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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区一驾驶员拆了车辆号牌,只为了方便停车…

平安毕节 云上毕节 2022-03-30

来源:平安毕节


近日

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特勤大队

在七星关城区开展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时

依法查处一起机动车驾驶证

实习期驾驶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驾驶证被记12分后


精彩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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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上午,民警巡逻至天河路武装部门口时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车辆违停在路边,民警下车查看车辆情况,发现车上无临时行驶号牌,也不是新车。



民警拨通驾驶人留在车上的电话,通知驾驶人来到现场了解情况。


驾驶人周某表示:


每天下班回来都找不到停车的地方,为了方便将车辆停放在路边,为了躲避电子警察抓拍,就把车辆号牌拆了。



最后,民警依法对周某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作出了驾驶证一次记1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由于周某驾驶证还在实习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周某所持有的C1驾驶证被注销。如果要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周某得参加机动车驾驶证申领的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取得。


民警提示


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在这里,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

任何抱着侥幸的违法行为

最终都会得不偿失!

驾车出行,谨记遵纪守法

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安全文明驾驶!



监制:王应军

编审:秦恒  编辑:张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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