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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一商家当街谩骂记者和消费者,网友直呼“太嚣张”

云上毕节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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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

我们《法治毕节》栏目将围绕3·15

策划报道一批消费维权案例

而在昨天

记者在采访一起

消费者办理洗车卡的维权案例时

却遭遇七星关区碧阳大道

七达洗车场老板曹某的公开辱骂

这段辱骂视频也在网上广泛流传


曹波第一次辱骂记者:电视台的傻×些、傻×些、太傻了、傻×、××些,……滚……快滚。


事情的起因是,消费者韦女士之前在他家办理了一张500元的洗车卡,其套餐内容包括20次洗车、和一张100元的加油卡、一瓶玻璃水以及一次车身打蜡。



由于这张洗车卡上并没有注明消费时限,直到2018年3月份,韦女士再去洗车时,却被告知:她去年办理的这张洗车卡已经过期,剩下的洗车次数不能再继续使用了。



消费者 韦女士:现在洗车场单方面就说我的卡12月份就到一年期了,没消费完的也不能再继续使用了。


韦女士告诉记者,她的这张洗车卡刚办理不久,曾收到过该洗车场发来的“因为市政工程维修,洗车场停业两个月”之类的短信通知。



而后来该洗车场重新恢复正常营业后,韦女士陆续也洗过几次车,但每次洗完车刷卡之后,工作人员也只是提醒她所剩的洗车次数,并没有提醒过这张卡的消费期限。



为此,韦女士找到了该洗车场的老板曹波,提出把剩下的洗车次数继续消费使用完,但是却遭到了七达洗车场老板曹波的拒绝。


消费者 韦女士:我要求把我没有消费完的次数给我消费完,老板死活不同意。最后他要求我再次捆绑消费。


经过交涉,七达洗车场的老板曹波明确表示此卡已经过期,不能继续使用,最后在前来洗车的车主们的劝说下,老板曹波只答应将剩下的洗车次数七次按优惠价20元每次折算成现金一次性退款140元。



消费者 韦女士:虽然钱不多,但是我作为消费者,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我当然要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该洗车场这种办卡时没有任何口头或书面提示我使用期限,单方面终止我所剩下的洗车次数,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此,《法治毕节》栏目也咨询了这方面的法律专家,就这起洗车卡消费纠纷对律师进行了采访。


办洗车卡

消费者与洗车是什么法律关系



这个洗车场提出

办新卡加进旧卡剩余次数

法律上怎么理解这种要求



关于消费洗车次数的时限约定

口头有效吗



而就在洗车场把140元洗车款

退还给韦女士后

老板曹波便开始用十分污秽的语言

对韦女士,对电视台

当街持续不停地辱骂



现场前来洗车的车主们看到该洗车场老板曹波如此谩骂记者,都感到十分愤慨。



《法治毕节》记者:我采访过纠纷不少,这么多年来,像这样辱骂电视台,用恶毒语言攻击媒体的还是第一次遇到,太让人气愤了。


面对如此恶意谩骂,记者当场拨打了110报警,随后,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的特警以及派出所的民警先后来到现场,而当着特警的面,七达洗车场的老板曹波依然还在谩骂记者。



随后,民警把骂人者曹波带到了碧阳派出所。在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民警认定,曹波的恶意辱骂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可以依法拘留并处罚。



七星关分局碧阳派出所副所长 张吉:你是否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

骂人者  曹波:知道错了。

七星关分局碧阳派出所副所长 张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相关规定,你属于情节严重,要处以10日以上拘留,并处以500元罚款。希望你在以后的生活中,检讨自己的行为。


意识到错误的骂人者曹波,完全改变了之前的态度,并面对镜头向记者当面道了歉。


骂人者 曹波:今天确实对不起,辱骂记者确实不对,所以我公开向记者道歉。

七星关分局碧阳派出所副所长 张吉:介于今天你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我们公安机关才决定不予追究你的相关法律责任。请你再给被害人道个歉。

骂人者  曹波:对不起,今天确实对不起。


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碧阳派出所副所长 张吉:从今天的案例,我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以后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管住自己的嘴巴,不要随意辱骂他人,伤害别人的同时自己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做生意的人都爱说那么一句话“和气生财”,其实这起纠纷记者介入采访以后已经解决,但之后恶意谩骂的洗车场老板曹波却差点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法律的代价,希望经过这次教训之后作为商家、作为经营者也能好好的自我反省,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尊重消费者,自觉地承担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来源 / BJTV法治毕节

编辑 / 任佳丽 

编审 / 秦   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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