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了!七星关区教师再干这事就要受严惩!
为严禁七星关区公办教师
在民办教育机构兼职兼薪、有偿补课,
区教育局教师工作股制定下发文件,
凡出现公办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兼职兼薪、有偿补课行为的,
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原文如下:
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局文件
七星教发〔2018]103号
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局
关于严禁公办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校外培训
机构、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兼职兼薪、组
织有偿补课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中学,区直各校(园):
公办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学校、幼儿园)兼职兼薪、组织有偿补课,直接影响我区教育形象,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施,学习、宣传、落实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师〔2018]18号)、《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8]19号),根据2018年12月5日局专题会议精神,现就相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禁我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兼职兼薪、组织有偿补课。
二、我区中小学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幼儿园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三、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凡是我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兼职兼薪、组织有偿补课的,一律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师〔2018]18号)、《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8]19号)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一是取消教师本人当年附加基础性绩效(注:上半年附加基础性绩效已经发放的,由学校予以追缴);
二是视情节轻重给予全区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取消2年内评奖评优、职称评定的资格;
四是处理决定存入教师个人人事档案并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五是凡是出现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兼职兼薪、组织有偿补课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出现一起,扣除一个月附加基础性绩效,出现两起以上(含两起),扣除全年附加基础性绩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全区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
毕节七星关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6日
监制:王应军
编审:秦恒 编辑:李茜
本文来源:七星关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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