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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转诊!远程医疗……贵州明年要建成的医疗集团,可不是改个名字这么简单!

云上毕节 2020-08-24

9月19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贵州省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中明确,2019年,贵州省力争建立1到2个有明显成效的医疗集团


据悉,《方案》旨在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有效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加快推进我省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方案》要求,2018年,各市(州)所在地城市三级综合医院及委属委管综合医院全面启动医疗集团试点工作,积极探索人财物、责权利统一管理的分工协作模式。探索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引导医联体内部按照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省医、贵医、遵医要充分发挥省级龙头医院作用,坚持率先垂范,建立可复制推广的有明显成效的医疗集团。

《方案》指出,2019年,力争全省建立1-2个有明显成效的医疗集团。到2020年,全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医疗集团建设。医疗集团内部人力、设备、信息、管理和服务等资源整合基本到位,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形成责、权、利明晰的区域协同服务模式,初步建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落实。



医疗集团到底有啥功能?对老百姓来说到底有啥好处?看这里——


医疗集团将有专门后勤服务部门

 

充分发挥龙头单位的管理优势和品牌效应,实现统一管理制度、服务行为和诊疗规范。为医疗集团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转诊号源和床位,方便双向转诊。积极鼓励依托医疗集团内有条件的医院实行集中消毒供应。鼓励支持组建后勤服务中心等综合服务部门,探索对医疗集团内各医疗机构的房产物业、车辆交通、设备材料、基建工程、洗衣、餐饮、安保等实行一体化管理。探索实行医疗集团内部各医疗机构药品、耗材、设备等统一采购、统一配送。

 

要用上统一信息平台和大数据了

 

遵循集约化、务实应用原则,统筹医疗集团内各医疗机构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促进服务规范化、便利化和精细化管理。探索建立协同机制,有效共享服务资源、及时沟通患者信息,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上推”和电子病历核心内容“下传”。开发和应用统一信息平台,建立心电、影像、病理等远程诊断中心,有效支持医疗集团内部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慢病管理、资金结算等协同应用与服务。探索建立医疗集团内部知识共享系统,为医务人员提供临床诊疗培训和知识更新。加强医疗集团内部数据中心建设,积极开展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支持和保障信息惠民服务。

 

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范围将扩大

 

探索实行大型设备资源整合,龙头单位根据医疗集团内部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服务能力等因素,按照集约化、系统化原则,统筹各医疗机构设备资源。逐步推进医疗集团内部医学检验、影像、心电、消毒供应、病理等内部资源整合,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前提下,实现诊疗信息共享,促进服务的规范化、便利化和管理精细化。加强质量控制,扩大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范围,推进医疗集团内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查。

 

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

 

鼓励医疗集团内上级医院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担任首席专家、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双向转诊工作予以把关和指导,提高基层管理水平。统筹做好在职培训、对口支援、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等工作,推动上级医疗机构人员下沉、下级机构人员上带,为基层培养一批高水平的人才队伍。

 

集团内部开设双向转诊绿色通道

 

医疗集团内部上下机构间要签订双向转诊协议书,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根据双向转诊的临床标准,结合专科会诊意见,本着急慢分治、治疗连续、科学有序、安全便捷的原则,引导患者自觉自愿配合,实行畅通的双向转诊。对上级医院诊断明确、治疗方案确定、病情稳定的慢性病以及病情稳定的其他恢复期(康复期)患者,应当转至下级医疗机构治疗、康复。医疗集团内部各单位要明确双向转诊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设立通讯渠道,确保预约转诊优先诊疗、住院,逐步提供转诊入院时的志愿者引导服务、先诊疗后结算的便捷服务。

 

形成1+N签约服务联合团队

满足签约居民多种需求

 

落实省医改办等七部门印发的《贵州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在医疗集团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鼓励上级医院将部分专科医师转岗为全科医生。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派出中级及以上职称医生加入基层家庭医生团队,形成1+N(全科医生+专科医生等)签约服务联合团队,为签约服务提供强大技术支撑,满足签约居民多样化服务需求。

 

推行医保支付激励约束机制

 

在不改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现行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总额预付、合理超支分担、结余留用”等医保基金管理方式。医保经办机构对医疗集团内各医疗机构年度总额控制指标进行合并计算,确定医疗集团的医保费用年度预算额度,并与医疗集团牵头医院签订结算协议,按月预拨,由牵头医院统筹管理,合理的超支由牵头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结算协议分担,结余由医疗集团内医疗机构根据机构等级和功能定位按比例分配,引导医疗集团主动开展疾病预防、健康等管理,规范、合理使用医保费用。医保经办机构加强对医疗集团运行情况的考核,对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年度增幅低于区域定点医疗机构平均增幅的,在次年分配年度总控指标时予以适当倾斜。



来源 / 今贵州

编辑 / 吴春妹    编审 / 秦   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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