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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毕节这些路段临时停车泊位将取缔

云上毕节 2022-03-30

来源:七星关城管


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毕节市七星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毕节市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取缔天河路、广惠路路内

临时停车泊位

和集中整治市容环境秩序的通告

                          

位于建设桥与沿河西路交叉路口处的天河广场停车场将于2019年3月5日正式启用,停车位1200个,可基本满足周边住户停车需求。为深入推进毕节市“五城同创”工作,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改善城区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取缔天河路、广惠路(中华路与广惠路交叉路口至天河路与广惠路交叉路口)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和集中整治市容环境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2019年3月7日9时起


二、集中整治内容


(一)取缔整治区域路内临时停车泊位。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自2019年3月7日上午9时起,天河路全段、广惠路(中华路与广惠路交叉路口至天河路与广惠路交叉路口)禁止任何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并同时启动上述路段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违法停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24小时抓拍取证,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整治乱停乱放、乱搭乱建、占用城市公共区域从事露天油烟烧烤、修车、洗车、加工承揽等经营活动。


(四)沿街店铺“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的行为。


(五)未经批准在城市公共区域设置户外广告及广告内容不雅的行为。


(六)其他违法违规活动。


三、处罚事项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罚。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毕节市七星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毕节市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3日





监制:王应军

编审:秦恒  编辑:吴春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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