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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死亡的八个可能,总有一个是真相

2016-05-14 淹留君 何事苦淹留


昨天的文章推送之后, 有很多人支持,但也有很多人,说我是被洗脑了。好吧,如果说在群情激奋之下,还能冷静思考,还能坚持自己的独立见解而不人云亦云是被洗脑的话,我希望我一直被洗脑下去。

雷洋事件发生后,网上乱箭伤人,好多人都不知道靶心到底在哪里,就着急地把自己手中的枪投出去。这件事其实不太复杂,就算目前没有完整的证据,我们也可以给它捋一捋,捋清楚。今天,我就用中学时学过的“分类讨论”的思想,给大家演示一下,我尽量客观吧,但一个人是无法绝对客观的,毕竟他的认知和环境对他的影响很大。


1、雷洋死亡的八种可能

雷洋死亡,无非两种可能,暴力致死或者非暴力致死,如今网上争吵的绝大多数人,从原因上也可以分为暴力派和非暴力派。暴力加非暴力,总共有八种死亡可能。

雷洋死亡第一种可能:这是一个阴谋,是雷洋参与常州外语学校土地污染案的调查,引起了当局的愤怒,所以设局害死雷洋。

这种可能的靶心最大,因为不知道当局是谁,所以指向整个公安系统。如果事实真是如此,网民愤怒的有理有据,我支持。

然而,帖子写的很明白。雷洋家属与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勤犇、邓学平、张建飞和律师助理周晓凤等签署授权委托协议,该律师团队已经声明,雷洋家属已经证实,雷洋未参与常州外语学校土地污染案的调查。所以这个证据是个假证据,这件事情成了无稽之谈。

当然,这个证据为假,并不能排除这种可能。但是,就不要拿这个已经确定为假的证据来说事了。

雷洋死亡的第二种可能:这是一个阴谋,是当事民警和雷洋的个人恩怨,当事民警必致雷洋死地而后快。

这个可能也有,很多网民虽然没有直接说出来,但总是会有类似这样的想象。

这种可能的靶心在于当事民警个人,如此事情果真如此,法律肯定会严惩当事民警。当事民警故意杀人,事情虽然严重,但非常简单,抓凶抵命。

同时我还请广大网民不要波及到其他民警。毕竟全国几百万民警每天抛家舍业的,都是在保护当地民众的安全。

这种可能性有,但并不大,首先足疗店不在雷洋去机场顺路的地方,把他钓过来的难度很大;然后就是如果有个人恩怨的话,家属估计也知道一些端倪,但目前未有任何线索。

雷洋死亡的第三种可能就是:这并不是阴谋,而是偶遇。警察就是牛逼,就是要打死嫖娼的人,所以直接打死了。

这个逻辑虽然看起来可笑,却代表了网民中的大多数。因为警察,所以打死人,就跟因为爱情一样打动人心。

这个可能的靶心在当事民警个人,同时影射整个公安系统。

如此真是如此,这个民警就是公安系统中的败类。每个系统都有败类,没必要无限放大,波及到整个公安系统。

这种可能性有,但是特别小。放在三十年前也许有,但目前已经基本绝迹。不管在哪里,不管在哪个年代,打死人都不是一件小事,水浒传里好多人都是失手打死人后才无奈落草为寇的,更何况现在这个时代了。有网友说:“没有人会有功夫现场打死一个嫖客。”深以为然,冒着把自己后半生都搭进去的风险去打死人,这种愚蠢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雷洋死亡的第四种可能是:雷洋多次反抗抓捕,激怒了当事警察,警察要教训教训他,但下手重了。

这种可能性有,所以得等尸检报告。当时车上应该有好几个人,好像有不是一个单位的,还有的是辅警。如今事情发生了,从上至下都特别重视,捂盖子肯定是捂不住。而且作为辅警,随时都可能会离开派出所,如果有内幕,迟早会被揭开。刻意隐瞒的概率并不太大,我们只要把真相交给时间就好。

这种可能性的靶心跟上一种可能是一样的,请不要把对一个人的恨放大到整个系统,也请不要对一个错误无限放大。

然而,网上的论调是:“如果不咬住这件事,下一个被害的人就是自己”。在这个人人自危的时代,这种论调实在太能蛊惑人心了,连我都禁不住心动了。警察也是人,这种危险对普通民众来讲存在,对警察个人来讲也同样存在,对整个国家所有人来讲都存在。任何人不想要一个人人风声鹤唳的社会。

但是,不知道有没有人发现,这个句式可以套用一切别人的事情。比如我随机去百度搜了一下新闻,第一条是,转化一下句式,“我们必须咬住这件事情,否则下一个被快递员打的人就是自己。”第二条是,转化一下句式,“我们必须咬住这件事情,否则下一个被性侵的人就是我们的女儿。”第三条是,转化一下句式,“我们必须咬住这件事情,不然说不定哪天就有很多人来我家门前小便。”

