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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6个未成年孩子不履行监护责任,七星关区一妇女被依法传唤

2017-07-22 云上毕节


7月8日,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办案民警来到大方县果瓦乡,依法传唤现居该乡蓑衣村的妇女李某凤到果瓦派出所,告知她在小吉场镇居住期间,对子女主观上有遗弃的故意,并对其执行了行政警告。



20多年前,李某凤与家住七星关区小吉场镇联丰村的周某结了婚,夫妻二人共生育了9个子女。七年前,周某久病后离世,李某凤就肩负起了养育9个子女的重担。2012年,李某凤“招”了家住大方县果瓦乡蓑衣村的张某“上门”,共同抚养孩子。之后三年,李某凤与张某又生育了两个男孩。



2016年,李某凤较大的三个孩子已成年,相继外出务工。张某和李某凤商量,想回老家找点杂活干,赚钱给孩子们当生活费。同年农历7月初,张某带着从老家带来的财物回到了果瓦乡,李某凤则留下照顾孩子


然而十多天后,李某凤未与张某和孩子们商量就变卖了家中的牲畜,悄悄带着最小的的两个孩子连夜来到果瓦乡张某家中。这一走,李某凤并未给留下的6个未成年子女留下生活费,也未将孩子们作妥善安排。


一年来,李某凤对留在小吉场镇家中的6个未成年孩子不管不问,至今未去小吉场看望过孩子,也没有寄过钱物给孩子,任由孩子们自生自灭。直到2016年秋天,李某凤在江苏打工的女儿小西回到家中照管弟弟妹妹。但是这样一来,家中断了经济来源,一家几口只能靠政府解决的低保勉强生活。


了解基本信息后,七星关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立即对李某凤遗弃孩子一案进行调查。民警经过调查走访,收集大量证据,证实李某凤主观上有遗弃的故意。因6个未成年孩子未发生乞讨、流浪或者发生重大疾病等情况,没有造成严重恶劣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由于李某凤违法情节轻微,且还要照顾孩子,公安机关在与检察院、法院会商后,依法对李某凤处以行政警告。




来源:七星关区阳光党务政务网

编辑: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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