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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市长”获刑有何警示?(锐评)

2017-07-17 中国网传媒经济


“吸毒市长”获刑有何警示?

7月14日,临湘市委原副书记、市长龚卫国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对被告人龚卫国受贿所得赃款(折合人民币)157.5万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被告人龚卫国到案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滥用职权、受贿事实,依法应认定有自首情节,予以从轻处罚。(7月15日,中国经济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作为一名市委副书记、市长,是全市人民的“父母官”,却公然违反法律纪律规定吸毒,道德败坏,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给全市干部群众带了一个坏头,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被罚金30万元。对于广大干部群众来说,具有深刻的警示教育意义。

“市长犯法,与民同罪。”作为一名原市委副书记、原市长,龚卫国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赃款被没收、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所适用法律条款与其他公民并无二致,也就是说,法律并不因为违犯者是领导干部就“网开一面”,而与其他普通公民一样,都要被依法进行作出判决和刑罚处罚。警示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须淡泊名利、依法行政、秉公用权、接受监督,万不可搞钱权交易、钱色交易和滥用职权,否则,党纪国法不会轻饶。

“心中无戒,万恶之始。”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龚卫国在党性淡化、宗旨淡薄、权力观异化以后,当上了“两面人”,心中失去敬畏,立身根基被邪念的“洪水”冲毁;台上是党员领导干部,台下是“瘾君子”“受贿人”“犯罪嫌疑人”,集各种身份为一体,犯下了种种罪行,将自己送进了监狱,愧对党和人民的培养。警示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须率先守法、遵章守纪,做一名忠诚于党、依法办事的标兵。

“远离毒品,人生坦荡。”有道是:“万恶毒为首”,毒品之害,众所周知。但是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龚卫国却不自重,在毒品上犯下不可饶恕的大错,走上“瘾君子”道路,与“毒友”鬼混,私生活混乱、荒唐,并由此导致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警示着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须远离毒品、远离恶习、远离毒友,提高人生修为境界,远离不良嗜好。(本网评论员:杜才云)

大排档与住户之间不只需要一个摄像头

楼上居民难忍深夜噪音袭扰,多次往大排档泼水、丢废品。大排档老板使出“狠招”,在空地架起一个高清摄像头监拍整栋楼。这一闹剧在安徽合肥当涂支路某小区已僵持数日。7月11日和12日,此事还惊动了辖区警方。居民们称,大排档老板的做法侵犯了居民隐私权。大排档老板称,如果部分居民能不再高空抛物,他愿立刻撤掉摄像头(据7月16日《成都商报》)。

平心而论,在楼下安装一个呈70度仰角的摄像头,监控范围包括整座大楼,除了能够监控各家阳台是否存在高空抛物之外,基本不会窥探到个人隐私,即便是可以拍摄到某些家庭女性在阳台上的“裙底风光”,因为距离遥远,能在屏幕上显示出的概率也是微乎其微。因此从个人角度看,这家大排档安装的摄像头,主要目的就是监控高空抛物,并不会给楼上住户造成任何隐私泄露问题。而楼上住户之所以强调侵犯隐私,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小区楼下摆满了大排档摊位,着实会给楼上住户生活造成一定影响,且不论难以完全消除油烟味会让住户不胜其烦,仅楼下食客的吵闹喧哗就足以让住户心烦意乱,尤其是现在的夏季高温,大排档生意火爆,很多食客也把到大排档消费当成避暑纳凉的好去处,如此“人声鼎沸”,楼上住户自然难以忍受。由此可以想到,接二连三的高空抛物,势必也是楼上某些不堪其扰住户的故意所为,目的也再简单不过,既然大排档设置是经过政府规划批准,明着不能赶走,就是希望用这种方式的威吓来驱逐大排档。

尽管多次高空抛物并没有给楼下摊位经营者和食客带来严重伤害后果,但这种高空抛物显然极具危险性,即便是大排档存在某些扰民之处,也应当通过正常协商或向有关部门反映来解决,用高空抛物进行“威慑”,本身就属违法,而一旦酿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则不仅涉嫌犯罪,更要承担难以预估的民事赔偿责任。很显然,大排档老板坚持安装监控摄像头,按程序确实需要经过公安机关备案,但没有备案并意味着该摄像头安装就不具有正当与合法性,正如律师所言,这种在公共区域装摄像头的行为,摄录主体不针对某个人,这跟一个人在公共区域做出的录音行为没什么区别。