说说吧,上面哪一件事情不重要,一个人走在路上就被快递员当街暴打,自己女儿又无端遭受性侵,回到家里却发现门口有好多人在小便,这个人的日子过的是有多惨啊!但是,我们真的咬住这些事情不放了吗?并没有。

所以,所谓的下一个就是我们,并不是绝对真理。我们当然可以以此来提醒自己重视,但搞得人人自危,那就没有必要了。

雷洋死亡的第五种可能:抓捕过程比较暴力,导致雷洋死亡。

这种可能性也有,这就是个分寸的把握问题。一个生命的逝去,让我无限痛心。但执法过程中因为犯罪嫌疑人的抵抗对警察造成的伤害,也同样不容轻视。在抓捕雷洋的过程中,雷洋反应强烈,甚至咬住执法人员的手,这都是有证据的。面对如此强烈的反抗,当时警察到底该以一个什么样的暴力等级来对待,那的确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试想一下,如果警察蹲点的不是足疗店,而是颐和酒店,陌生男子劫持酒店女子不成后,下楼逃跑,正巧遇到警察蹲点。警察上前盘查,他撒腿就跑,一个警察将他扑倒在地,用手控制住他,结果他咬伤了警察的手,然后逃跑了。人们又会怎么说,咒骂警察“吃干饭”、“是草包”、“浪费纳税人的钱”的论调估计立即就在网络上火了。甚至为什么不开枪,为什么不带警棍的论调也会甚嚣尘上。

但是,对蹲点的警察来说,雷洋和那个劫持颐和女生的陌生男子,到底有什么区别?

当然,出现这种情况,警察并非完全没有责任,还需按具体情况来定。如果触犯相关法律,按照法律处罚就好。

今天和很多网友讨论,一个网友信誓旦旦的对别人说:“不知道就别瞎说,雷洋是我的同事的同学,他当时被多人围殴,还被电击。”我说:“雷洋的妻子都没有说这种话,你作为同学的同事,又如何保证。六度空间理论指出:你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所间隔的人不会超过六个,这六个不就是你的同学的同事的八大姑七大姨吗,关系很近吗?”

果然,马上就发现,雷洋妻子直接否认了这个事情。就是这个雷洋妻子直接否认,并通过律师团队发出声明否认的东西,目前还在被人当做证据来使用。

 雷洋死亡的第六种可能是:在抓捕上车后,当事民警要教训一下雷洋,结果雷洋突发心脏病死了。

这种可能性有,当事民警本不应该教训雷洋,结果这民警痞性很大,硕大的警察队伍中出来几个这样的人也是有可能的。他正在教训雷洋,正巧机缘巧合,雷洋突发心脏病死了。当事民警的错误行为是引发雷洋心脏病的部分原因,活该他倒霉,他应该为此付出代价。但是这种可能不同于第四种可能,当事民警的责任非常有限,远远不及广大网名对他造成的精神压力大。

 雷洋死亡的第七种可能是:抓捕过程比较激烈,雷洋在逃跑过程中引发突发心脏病,造成死亡。

这种可能性有,抓捕过程是比较激烈,完全有可能引发心脏病。但是,心脏病谁能想到,难道因为想到犯罪嫌疑人可能会有心脏病,警察就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了吗?

如果真是这样,当事民警承受如此大的舆论压力,那就是无妄之灾。

 雷洋死亡的第八种可能是:雷洋由于自己嫖娼被抓,情绪非常激动,惊恐之下突发心脏病,死了。

这谁能想到,谁都想不到。警察去抓人,结果人自杀了,能算是警察杀的吗?当然不能。同样,警察去抓人,人心脏病死了,跟警察有什么关系?有点关系,作为警察,有救助的责任,但当事民警已经履行了,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把雷洋送到了医院,做的已经很好了。

 这八种可能中,肯定有一种是真相,但我们目前还不能确定到底是哪一种。如果有谁有足够证据能确定,请联系我,必有重谢。

 

2、如果是第八种情况

网友们大多数猜测的都是前几种情况,但是,你们可曾想过后几种情况。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在别人都和妻子孩子其乐融融吃晚饭看电视的时间,还在执行任务,还不知道今天是否能完成任务,还不知道完成任务回家的时候,好几天都没看见的孩子是否又等着等着睡着了。自己辛苦摸排线索,辛苦布置警力,辛苦实施抓捕,辛苦了好几天都没好好睡个觉,结果却换来了被千万人唾骂的结局。

当然,我并不是要博得同情,这本来就是警察的职责,领着工资干着活,心甘情愿无怨无悔,不曾想得到任何人的同情。警察,不也就是一个职业吗?干好工作,领上工资,回家给孩子买个小玩具,给老婆添置一身新衣服。

