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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别成垃圾袋的“奴役品”(锐评)

2017-07-20 中国网传媒经济


权力别成垃圾袋的“奴役品”

胡耀文2003年从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后,先后担任江干区城管办副主任、区城管局副局长等职务。这名副局长的贪腐之路,就是从垃圾袋开始的。(7月20日 钱江晚报)

权力是把“双刃剑”,恰当运用,不仅能为人民服务,还能实现自我价值,最后“名利”双收;违规滥用,虽然能带来短暂的享乐,但是终会被“刀刃向内”绳之以法。贪欲是个“危险品”,一旦贪欲冲破底线,就如决堤之洪,再难控制,不仅无法控制贪欲本身,对于贪欲带来的“衍生品”也会身不由己。

胡耀文有着管理“垃圾袋”的权力,可以决定用谁家的垃圾袋,也可以决定所用垃圾袋的数量,于是请托人都争先恐后的前来“送礼”。为的就是让自家垃圾袋能够“中标”,“中标”之后又希望能够提高使用量,或者一些有自知自明的小厂家不过就希望“入圈子”“混脸熟”,也跑来“凑热闹”。虽然说金额都不算高,少则1000元,一般为1500元或者2000元,多则为5000元,但是,当贪腐口子被撕开,再想封住就难了。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不仅会被法纪抓,还会被请托人抓着不放。“前面拿了后面不拿,怕人家以为不采用他的垃圾袋了,我不敢不拿,怕他说出去以前拿钱的事情”,胡耀文这样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就连气势也矮人一等,贪与不贪都不能自己说了算,想“收手”还要问请托人答不答应,权力竟然成了垃圾袋的“奴役品”。

原本权力对垃圾袋有着选择权,可以决定用量权,但是当权力被套上金钱的“项圈”,就只能被牵着鼻子走。决定权与选择权异化为“服从义务”,选择谁、用多少,都由垃圾袋的主人决定,而权力只能“听命”“服从”,权力在金钱面前败下阵来,威信也不复存在。

以利益结盟,结成“一条绳上的蚱蜢”,同上“一条黑船”,互相牵扯着利益,互相掌握对方的把柄,任何人的行为都将触动“同伙人”的利益,想要独善其身,还得问对方答不答应。所以,那些自以为掌握权力就能居高临下的官员该清醒了,当被金钱喂肥之后,必将是刀俎下的鱼肉,任人宰割。(本网评论员:胡臣臣)

不索回扣的采购别“淡而无味”

政府采购实践中,质次价高、恶性竞争、效率低下等问题饱受社会诟病,财政部18日对外公布了新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包括采购人经市场调查和价格测算后,可以在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等等。(中国新闻网7月19日)

“淡而无味”,出自《朱子语类辑略》。其大意为,菜肴因盐少而没有味道,亦泛指清淡无味。当然,针对社会反映比较多的政府采购中出现的价高质次、暗收回扣、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无疑,是完善、合理的政府采购对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果起到很大的作用,是财政支出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值得一试。其中,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等等,更是一大亮点。但,笔者以为,不索回扣的采购千万别“淡而无味”。

人无利是,谁肯早起。此言或许过于偏激和武断。政府采购,原本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然事实上,一些地方政府采购频频引发争议,颇受诟病。以早前的一些事件为例:什么大楼空调系统安装中标价109万元,政府采购结算价却高达875万元;废弃物污水处理项目,中标公示价为5346万元,但实际结算价高出上千万元等等如是。究其一点,个中往来过于“有滋有味”。

计划赶不上变化。诚然,事情的发生总是千变万化,有时也可能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加上政府采购资金来源的公共性非盈利性、采购对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规范性、政策性、公开性相互叠加,可以看到,虽然政府采购规模始终保持着快速增长态势,2002年为1009.6亿元,2009年则突破7000亿元,201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为21070.5亿元,首次突破2万亿元。但,审批、招标、公告的一些“漏洞”,本应“公开、公正、透明”的“阳光采购”,却总是被“云遮雾绕”的暗箱操作,被“围标”“陪标”“自己人”所斩获。有无猫腻,无需赘述,相互携手分得一杯羹那是“铁板钉钉”。

