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学前儿童动作技能和家庭环境变化对协调能力发展的影响——基于1年的追踪研究
摘要:3~5岁是幼儿动作发展和协调性提高的关键时期。研究对幼儿的动作技能和协调能力的发展开展追踪调查,分析两者之间的关系,并探讨家庭运动环境对幼儿协调能力的影响,以期为之后的干预实施提供依据。方法:从北京市区4所幼儿园选取3~5岁幼儿463名,连续追踪测试协调能力、动作发展和家庭环境调查,用GEE模型分析各类变量之间的变化关系。结果:随访期间前滑步和单手拍球动作技能水平与协调性发展具有显著相关性(β=0.11,P=0.001 5;β=0.15,P=0.001 2),其关联性受性别影响。母亲本科以上的学历、母亲体育锻炼水平和家庭对幼儿身体活动支持度与幼儿协调性评分的增加有显著关联(P<0.05)。而家庭面积、玩具数量等硬件环境与幼儿协调性的发展没有显著关联。最后,将幼儿动作技能和家庭环境变化一起纳入GEE模型中做多因素综合分析,只有幼儿的动作技能水平和家庭对幼儿身体活动支持程度成为两个有显著意义的关联因子(P<0.05)。结论:3~5岁时期幼儿协调性的发展较快,影响幼儿协调性发展的因素是多维度而复杂的,其中包括幼儿一些关键动作的发展水平和运动相关的家庭养育行为。
关键词:协调性;动作发展;家庭环境;养育行为
在幼儿运动能力的早期发展中,协调能力是核心、是基础。协调能力是指在中枢神经系统和运动系统协调一致的情况下,身体不同部位在时间、空间同时或依次配合适当地完成动作的能力(陆清,2005)。协调性一方面作为身体素质的重要方面影响着儿童运动能力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协调性与神经发育具有密切的关系,儿童动作协调能力的发展能有力地推动神经发育成熟,进而促进儿童的语言、智力、情感等能力的发展(Julia et al.,2015)。幼儿出现动作协调障碍不仅会影响儿童运动技能的获得,还可能会造成日后的学业成绩和日常生活能力差以及低自尊等表现。根据美国精神病联合学会(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APA)的流行病学调查,5~11岁儿童发育性运动协调障碍(developmental coordination disorder, DCD)发病率可达到5%~6%( Battle,2013)。我国台湾地区儿童DCD的发病率大约为3.5%~17.9%( Zhu et al.,2014)。金华(2015)对江苏省学龄前儿童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在7 894名儿童中共356名诊断为DCD,患病率为4.5%。国内其他地区的发病率尚不清楚。
幼儿阶段是发展基本动作技能的关键时期,应该掌握跑、跳、滑步、接投、踢等十多种基本动作技能,儿童动作经验的早期获得与协调能力的发展有密切关系。研究发现,4~6岁和9~10岁儿童的粗大动作发展,无论是移动动作还是物体控制动作都与协调能力相关,各项指标之间相关系数在0.5~0.6之间(Eric et al.,2014;Freitas et al.,2015;Haga,2010;Kane et al.,2016)。可见幼儿动作技能与协调能力密不可分、互相促进、协同发展。在儿童早期阶段,以基础大动作的发育情况去识别和预警协调性落后问题、教导其正确的动作模式促进协调性的发展是一项具有意义的筛查干预工作。因此,研究探讨协调能力水平、动作发展状况以及随年龄增长的复杂关系,对于促进儿童的健康具有深远的影响。需要注意的是,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时期,动作发展与协调能力之间的关联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伴随年龄、时间等因素发生相应的变化,因此既往多采用的横断面研究结论缺少足够的说服力,对于这一问题的深刻认识需要纵向研究数据提供更为有力的数据支持。
