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最新人事任免,涉及20多名干部!
近日,毕节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新任免一批干部。
黔西县
陈 刚同志任黔西县公安局主任科员;
戴宣榆同志任黔西县公安局中坪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袁相林同志金沙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廖泽林同志金沙县水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何宣桥同志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钟光进同志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陈怀信同志金沙县城市管理局(金沙县城市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张月星同志正式任三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17年4月开始计算;
广州市花都区农林局李贤枝同志挂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广州市花都区委党校王鑫芳同志挂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挂职时间为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挂职期满,所挂职务自然免除。
罗梅芳正式任贵州纳雍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县煤电办)副局长(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17年3月起计算;
朱洪峰不再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朱洪宇不再担任县宗教事务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 琼不再担任县监察局第一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尚 威不再担任县监察局第一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朱正洪不再担任县监察局第二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王朝云不再担任县监察局第二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卢林均不再担任县监察局第三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吉 利不再担任县监察局第四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曾 杰不再担任县监察局第四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李光明不再担任县监察局第五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彭佑祥不再担任县监察局第五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胡 璇不再担任县监察局第六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张 翼不再担任县监察局第六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长级);
王瑞玮不再担任县监察局第七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卢 敏不再担任县监察局第七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来源 / 毕节试验区杂志
编辑 / 李 茜 编审 / 秦 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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