其实,少数负责采购的公职人员和供货商“共谋”赚取差价,这是不争事实。对于招投标或是竞标,曾有如是说法:招标采购物品不是冲着工作需要,采购竞标,比的不是价格、不是质量,而是关系。只要买的东西次一点,供应商赚一点,回扣拿一点一切就ok。有鉴于此,如今再次公布新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日臻完善法律盲区,为一些可能“灰色交易”堵漏,刹住政府采购中的“歪风”可期、可盼,但非一劳永逸。得在制度“补漏”前提下,将部门监督和公众监督同频共振。同时,还得将审计、监察机关的过程监督,及时向公众通报结果,取信于民。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至于不索回扣的采购是否会“淡而无味”可以拭目以待;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一些“乱象”,就算有政府采购制度本身设计不够科学合理、执行不规范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就算有外部市场环境不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的问题,也并非无解。相信,只要真正做到公开透明,惩处到位,就能减少暗收回扣。(本网评论员:余志勇)

谨防“身边人”成“最短导火索”

近日,胡兴红受贿案情得以披露,长沙县人民法院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4个月。这则“保姆受贿案”一经曝出就赚足了人们的眼球,“官员保姆缘何任性至此?”成为不少人心中的疑问。(7月19日,中国网)

“身边人”,一般是指领导干部的妻子儿女、七姑八姨,乃至保姆、驾驶员等人员。

在一般人眼里,妻子儿女、七姑八姨与领导干部的关系更亲更近,共同违法乱纪的可能性更大。但同时也不要忽略了,“非亲非故”的保姆、驾驶员等人,由于与领导距离近,具有特定“人脉”优势,也会伺机牵线搭桥充当“权力掮客”,成为“最短导火索”,一旦“点燃”,必有伤害。

众所周知,“导火索”的距离,也是决定爆破危险程度的重要因素,当导火索长度越长,危险系数就越小;当导火线越短时,危险系数越大,对周围人的伤害就越大。家人、亲戚、保姆、司机就充当了“最短导火索”的危险角色,必将成为内心欲望膨胀的牺牲品。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文中所提到的湖南省衡阳市原市委书记李亿龙家保姆胡兴红,她通过找李亿龙打招呼、批条子,成功地帮他人调动和安排工作,两次收受王某好处费共计20万元;上海市工业区开发总公司驾驶员高某利用担任领导司机的特殊身份,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搭桥牵线,被以介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据不完全统计,官员身边的保姆、司机这类非亲非故“身边人”的贪腐案件至少有25起。

“身边人”成为腐败“主角”,沦为“阶下囚”,究其因,是在权力观上出了问题。众所周知,权力是把“双刃剑。”但是,“身边人”只看到了其能够带来“利益”的一面,没有看到权力之剑亮剑惩腐的一面。加之,一些领导干部家风不正、律己不严、律人不严,没有严格要求“身边人”“枕边人”,导致了他们任性而为,破坏了政治生态和公平公正性,到最后,“任性之人”落得个“伸手被捉”的下场。

“打铁还须自身硬。”要防范“身边人”违纪或因“身边人”违纪,领导干部必须首先管好自己,加强党性修养,干净用权,谨防有捞几个的“非分之想”,谨防权力“主动出轨”、主动寻租;要对“身边人”做好廉洁从政的示范;“距离产生美”,要与“身边人”保持距离,杜绝与“身边人”成为腐败“共同体。”

“苍蝇不叮无缝蛋。”,导干部要开展“正家风”教育活动防范“身边人腐败”。作为领导干部,不仅要严以用权修身,同时,管不管得好“身边人”也是一种能力。要常常对“身边人”算好违纪“七笔账”,从灵魂深处教育人;要善于警示教育“身边人”,以案释纪、以案说法,以血淋淋的教训“一语惊醒梦中人”;通过正家风,让“身边人”做“明白人”,自觉遏止“傍权任性”想法,自觉抵制来自于内心的无底欲望,自觉抵御来自外界“糖衣炮弹”的腐蚀。

“防微杜渐。”常言道:“小洞不补,大洞尺五。”要防范“身边人”“傍权任性”、成为牵线搭桥的“腐败掮客”,必须“扣好第一颗纽扣”,“一颗扣错以后颗颗皆错。”对“身边人”除了警示教育之外,还要观察他们的行为,堵塞“借势发力”的渠道,不允许“身边人”有违纪违法的“第一次”;对于违纪违法的“身边人”,更要有“挥泪斩马谡”的执纪勇气,拔掉破坏党纪国法的“最短导火索”。(本网评论员:杜才云)


(媒体公众号:mediachinacn)

编辑:杜新华   监制:张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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