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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你的家乡排第几? 毕节的这项活动考核结果出炉!

云上毕节 2020-08-24


毕节市2018年“文明在行动·满意在毕节”活动第一季度工作考核情况通报

毕市文明委〔2018〕5号



各县(自治县、区)文明委、市直各单位:


根据《毕节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毕节市2018年“文明在行动·满意在毕节”活动实施方案和毕节市2018年“文明在行动·满意在毕节”活动考核方案的通知》(毕市文明委〔2018〕2号)精神,市“五城同创”工作考核组于4月13日至4月24日对全市10个县区和89家市直单位“文明在行动·满意在毕节”活动工作进行考核。


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县区考核情况



市直单位考核情况



二、存在问题


1、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城区公厕、文体广场,乡镇农贸市场、客运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如,赫章县前河农贸市场无公厕;七星关区汽车北站候车厅公厕未设置无障碍通道和设施;金沙县鼓场街道长安社区、纳雍县雍熙街道沿河社区无文体广场;百里杜鹃管理区沙厂乡只有一个水泥硬化场坝作为临时农贸市场使用,无客运站;金海湖新区岔河镇农贸市场只建有顶篷。


2、城市精细化管理不到位:


主商业街占道经营,高音促销,背街小巷机动车辆乱停等问题还普遍存在,野广告、残标等不文明现象仍有发生,市政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现象较突出。如,七星关区桂花路“一山凤凰”商铺、金沙县长安路联通营业厅存在高音促销现象;威宁自治县向阳路金质习酒商铺门头有野广告;大方县红旗大道路面损坏未修复;赫章县客运站公厕灯损坏未修复等。


3、市民文明素质不高:


行人不走斑马线、闯红灯,出租车随意上下客等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如,威宁自治县草海大酒店旁红绿灯处有行人不走斑马线而横穿马路;赫章县夜郎大酒店前有行人闯红灯;纳雍县县府路有出租车上下乘客不紧靠路边缘停车现象。


4、公益广告宣传氛围不浓:


部分乡镇政府周边两侧500米范围内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个别市直单位办公区域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公益广告宣传。如,金沙县茶园镇、纳雍县昆寨乡、市林业局。


5、乡村环境卫生整治不全面:


街道有占道经营、残标和野广告等不文明现象,公路沿线、房前屋后有暴露垃圾。如,大方县大山乡、赫章县哲庄乡、威宁自治县新发乡。


6、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不规范:


部分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制度不完善,走廊、楼道、功能室内文化氛围不浓,领导小组机构未在公示栏规范公示等问题。如,七星关区大河乡、金沙县茶园镇、纳雍县昆寨乡等。


7、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所有县区均未建立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制度,文明礼让斑马线宣传氛围不浓厚,抓拍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电子监控设备未安装到位,整治效果不明显。部分市直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对“文明在行动·满意在毕节”活动工作不重视,工作推进较迟缓。如,市林业局、市规划局。


三、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毕节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毕节市2018年“文明在行动·满意在毕节”活动实施方案和毕节市2018年“文明在行动·满意在毕节”活动考核方案的通知》(毕市文明委〔2018〕2号)规定,依据第一季度考核结果,由市文明委领导对排名后两位且分数在90分以下的威宁自治县、纳雍县分管“文明在行动·满意在毕节”活动的领导进行约谈。



毕节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8年5月4日



来源 / 毕节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 / 任佳丽 张绍强   编审 / 吴春妹 / 秦   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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