自己循规蹈矩、安分守己的工作,网上的千万人突然就把矛头对准了自己,突然就冤枉自己打死了人。自己还好,是个男人,但老婆孩子父亲母亲却承受了太大的压力,他们也来一遍遍的问自己,是不是真的打死了人,自己辩解说没有,家人却怀疑,如果没有为什么网上的人那么的信誓旦旦。自己偷偷抹掉泪水装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给家人看,但脆弱的他们,却早就承受不住这一切了。

亲爱的网友们,我不是说这个警察肯定没有问题,我就想说,有没有可能这个警察其实并没有问题,有没有可能,事实真相就是第八种。如果有的话,对警察本人,对警察家人造成的伤害,谁会来负责?你会吗?你如何负责。


别等到事情发生了再痛恨那些造谣的人,保持自己不要乱箭伤人才是最重要的。还记得六年前莫菁的事情吗?众多网友的口诛笔伐,让一个花季少女不得不背井离乡,过起了隐居的生活。谁能补偿她,谁又能对她负责?

这两天又看到很多人在转发柴静的一个帖子《诬陷一个人嫖娼之后》http://www.xcar.com.cn/bbs/viewthread.php?tid=26598587,我看了这个帖子也深受触动,很多人只看题目,以为是说柴静认为雷洋是被诬陷的。事实上,柴静讲述的很多年前的一个事情,受害者是一个校长,始作俑者是一个姓田的人,如今已经痴呆了。姓田的想让校长给他作担保贷款,校长不从,于是姓田的就找到了一个小女孩,逼着小女孩诬陷校长,小女孩一口咬定校长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当事民警不知情,就据此认定校长嫖娼。校长被拘留42天,前途尽毁。

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是姓田的,帮凶是小女孩,警察存在审核不细的错误,受害者是校长。我们可以设想一下,这个事件放在了现在,一个小女孩咬死了说是校长与他发生了性关系,警察却说证据不足,不能拘留校长,那又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网上又群情激奋了,骂警察草包,骂校长畜生。是的,想一想校长被诬陷之后的所受的苦,就能想到,我们不能随便诬陷一个人。雷洋事件中当事民警如果被诬陷,面临着比校长更惨的结局。

很多人也许要问,为什么你一直站在警察的立场上来说话。人总是要有立场的,不是站在警察的立场,就是站在雷洋家属的立场,但关键是要说的有道理,而不是无端揣测。

我保证,如果当事民警存在问题,一定会得到法律的制裁。你能保证,如果当时民警不存在问题,你就能弥补你无端揣测对他造成的伤害吗?你就能来公安机关自首,说自己曾经诬陷过别人吗?

我再问一次,第八种情况到底有没有可能。如果哪怕有一丁点的可能,那么,请大家停止伤害。

 

3、争论的深层次原因

最后一个问题,我想讲一下,为什么这件事情会如此发酵。人人自危是一方面,最必不可少的因素,其实是“心脏病”。当然,心脏病也可能并不存在。完全不相信心脏病的人,现在可以×掉了。

我讲一个故事:一家三口在吃午饭,女人说,孩子,回去写作业去吧。男人却说,孩子,去给爸爸买包烟去。于是,孩子去买烟了,但是,再也没有回来。因为实在是太巧了,孩子出去后,天上开始打雷,一道雷下来正好劈在了孩子身上,孩子直接死了。从此,这家人失独了,女人把所有的怨气都撒在了男人身上,怪他不该让孩子去买烟,天天埋怨。男人虽然理解女人的心情,但是感觉很委屈,我曾经让孩子买过无数次烟,每次都没有事情。如果我能预知他会被雷劈,我宁愿自己去,也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出去。时间久了,女人总是那样,男人最后离开了女人,两人分开后分别孤独终老。

另一个故事,前面跟上面一样一样的,不过孩子不是被雷劈死,而是被邻村的一个混混打死了。男人得知儿子遇害之后,拿着菜刀就去找那个混混,女人拦都拦不住。最后,男人被一群混混打得遍体鳞伤,女人为男人包扎好伤口,哭着求男人忘记这件事情吧,自己已经失去了孩子,不能再失去丈夫。后来,两口子虽然没有孩子,但相互感情很好,和和美美的过了这一生。

两个故事,两个结局,究其原因,就是因为他们死了孩子,心中有怨气,总得有一个地方来发泄。第一个故事中他们无法埋怨上天,所以就选择了一个看起来是凶手但其实很无辜的人,结局悲惨。第二个故事,他们把所有的怨气都撒在了混混身上,所以悲惨的遭遇反而让他们的感情结合的更深。

而雷洋故事中的心脏病,就是那个无法埋怨的上天。上天不会主动来担责,于是必须找一个人来替代。

 

非常感谢看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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