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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4名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被实名通报

2017-05-29 云上毕节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严防“端午”期间“四风”问题反弹。日前,纳雍县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纳雍县政协人口与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王瑞国违规发放奖金、违规公款消费问题。


王瑞国在任维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虚列支出套取公款8.68万元用于发放奖金,套取公款10万余元购买高档香烟归个人享用。王瑞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行为。2017年5月4日,王瑞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纳雍县曙光镇教育管理中心原主任王云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王云任曙光镇教育管理中心主任期间,2013年5月至2016年9月,多次收受他人现金共计8.65万元、高档香烟42条、“小米”牌手机一台。王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行为。2017年4月26日,王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7年5月20日,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纳雍县地质灾害预防和处置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龙进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4月23日,龙进安排县国土局驾驶员周某驾驶公车接其本人前往维新镇陪同他人游玩,且在游玩过程中,龙进为躲避检查,安排周某拆卸车牌。4月27日,龙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个人承担有关费用。

纳雍县阳长镇阳长小学原校长彭明凯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彭明凯在任阳长镇阳长小学校长期间,2014年12月至2016年10月,阳长小学从生均公用经费中支出6000元给教师发放实验津贴及加班费,彭明凯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4月11日,彭明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退缴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盯紧节点不放,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曝光一起,以查处促监督,以问责促落实。


来源:纳雍县纪委

编辑:吴春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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