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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28亿!阿里遭遇中国史上最大额罚款,传递了什么信号?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刘晓博说财经 Author 刘晓博

对于互联网大平台来说,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尚未解决

来源 | 刘晓博说财经(ID:liuxb929)

作者 | 刘晓博

阿里头上的悬剑,终于在4月10日落下。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天上午在官网发布了《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新闻通稿。
根据新闻通稿:
1、罚款金额:人民币182.28亿元。
2、罚款依据: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综合考虑阿里巴巴集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的4%计算罚款。
3、罚款理由:自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这些行为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此次阿里被罚款182.28亿元,创下了中国“反垄断”的最高罚款记录。
此前在2015年,高通因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被罚款60.88亿元人民币。当时是按照高通2013年度在我国市场销售额8%计算的罚款。
根据反垄断法47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说,执法机构可以根据情节,在(立案调查的)上一年度销售额的1%到10%之间确定罚款的金额。
根据2020年5月阿里公布的2020年财报(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阿里年盈利为1492.63亿元,同比增长70.39%。
182.28亿元的罚款,大约占阿里年度利润的12%左右。
对于此次处罚,阿里也表态说“诚恳接受、坚决服从”。
那么问题来了,该怎样看待阿里被处罚事件,未来将产生哪些影响?
第一、对阿里开出“天价罚单”,并不意味着国家对“平台经济”、“民营经济”的看法出现了逆转。
3月15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第九次会议,其实早就给阿里等企业涉嫌垄断问题确定了基调。
当时的新闻通稿是这样说的: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平台经济有利于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有助于贯通国民经济循环各环节,也有利于提高国家治理的智能化、全域化、个性化、精细化水平。我国平台经济发展的总体态势是好的、作用是积极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明确规则,划清底线,加强监管,规范秩序,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国内和国际,促进公平竞争,反对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平台经济领域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可以看出,中央对平台经济的积极作用是充分肯定在,在强调“反对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同时,强调“促进平台经济领域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今天人民日报发表的评论也说:
此次处罚,是监管部门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具体举措,是对平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规范,并不意味着否定平台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并不意味着国家支持平台经济发展的态度有所改变。
这对于稳增长、保就业是好消息,对于稳定互联网大平台的股价也是利好。
第二、如果阿里能认真对待处罚,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实现合法、合规经营,那么这次处罚或许意味着“利空基本出尽”。
182.28亿元当然是一笔巨款,罚款力度不可谓不高。但对于年盈利接近1500亿的阿里来说,也只是皮肉之苦,远谈不上伤筋动骨。罚单开出来,反而有“利空基本出尽”的意思。只要未来阿里合规经营,这一关基本上就过去了,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虽然看起来,以后很难利用垄断来增厚利润了,但市场机会对所有的企业是均等的。未来阿里的对手们,也不能这样玩了。
事实上,拼多多已经超过阿里,成为活跃用户第一的大电商了。再加上抖音强势杀入,未来电商领域可能出现阿里、京东、拼多多、字节跳动四强并立的局面,阿里需要重新评估市场状况和对手,进入新一轮“冠军卫冕战”。
未来阿里可能还会减持在媒体领域的投资,但这对阿里不构成显著影响。
第三,真正会伤筋动骨的,是蚂蚁。未来蚂蚁集团的估值,可能会出现较大幅度缩水。
蚂蚁暂停上市和阿里被调查之后,我曾预测过,认为阿里只是皮肉之苦,蚂蚁才是伤筋动骨的。因为蚂蚁此前没有接受金融机构应该接受的监管,一直处于非常宽松的市场环境里。
当监管层强调,所有的金融活动都需要有牌照、都需要纳入监管之后,普通的互联网大平台其实已经失去了染指核心金融领域的机会。银行理财子公司的产品,已经基本上不允许大平台代销,互联网存款也基本上叫停。互联网大平台通过掌握渠道,来控制传统金融企业的可能,已经不存在了。
而且,非银支付领域的反垄断还没有开始,蚂蚁集团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坎儿”要过。
蚂蚁集团上市前夕,一度被估值超过2万亿元人民币,这意味着蚂蚁上市初期的市盈率将达到125倍左右,远远高于普通银行、保险工程10倍左右的PE。
监管逻辑和市场格局改变之后,蚂蚁如果再上市,即便按照20倍PE来估值,也不过3000多亿元人民币,跟此前的2万亿显然是天上人间的差异。
所以,真正让马云等高层肉痛的不是阿里的182亿元罚单,而是蚂蚁集团估值逻辑的变化。
第四,对于互联网大平台来说,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尚未解决,这就是大数据产权归属问题。
互联网大平台之所以获得市场优势地位,最初是靠流量,后来是靠大数据。通过大数据,知道了自己的客户在哪里、有什么消费偏好、消费能力如何、信用如何。
大数据其实是买家、平台上的卖家和平台共同创造的,但被平台采集、整理,最终反而成了平台独享的“打赢商业战争的秘籍”,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但亿万买家和千万卖家的产权,怎样才能明确、才能获得体现?把产权分给每个人、每个商户,显然是不可能的,也基本上没有办法操作。可行的办法或许是:由政府代持,或者代为拥有这部分产权。
于是,最终可能在“大数据产权”明晰过程中,产生“大数据税”。对于平台来说,等于失掉了一些独享的资源。
平台会把“大数据税”转嫁给买家和商户吗?怎么样才能避免这种局面?恐怕都需要研究。
但明确大数据产权,避免平台掌握“压倒性优势资源”,将成为未来平台监管的一个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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