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野外用火引发山火,毕节这3人被行政拘留!
来源:看见毕节
2月11日15时20分,赫章县公安局辅处派出所接县“110”指挥中心指令称:辅处乡葛布村双河组发生一起火情。接令后,辅处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在开展扑救的同时,对起火原因展开调查,并迅速锁定违法嫌疑人唐某。经询问,唐某如实陈述了其在明知政府颁布了野外禁火令的情况下,仍在野外用火引发山火的违法事实。
无独有偶。2月12日16时许,辅处派出所又接报警称,辅处乡开嘎村河边组和龙头组发生两起火情。辅处派出所立即组织人员分赴火灾现场进行处置,将火势控制后,现场将违法嫌疑人申某、赵某传唤到辅处派出所进行询问,申某、赵某二人亦如实陈述了其在野外用火引发山火的违法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申某、赵某、唐某三人作出行政拘留10日之处罚,目前3人已被执行拘留。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2月14日,记者联系毕节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春节期间,毕节市共接到火情报警电话29起,多数为老百姓熏腊肉、烧地埂或草坡火等引起,其中形成森林火灾的有2起,因处置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
该办公室副主任阮培龙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防火意识,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在禁火区铲烧草皮灰、上坟烧纸、亮灯、燃放烟花爆竹、野炊、吸烟等。对引发森林火灾触犯刑法的,将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遇到森林火灾,记得第一时间拨打救援电话。
△ 图文无关,资料图(韩贤普 摄)
毕节市:(0857)711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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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王应军
编审:秦恒 编辑: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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