除了幼儿个体的动作技能水平,家庭环境也是影响协调性的重要因素。家庭是幼儿早期运动发育阶段主要的活动场所。研究报道,发育性协调障碍多与家庭环境因素相关,不良的家庭环境会阻碍幼儿动作以及运动协调能力的发展(花静 等,2008;刘立飞 等,2017;王海莲 等,2012;Zeng et al.,2019)。可见,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运动环境对幼儿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本研究将对幼儿的动作技能和协调能力的发展进行追踪调查,分析两者之间的关系,并探讨家庭运动环境对幼儿协调能力的影响,以期为之后的干预实施提供依据。
1.1 研究对象
采用随机整群抽样方法,从北京市区4所幼儿园选取3~5岁幼儿463名,其中男童238名,女童225名。1年后继续在园男童为136名,女童为139名,流失率为40%,流失主要原因是大班幼儿离园上学前班。
纳入标准为:1)智力发育正常,无器质性疾病;2)能够配合完成协调能力和动作技能测试;3)幼儿家属对本研究知情,自愿参加并签署同意书。排除标准为:1)幼儿、家长拒绝或不配合干预;2)患有全身感染性疾病;3)伴严重心肝肾功能不全、心脏病等先天性疾病;4)已被确诊为脑瘫、智障、孤独症谱系障碍、注意缺陷多动障碍等疾病;5)已在其他相关机构接受干预治疗。
1.2 研究流程
2017年4月—5月从4个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随机选出15个班级,根据家长知情同意书的填写和回馈意见,同时排除先天发育障碍的幼儿后,确定测试对象,共计463名幼儿,分成3~4岁、4~5岁、5~6岁3个年龄组进行协调性和动作发展水平测评,同时由家长根据近1个月情况填写“家庭环境调查”问卷。2018年4月—5月,由同一批测试人员对仍然在园的275名幼儿进行相同内容的协调性和动作发展水平测评,家长再次填写问卷。收集两次数据进行分析。
1.3 测试方法
1.3.1 问卷法
采用中文版的国际幼儿家庭环境调查问卷SOCOMP-Fragebogen (self-and other-oriented social competences and family environment),内容涉及儿童的基本情况、家庭结构及面积、经济状况、玩具种类和数量、儿童日常玩耍时的陪伴、父母的学历、职业、父母对于幼儿运动的态度和支持行为等。
1.3.2 协调能力测评
采用儿童运动协调能力评估量表(Movement Assessment Battery for Children-2nd Edition, MABC-2)对儿童的协调能力进行评估,该量表是英国心理学家Henderson和Sugden开发的评估量表,目前国内已经修订标准化至3~7岁版本。测试内容包括8项内容,放置硬币、串珠、描画、接、投豆袋、踮脚尖走直线、单腿平衡、连续跳方格,从手部灵活性、瞄准和接物准确性、平衡能力3个维度进行分量表评估。最终对MABC得分进行标准化,标准分越高,协调能力越好。
1.3.3 动作发展评估方法
采用美国粗大动作发展测试工具第三版(Test of Gross Motor Development-3rd Edition, TGMD-3)测评儿童的动作发展水平,该测试量表包括两部分,分别为物体控制能力测试和移动能力测试(Valentini et al,2018)。这两种能力是儿童基本运动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1.3.4 质量控制
主要针对动作技能评估和协调性评估进行质控,每年开展测试前对测试队伍进行标准化培训,两年的测试均由同一批测试人员完成。MABC依据英文版工作手册进行测评,TGMD根据Urich教授在大学网站上的动作教学视频进行评估。在测试现场,每类测试由2名测试人员完成,测试过程采用全程录像,对于现场评分存在疑问的地方再观看录像,专家评议,以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8.0对数据进行分析统计,计数资料的描述采用百分比,计量资料的描述采用均值±标准差。调查问卷中“占有比例”和“百分比”的组间比较采用卡方检验,第1年基线水平下动作技能和协调性指标的性别之间比较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年龄组之间的比较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第1年和第2年测量数据的比较,采用均值比较配对样本t检验。分析协调性变化和动作发展水平变化之间的关系,采用广义估计模型(generalized estimating equation, GEE),以协调性总分为因变量,以动作发展评分和家庭环境变量为预测因子,以调查时间作为组间变量,分别用单一预测模型和多因素混合模型分析幼儿动作发展、家庭环境变化与协调能力增长之间的关系,以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研究结果
