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6所学校被贵州省教育厅点名,原因是......
8月1日,
贵州省教育厅公布2017年“省级文明校园”评选结果,
全省共评出50所中小学校、5所职业学校,
我市6所学校上榜,
分别是毕节市第一中学、大方县第三中学、
毕节四小、织金县第一中学、金沙中学、金沙县职教中心。
2017年贵州省“省级文明校园(中小学)”公示名单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2017年贵州省“省级文明校园(职业学校)”公示名单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此次“省级文明校园”的评选是由贵州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组织相关专家依据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对推荐学校进行评审。评审指标涵盖校园环境、师资队伍、思想教育、活动阵地等方面内容;同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
在中小学、高校文明校园创新标准中,对校园环境、教师队伍、思想教育、活动阵地等方面具体做出规定,例如:小学文明校园,教师要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中学文明校园,要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学校教学各个环节,融入学生学习生活各个方面。
高校文明校园,要将师德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教师年度及聘期考核、职务评聘晋升、晋级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严格杜绝学术造假、学术腐败等行为。
此外,文明校园还将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对于创建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撤销文明校园荣誉称号:领导班子成员有严重违纪、违法事件;有重大劳资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员工违法犯罪案件;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等。
来源:文明贵州
编辑: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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