击打伤同学,遭到父亲教训——接下来的两个镜头,就是父亲上去给了儿子一个耳光。在暴力这件事上,人总很难纠缠清楚。


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其实说的是,一旦采用暴力,必将被暴力缠身。


这回的故事,金木遇到了神秘的对手。


在后面的笔记中,金木也时有提到这鸟人。2019年魔宙更新的北洋故事,大概能不断挖出他的下落。


就在草头鬼整理故事的这几天,我发现了一张金木晚年的手稿,字迹潦草,写的内容是他笔记里曾出现过的一句话——


人如树木,枝叶愈向阳舒展,根须愈深入黑暗之地底。



金沉重肃杀,或与杀戮有关。木曲直柔韧,意为生发舒展。


金木,金木。你究竟在想什么?



世界从未如此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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