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公安系统最新职务任免,快来看有认识的没有!
方干任〔2017〕33号
中共大方县委关于张云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委各部办委局、政府各工作部门党组(党委)、园区(管理处、管委会)、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2017年12月7日,中共大方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
张 云同志任大方县公安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大方县公安局党委委员职务;
李 芳同志任大方县公安局达溪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大方县公安局八堡派出所所长职务;
罗贤礼同志任大方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彭 云同志任大方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聂祥科同志任大方县公安局八堡派出所所长,免去其中共兴隆苗族乡委员会委员、大方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所长职务;
彭军良同志任大方县公安局八堡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高 瑀同志任大方县公安局瓢井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大方县公安局凤山派出所副科级干部职务;
蒙梅生同志任大方县公安局瓢井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陈 旺同志任大方县公安局长石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彭伦利同志任大方县公安局大山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万文龙同志任大方县公安局猫场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昌盛同志任大方县公安局猫场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陈 令同志任大方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免去其中共鼎新彝族苗族乡委员会委员、大方县公安局鼎新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 利同志任大方县公安局雨冲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杨 洪同志任大方县公安局马场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大方县公安局马场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曹益智同志任大方县公安局马场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袁宇辉同志任大方县公安局高店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罗国政同志任大方县公安局高店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刘贤军同志任大方县公安局黄泥塘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龙永富同志任大方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所教导员,免去其中共黄泥塘镇委员会委员、大方县公安局黄泥塘派出所所长职务;
罗 洪同志任大方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余进章同志任大方县公安局六龙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大方县公安局雨冲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赵 耀同志任大方县公安局凤山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袁礼华同志任大方县公安局三元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泽涛同志任大方县公安局三元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大方县公安局油杉河治安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熊 磊同志任大方县公安局星宿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大方县公安局瓢井派出所所长职务;
汪龙洋同志任大方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大方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
免去黄耀武同志大方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提名免去其大方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长级干部待遇;
免去薛 波同志大方县公安局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韦会举同志大方县公安局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肖祖才同志大方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监察室主任职务,保留副科长级干部待遇;
免去孙师权同志大方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保留副科长级干部待遇;
免去黄智勇同志大方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职务,保留副科长级干部待遇;
免去杜 军同志中共三元彝族苗族白族乡委员会委员、大方县公安局三元派出所所长职务,调大方县公安局工作,保留副科长级干部待遇;
免去邹 刚同志大方县公安局星宿派出所所长职务,调大方县公安局工作,保留副科长级干部待遇;
免去李腾香同志大方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所所长职务;调大方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工作,保留副科长级干部待遇;
免去宋世江同志中共凤山彝族蒙古族乡委员会委员、大方县公安局凤山派出所所长职务;调大方县公安局工作,保留副科长级干部待遇,兼任大方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免去李 江同志大方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兴银同志大方县公安局六龙派出所教导员职务,调大方县公安局工作,保留副科长级干部待遇;
免去魏生举同志大方县公安局高店派出所所长职务,调大方县公安局工作,保留副科长级干部待遇;
免去陈 滔同志大方县公安局猫场派出所所长职务,调大方县公安局高店派出所工作,保留副科长级干部待遇;
免去陈亚东同志大方县公安局猫场派出所教导员职务,调大方县公安局马场派出所安排工作,保留副科长级干部待遇;
免去陈 凯同志大方县公安局绿塘派出所教导员职务,调大方县公安局工作,保留副科长级干部待遇;
白 新同志不再兼任大方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提名不再兼任大方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2017年12月7日
来源:大方县委组织部
编辑:李 茜
编审:秦 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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