实际上,大排档老板安装的这个摄像头,对于楼上住户也会产生理清高空抛物责任的利好,高空抛物一旦造成楼下人员受到伤害甚至死亡等严重后果,如果无法查找到具体实施抛物的住户或个人,按照以往类似行为的法律裁决,全楼二层以上的住户需要共同均摊赔偿责任,而有了这个“仰视”高清摄像头的“目击”取证,便可以直接辨认出高空抛物出自某家某户,这样,不但可以免除其他无辜住户的“连坐”,更易于司法部门依法公平公正处理。由此可见,大排档老板安装的这支监控摄像头,既是在威慑高空抛物者,维护自身的正常经营,也为全楼住户消除了替高空抛物者“背黑锅”的后患。

当然,高空抛物绝对不能允许,大排档的扰民问题也需要妥善解决,街道社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还应积极主动对双方进行协调沟通,既要让全楼住户怀有包容心态,也要让楼下大排档经营户与食客一道尽量做到不扰民或少扰民。盛夏季节酷暑难耐,畅饮冰啤消暑纳凉的同时,也不要忽略和忘记楼上的住户,他们也有在家享受清净休息的权利,互不干扰和影响才是真正的文明与和谐。(朱永华)

无法升级达标一律关闭该谁“急”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环保部昨天通报,截止六月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8个城市已经核查出散乱污企业17.6万家,对无法升级改造达标排放的企业,今年九月底前将一律关闭。(央广网7月16日)

依照通报显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开展三个月以来,强化督查组已经检查超过3.2万家企业,其中超过20000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占比达到64%以上,尤其是“散乱污”企业问题,治污设施不完善等违法问题数量突出。此情此景着实令观者堪忧。可喜的是,通报要求不能进行升级改造的企业一律要进行取缔关闭。到了冬季如果发现这类问题,不但要严格处理企业,也要追责地方政府。其实,一个“取缔关闭”,一个“追责”,都是治污的应有之举,但殊不知,无法升级达标一律关闭这次该谁“急”?又会不会真着急?

如果说用“牛皮癣”来形容现实语境中一些污染企业的治理一点不为过。一直以来,对于“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从关停到卷土重来,再到关停又卷土重来,可谓是演绎了现实版的“企业无赖、环保无奈”尴尬脚本。究竟是什么原因致使“散乱污”企业屡禁不止?分析个中缘由,不难看出,一些企业主环保意识很差,利欲熏心,置环境和百姓利益于不顾是其一;一些基层环保部门存在执法不严现象,环保监管不力是其二;相关的环境监测设施设备不配套,以至于出具相关检测结论和监测数据失真为其三;违法成本过低,不能对其形成震慑是其四;而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地方政府发展眼光“短视”,为了光鲜的gdp有“放一马”之嫌。不然,何来短短几月,查出散乱污企业17.6万家?

显而易见,在人为的“天时地利人和”和利益驱动下,没有手续,没有治理设施,没有达标排放的“散乱污”企业也就有了生存的空间。至于环境问题与经济指标比对而言,重视政绩自然远远高于对环境的认同。当,污染企业和地方政府领导各有所得,环境污染的恶果便完全被撇到了一边。所以,单单指望企业自己增强社会责任感、指望地方领导干部增强责任使命感,是无法解决环境污染与经济发展的问题。“东边不亮西边亮”,“打一枪换个地方”不是不可能的。

按理,任何一家企业从选址到建成都非咫尺之功。而且,厂房的建设、产品的生产经营销售、是否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有无生产的安全隐患等等如是。无疑,牵涉着城建、环保、工商、质检、公安等众多部门,只要稍加审核,这些“散乱污”企业的数量都可以减少。可事实上,这一切都被各个击破,违法上马、没有或者根本不用治理设施、超标排放等等的“任性”行为,都源于我们的相关监督部门没有从源头进行遏制。试想,假以工商部门在给企业办理执照的同时,将企业移交环保部门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假以环保部门在实地环评同时,与相关质监部门协同联手;假以企业在生产的同时,能发挥民间环保监督力量;假以一旦发现污染,所有的涉事者全部“下课”。那么,无法升级达标一律关闭,或许才会真着“急”。

徒法不足以自行。无法升级达标一律关闭,屡教不改者不但要严格处理企业,也要追责地方政府,别只是说说。笔者以为,只有相关部门严格重视起来,真正从动力机制上入手解决环境污染和经济发展的矛盾,提高环境资源的使用成本,加大对污染企业的惩罚力度,加大对环境指标的考核,使其成为官员政绩的重要体现,也就能切断企业污染得利,领导提拔晋升路径。(本网评论员:余志勇)


(媒体公众号:mediachinacn)

编辑:杜新华   监制:张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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