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小女子踢踹警车辱骂交警很牛逼,被刑拘后面临数年刑期前途尽毁好尴尬
小编的朋友圈这两天被一段视频刷屏了,视频中的一个小女子牛逼哄哄,牛气冲天,对着一名交警拳打脚踢,还一脚踹翻了警用摩托车。
这次围观群众意见非常统一,一致声讨这位女子。无锡当地的群众和网友甚至疾呼,这人丢尽了无锡人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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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怎么回事?请先看看的执法记录仪视频。
4月18日,一名交警在执勤,发现两女子共乘一辆电动车,就示意停车接受检查。驾车女子不予理睬,骂骂咧咧地继续行驶。民警驾驶警用摩托车将两人拦停,要求出示证件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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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带人隐患极大,是违法行为。《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五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违反者将被处以二十元罚款。
然额,依法执法和善意提醒,换来的竟然是侮辱、责骂和推搡、殴打。一女子对民警进行谩骂,将20元钱扔向民警说:“拿去发财”。
民警警告该女子要注意言行,配合执法。但该女子变本加厉,一脚将警用摩托车踢倒在地。围观群众无不侧目。
围观群众越来越多,女子也越来越骁勇善战,一直追打交警。
民警多次警告,但毫无效果。
最后民警掏出催泪喷射剂制止了该女子的违法行为。(该民警有节制、有手段、有力度。这点儿,值得所有民警学习。)
目前,何某因妨害公务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这两条法律,适用于不同程度的妨害公务的行为。文中的小女子,适用的是第二条,即刑法。而且,她是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这是依法从重处罚的情节。
就算没有从重情节,也有很大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如今还有从重情节,小姑娘应该是逃不脱这次牢狱之灾了。
Action,这名小姑娘,以其出色的演技,赢得了上演《监狱风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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