2.1 幼儿动作技能和协调能力的变化
在基线测试中,3个年龄组的协调性评分标准分没有显著差异(P>0.05),相同年龄组,女童的标准分略高于男童(P>0.05)。2017—2018年的随访观察中,手部灵敏性、瞄准和接物准确性前后的差值变化达到统计学水平,姿势平衡和协调总分除了3岁组外,4岁和5岁组都有显著差异(P<0.05)。1年提高的幅度,手部灵活性提高20%,姿势平衡能力提高10%、接投准确性3~4岁随访中没有提高,4~5岁和5~6岁提高10%(表2)。
采用TGMD评估幼儿的动作技能,3个年龄组的动作技能变化见表3。移动技能和球技能的变化在3个年龄组都非常明显,一年后与基线的差异达到统计学显著水平(P<0.05)。其中3岁组提高最快,移动技能的成绩在这1年的追踪期从16、17分增加到27、28分,增加了60%,球技能则增加了100%,随着年龄增加,年度增长率明显降低。性别比较,女童移动技能的年度增长率高于同年龄男童,而球技能的年度增长率低于同年龄男童。
2.2 幼儿家庭的基本情况
父母的学历多数在专科以上,父母参加每周3次以上锻炼的比例为30%,幼儿运动玩具数量2~3种居多,运动游戏时跟玩伴一起的次数多为每周1次,家庭对幼儿体育的支持度完全符合的比例为30%,基本符合的比例接近50%,家庭居住面积平均为80多平方米,年龄组之间没有显著性差异(表4)。
2.3 幼儿动作技能发展与协调性提高的GEE模型分析
用GEE模型分析随访1年期间移动动作技能和控球动作技能与协调性之间的关系(模型1)。结果显示,移动动作总分和控球动作总分的提高与协调性的提高有正相关关系。具体分析13项动作技能,其中前滑步和单手拍球动作技能水平与协调性发展具有显著正相关性(P<0.05),评分每提高1分协调性提高0.11倍(P=0.017)和0.15倍(P=0.012)。另外,动作发展变化与协调性变化之间的关联性受性别影响,男童的提高幅度显著低于女生,约为20%(表5)。
2.4 家庭环境与协调性发展的相关性分析
使用GEE模型先以协调性总分为因变量,以父母的职业、学历、经济收入为预测因子,分析家庭社会经济水平(socioeconomic status,SES)与幼儿协调性发展的关联(模型2)。结果显示,母亲的学历与幼儿协调性发展有关联。母亲本科以上的学历与孩子的协调性评分的增加显著正相关(P<0.05),而父亲的个人情况与孩子协调性之间未见关联性(表6)。
使用GEE模型做家庭多因素的关联分析,加入父母体育锻炼行为、家庭面积、户外活动场地、运动玩具种类数量、玩伴、家庭对幼儿身体活动支持度和行为等因素,分析家庭环境与协调性之间的关系(模型3)。在这一模型中,母亲体育锻炼水平和家庭对幼儿身体活动支持度(与幼儿一起运动、在家经常讨论幼儿体育活动)与幼儿的协调性发展有显著关联(P<0.05)。而家庭面积、玩具数量等硬件环境与幼儿协调性的发展没有显著关联(表7)。
最后,我们在含有母亲学历、母亲体育锻炼、家庭对幼儿体育活动支持度预测因子的家庭环境模型中,再加上幼儿的动作技能评分,综合分析幼儿个体因素和家庭因素对协调性变化的影响(模型4)。最终的模型筛选结果显示,性别仍是调控因子,幼儿的动作技能水平和家庭对幼儿身体活动支持程度成为两个有显著意义的关联因子(P<0.05),提示在1年随访期间幼儿的动作水平发展越高、家庭支持程度越大,幼儿的协调性发展越快。不过动作技能与协调性的关联度由于家庭支持行为的纳入而略有降低,移动动作对协调性标准分的预测系数从0.09下降到0.03,拍球动作对协调性标准分的预测系数从0.08下降到0.05,而母亲学历、母亲体育锻炼行为因子在综合模型中失去了与幼儿协调性发展之间的关联(表8)。
3 分析讨论
