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毕节人,你的不文明行为已被曝光处罚!
车牌号:湘F•8U423
车主姓名:朱思博
不文明行为:博学路违法停车
发生时间:2018年9月20日12:41
处理结果:罚款50元扣3分
车牌号:贵F•YD907
发生时间:2018年9月20日00:05
群众举报不文明行为:9月19日0时5分,该车不听从小区保安打招呼,停在毕节市滨湖小区停车场门口后离开,使业主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无法进出,保安不停打电话也不接!
车牌号:贵F•DH775
车主姓名:雷野
不文明行为:博学路违法停车
发生时间:2018年9月20日12:41
处理结果:罚款50元扣3分
车牌号:贵F•0A761
车主姓名:陈涛
不文明行为:博学路违法停车
发生时间:2018年9月20日12:41
处理结果:罚款50元扣3分
车牌号:贵A•32H26
车主姓名:张明伟
不文明行为:博学路违法停车
发生时间:2018年9月20日12:41
处理结果:罚款50元扣3分
车牌号:川B•585B1
车主姓名:卢诚
不文明行为:博学路违法停车
发生时间:2018年9月20日12:41
处理结果:罚款50元扣3分
如果大家看到有不文明行为,记得拍下后,按以下方式举报:
以“图片(视频) +图片说明+时间+地点”的内容形式,发送到“云上毕节”微信平台或者加微信qsmy8886发送举报内容,上传的图片(视频)和文字要能清晰、准确地反映事实。
一是拍摄的照片要求客观真实、主题鲜明、不接受电脑合成作后作品及网络下载作品;
二是上传照片要清晰,不文明行为主体是个人的,要能明显体现当事人的脸部特征和不文明行为过程;不文明行为主体是商铺、单位的,需拍摄商铺招牌和单位牌子,涉及车辆的需拍摄车辆牌照。
最好提供违规车辆前后各一张图片或者是一段小视频,曝光时要注意照片的真实性,不能随意曝光。
编辑 / 李 茜 编审 / 秦 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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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微信 qsmy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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