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毕节城乡居民医保“八问八答”,你关心的都在这里
12月30日
本公众号发布了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了
关于2019年度新农合集中筹资个人缴费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点击横线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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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毕节2019年度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这几类人可以少交!
收到了很多小伙伴的留言
大家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带着各位小伙伴的疑惑
云妹子采访了
毕节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工作人员
接下来
就让专业人员为大家解答吧~
答:2019年度我市新农合参保群众个人缴费标准执行国家要求的220元/人,离部分城市缴费金额还是有一定的距离,可报销药品保障的范围在不断扩大,17种进口抗癌药已纳入毕节市报销覆盖范围,特殊的罕见病也逐步将纳入医保范围,且毕节市的报销比例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已处于较高比例。
答:可以。
在七星关参保或在其他地方参保(缴纳费用)都是可行的,但是建议在居民常住地参保以方便门诊看病。
答:不可以。
重复参保是不允许的。
答:可以。
预产期在2019年的新生儿家长一定要在2019年3月31日前给孕宝宝购买合作医疗保险,否则错过缴费时间则不能补交、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答:除了住院报销外,市民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就医时,也可按政策规定比例报销就医费用。
答:不是。
在毕节市外就医一定不要相信广告宣传,一定要去公立医疗机构或我市定点民营医院,否则返回后不能报销。
答:毕节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外出毕节市就医一定要在参保地办理转诊,不办理转诊报销比例要降低30%以上,且起付线还要提高,办理转诊市民只需要在入院后7天内电话联系参保地合医办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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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困难人群资助参合政策:
(一)对建档立卡人口参合的个人部分,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资助参合资金部分按深度贫困县、贫困县、非贫困县分成三类地区,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按不同比例分担。县级政府可统筹整合医疗救助基金、社会捐助资金等资助参合。
(二)对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参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卫生计生部门全额资助。
(三)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209号)明确的救助对象,按以下标准由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参合:
1.对特困供养人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参合的,个人策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
2.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参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3.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参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另外,记者从毕节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处了解到,毕节市基本医保和大病医保报销均不设置封顶线。
监制:王应军
编审:秦恒 编辑:吴芳
记者:吴芳 马祎(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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