协调性对儿童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协调性是早期运动能力发展的基础,能够促进孩子的智力和体能发育,增强孩子的社交技能。早期测评和干预儿童协调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本研究采用追踪研究方法,用国际公认的协调性测评工具MABC观察3~5岁幼儿1年成长期间协调性的发展特征,以及幼儿身体因素和家庭环境因素对协调性的影响。本研究结果发现,幼儿早期一些基本动作技能(前滑步和拍球)的获得和提高、父母更多地与孩子一起运动和讨论孩子的体育活动、母亲的教育水平和体育锻炼行为都可能与幼儿协调能力的发展显著相关。本研究发现表明,影响幼儿协调性发展水平的因素包括个体和环境的多维变量,支持使用国际社会生态理论框架分析幼儿协调性的相关因素(Zeng et al.,2019)。本研究在确定与协调性发展相关的关联因素后,可以指导教师、家长和健康专家帮助幼儿发展和提高协调能力。
幼儿是儿童基本动作发展的关键时期。2012年10月9日,由教育部正式颁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明确提出,3~6岁期间应通过开展丰富多样、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身体活动,让幼儿掌握走、跑、跳、攀、爬等基本动作。美国Urich教授根据幼儿动作发展特点研制了动作发展评估工具TGMD,包含13个基本动作的测评(Maeng et al.,2017)。本研究使用TGMD对研究对象进行了1年的追踪测试。3、4和5岁幼儿3个队列组的各项基本动作技能都在1年观察期内提高,其中前滑步动作和拍球动作的提升与协调性评分的增加具有显著相关性。在1年的追踪测试中,前滑步和拍球动作评分每增加1分,协调性标准分分别增加0.11和0.15倍。基本动作技能可分为移动技能和实物操作技能,前滑步动作是移动技能之一,是儿童接触的第一个不对称的运动技能,在游戏、舞蹈和竞技运动中较为常见(Chaves et al.,2016)。前滑步动作的完成要求支撑腿和跟随腿的顺序移动,要求上下肢体、左右身体的协同运动,前滑步动作质量可以充分反映身体移动过程中神经和肌肉之间的协调能力。Getchell等(2003)用前滑步和踏步拍手动作研究儿童双侧协调性的发展,发现双侧运动协调与年龄和任务复杂度有关,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在摆臂和跨步动作上的变化越来越小,10岁开始上下肢耦合模式接近于成年人。拍球作为一项重要的实物操作动作,需要上肢和手部肌肉的精准控制和手眼协调。动作协调障碍儿童球类运动能力障碍往往反映出其四肢主动与拮抗肌群的舒缩协调性、运动顺序策划和运动时间安排的缺陷。掌握拍球技能即是协调性良好发展的表现,也是训练协调性的适宜方法。Kane等(2016)的研究表明,经过3周的球类运动训练,5~7岁协调发展障碍的幼儿移动和球类动作技能显著提高,并超过生理年龄的发展预期。Müller等(2015)的研究表明,拍球和击球的协调性和准确性与视觉-知觉运动技能的协调模式有关,不同人的协同模式存在较大的差异,儿童早期的训练有助于提高视知觉的整合能力。除了前滑步和拍球动作,本研究未发现其他基本动作(比如跑、跳、投)与协调性发展的显著关系,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TGMD的测评是由测评者通过经验观察获得,主观性可能会影响到评价结果。2)TGMD每个动作的评分包含3~5个技术要点,“有”或“无”的评分方法可能不够灵敏,比如跑和立定跳评分在3~6岁之间区分度不大。3)本研究对象的年龄从3岁开始,如果能从更小的低龄开始探究可能会有助于发现基础动作发展与协调性之间的更多关联。因此,本研究在移动和物控动作技能中目前发现了前滑步和拍球与协调性的密切关系,这并不意味着其他动作的学习不重要,跑、跳等基本动作是发展幼儿运动能力发展的基础,是学习前滑步和拍球动作的前期准备,在日常身体活动的练习中不能忽视。
