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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护栏、逆行、闯红灯……这些不文明行为的画面里有你吗?

云上毕节 2020-08-24

01

贵FVF009 7月22日上午11点57分在大方县丰登大道西南社区违停



02

7月25日,下午14点20分大方县西大街畅点对面快递员翻护栏



03

贵F1R727号小型汽车在金沙县河滨路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被处罚100记3分。



04

贵FYJ359号小型汽车在金沙县人民医院门口路段占用急救通道违法停车,被处罚150元的罚款。



05

行人闯红灯,拍摄于2018年7月27日赫章县



06

原水果批发市场后,洪南雅郡小区,属于洪山街道办事处,环南社区管辖。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已经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了,多次反应无人管,持续快两年了。






07

翠屏路小龙滩路边有两家养鸡卖鸡,夏天来了,臭气熏天,相隔几十米都能闻到,死鸡和鸡粪也直接扔在对面的垃圾箱里,还有附近杀鸡的把鸡毛、内脏等也是直接倒入垃圾箱里,整条街恶臭难当,行人都是捂鼻通过。






08

清毕路原食品公司旁违法搭建,占道经营,严重堵塞消防通道。



09

碧阳国际c1栋c2栋之间的过道,垃圾遍地。




10

车辆停在学院路和天下大酒店门口人行道上,影响行人通行,拍于2018年7月28日




11

珠市路政通大酒店后面,车辆长期占用消防通道,影响行人通行。




如果大家看到有不文明行为,记得拍下后,按以下方式举报:


以“图片(视频) +图片说明+时间+地点”的内容形式,发送到“云上毕节”微信平台或者加微信qsmy8886发送举报内容,上传的图片(视频)和文字要能清晰、准确地反映事实。


一是拍摄的照片要求客观真实、主题鲜明、不接受电脑合成作后后品及网络下载作品;


二是上传照片要清晰,不文明行为主体是个人的,要能明显体现当事人的脸部特征和不文明行为过程;不文明行为主体是商铺、单位的,需拍摄商铺招牌和单位牌子,涉及车辆的需拍摄车辆牌照。




编辑 / 任佳丽   编审 / 秦   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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