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
在勘查、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时,如何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自己及勘查团队成员免受伤害,这是每一个事故民警必须面对的问题。
如何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呢,小编(ID:jtsgflfg)提示你,按以下步骤来:
第一、出警前的准备工作
出警前我们自己要检查一下,是否穿着反光背心,配备发光指挥棒、对讲机、执法记录仪,根据需要携带警棍、手铐、警绳等装备。夜间要穿着带有爆闪肩灯的反光背心。
检查事故勘查车是否配备现场勘查箱、现场照明设备和足够的锥筒、警戒带、警告标志、告示牌,以及急救包、牵引绳、简易破拆工具等救援及其他必要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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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事故勘查车辆的停放
到达事故现场后,交通事故勘查车应当停放在与事故车辆同车道的来车方向,距事故车辆或者事故起始点100米以外;
事故现场附近有弯道和坡道的,停放地点应当选择在下坡坡顶、上坡起点或者弯道前端,与事故现场的距离应当根据需要适当延长。
交通事故勘查车应当开启警灯和车载可变信息屏,夜间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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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摆放锥筒及示警标志
事故现场属于城市道路和普通道路
1、白天在距离事故现场来车方向50米至150米外或者路口处连续设置锥筒以及限速、慢行(加配辅助标志“事故”)等标志,锥筒最大间隔不超过20米。
普通路段事故现场防护示意图
2、在夜间或者遇有雨、雪、雾、霾、冰冻等道路通行条件恶劣时,摆放锥筒、标志的数量和警示距离应当适当延长,并使用照明车或者升降式照明灯对事故现场进行照明。
十字交叉路口事故现场防护示意图
丁字交叉路口事故现场防护示意图
事故现场属于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
1、白天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200米外连续放置锥筒,设置限速、慢行(加配辅助标志“事故”)、左(右)道封闭等标志,锥筒最大间隔不超过20米。在城市快速路设置锥筒、标志的起始距离可以根据现场情况适当缩短。
高速路段现场防护示意图
2、夜间或者遇有雨、雪、雾、霾、冰冻等道路通行条件恶劣时,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500米至1000米外连续放置锥筒,设置限速、慢行(加配辅助标志“事故”)等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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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划定警戒区,专人负责警戒
事故勘查指挥人员当根据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确定一至两人负责现场安全警戒,清空警戒区无关人员、疏导指挥过往车辆,发现险情立即通知现场人员撤离。在农村道路、临水临崖路段要注意山体落石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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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必要时封闭事故现场、分流车辆
在事故多发、下坡、弯道等危险路段、高速公路和较大事故现场,必要时可限制车辆通行或者中段交通,从而对事故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滞留车辆在附近路口进行分流。
实施分流时,应当根据路口实际情况提前设置限速、道路封闭、慢行(加配辅助标志“事故”)、绕行等标志,并在事故现场附近适当位置停放警车示警、摆放锥筒,锥筒最大间隔不超过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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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危化、剧毒品事故,消除险情
再勘查
遇有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事故,现场交通警察应当穿着防护服、佩戴防护用具。在环境保护、安全监管以及公安消防等部门消除险情后,方可勘查现场。
事故发生于高速公路时,要及时中断事故现场双向交通,快速清空现场滞留车辆、人员。
来源: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试行)
了解更详细的内容可查看《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试行)》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规范》(GA/T \u00011044.1—\u000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