根据社会生态理论,幼儿协调性的发展除了与自身个体因素有关,还与幼儿的家庭环境密切相关。本研究发现,在单独分析父母学历、职业、体育行为对幼儿协调性影响时,GEE模型显示,相对于父亲,母亲的受教育程度和日常体育锻炼水平对幼儿协调性的发展更为重要,母亲的受教育水平越高,体育锻炼水平越高,幼儿的协调性发展越好。此结果与花静等(2008)、Zeng等(2019)的研究结果一致。通过与受试儿童家庭访谈,我们了解到多数家庭中母亲是孩子的主要养护人,母亲与孩子相处时间远远长于父亲,母亲的文化素养和锻炼行为对孩子的影响力超过父亲。与母亲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儿童相比,受教育程度较高的母亲可能与他们的孩子进行了更多的有质量的互动,善于为儿童创造促进运动和智能发育的环境,从而促进幼儿协调性的发展,相对减少了发育性协调障碍的发病率。
根据社会生态理论,影响幼儿协调性的家庭环境因素包括家庭硬件环境和软性的养育方式(Battle,2013)。本研究在将幼儿家庭面积、家庭收入、玩具种类和数量因素作为预测因子时,并未发现它们与协调性之间的关系。这一结果与刘立飞等(2017)的研究一致,与花静等(2008)的研究不一致。花静等(2008)认为,家庭收入较高者更有条件为儿童营造良好的运动和智力发展环境和机会,而具有较大居住面积的家庭可以为儿童提供足够的室内运动空间,有利于促进婴幼儿早期的动作发育,预防发育性协调障碍。而本研究中未发现家庭面积、家庭收入、玩具种类和数量与幼儿协调性发展的关系,分析原因有两方面需要考虑。一方面,这一结果并不意味着家庭硬件环境对幼儿协调性发展不重要,因为本研究对象多数来自于北京城市中产阶级家庭,家庭硬件设施条件同质性较强,不能反映出SES的阶层差异,并且在1年的随访研究中变化的可能性较小。另一方面,在研究对象中,我们选取了部分协调性发育落后(MABC标准分低于5%)(Livesey et al.,2010)的儿童进行了深度访谈,23个儿童中有19个家庭硬件条件比较优越,而这19个幼儿出现协调性发育落后的原因除了个别幼儿可能有神经系统发育迟缓外,多数幼儿的原因还是带养方式问题,家长包办孩子的一切事务,或者过度担心天气、安全等问题,为孩子提供的身体活动机会太少,致使孩子的协调能力发育显著落后于同龄人。本研究中的GEE模型分析数据也充分显示出家庭软性因素的重要作用,即父母对孩子运动行为的支持意愿和行为显著影响到幼儿协调性发展(解雅春 等,2013;Riethmuller et al.,2010)。父母越多地与孩子一起运动,越多地谈论孩子体育活动,在1年的随访中幼儿的协调性发展越快,增长幅度具有显著意义。这一结果与刘立飞等(2017)横断面的研究结果一致。本研究结果提示,在家庭硬件环境相对一致和稳定的条件下,父母对孩子运动的重视和支持程度更能影响幼儿协调能力的发展。
本研究最后用GEE多因素模型同时纳入幼儿动作技能、母亲受教育程度和体育活动行为、家庭对幼儿运动支持度因素,综合分析幼儿个体因素和家庭环境因素对协调性的影响。结果发现,幼儿动作技能和家庭对幼儿运动支持行为继续保持着与协调性发展的显著关联,不过动作技能与协调性的关联度由于家庭支持行为的纳入而略有降低。而在控制了动作技能水平和家庭对幼儿支持行为后,母亲受教育程度失去了与幼儿协调性的关联。这一结果提示,尽管母亲的受教育程度低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幼儿的协调性发展,但是只要照养人和幼儿进行一些亲子运动、多谈论幼儿在运动中的表现、传授一些动作技能,将有利于促进幼儿协调性的发展。换句话说,尽管一些家庭照养人文化程度较低,家庭经济、居住面积等环境较差,但通过对家庭运动亲子行为的干预,教会家长如何与孩子进行科学有效的互动,可以明显改善这些家庭幼儿的协调性发展。另一方面,多因素回归结果也表明,无论是个体因素还是家庭环境因素,与幼儿自身直接相关的因素,如动作技能的获得、照养人直接参加幼儿运动等,更有助于促进幼儿协调能力的发展。
4 结论
通过对北京市3~6岁幼儿协调能力的随访研究,发现3~6岁时期幼儿协调性的发展较快,3类协调能力的发展速度各不相同。影响幼儿协调性发展的因素是多维度而复杂的。幼儿前滑步和拍球等动作水平的提升,以及家庭对幼儿体育活动支持力度的增加均与幼儿协调性发展显著相关。为此,早期帮助学前幼儿掌握一些关键动作,积极构建家庭支持幼儿运动环境是促进幼儿协调性发展、预防协调性障碍的有效措施。
校对:丁合
监制: 邱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