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男子街头贴招聘广告,面试项目竟然是——凌晨持械抢劫!
听说过面试电话接线员
面试洗碗工,面试打杂工的
还第一次听说面试去帮忙当‘’抢劫工‘’!
杨某在招呼到陈某春、燕某、陈某三人情况下
手持砍刀、斧头!
坐车到野马川抢劫。
三个人一共抢劫到120余元
虽然三人及时投案自首
但仍领到了一年零三个月、一年零一个月、一年不等刑期
事情的具体情况是这个样子的:
近日,一非法组织成员陈某春、燕某、陈某刚因持械抢劫,被赫章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一年零一个月和一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2000元、1500元和 1000元。
据介绍,2016年3月,杨某为成立非法组织实施抢劫,印制大量“赫禁社急招”的招聘广告招收成员,并购进二十把砍刀及斧头。
3月12日,燕某在赫章街上看见杨某张贴的招聘广告,便打电话与其联系并约定见面时间、地点。后燕某邀约陈某春、陈某刚于当天下午坐车到野马川与杨某见面。
见面后杨某告知燕某三人,称其是混黑社会的,主要是帮别人收账、打架。随后杨某向燕某三人分发砍刀,威胁燕某三人参与其实施抢劫。
次日凌晨,杨某带领三人携带砍刀、斧头在野马川街上游荡,伺机抢劫。
凌晨3时许,遇见学生蔡某,杨某便威胁三人对蔡某实施抢劫,杨某在距离抢劫地点一百余米外的路口处观看。
而后,燕某三人持刀将蔡某拦下,逼迫蔡某交出随身财物。蔡某掏出身份证及120余元现金,三人将25元现金抢走并叫蔡某赶紧回家。随后,三人将劫取的25元现金交给杨某,杨某未收取该现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燕某、陈某春、陈某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在共同犯罪中,三被告系被杨某胁迫犯罪,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鉴于案发后三被告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成立自首。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法治毕节
编辑:李茜
大家都在看
NEWS
参与商家活动购车出麻烦,毕节男子全款4万多买车后却被催债还15万
点击文字可直接跳转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