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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一村霸集团被处刑罚,最高被判十年六个月!

云上毕节 2022-03-30

来源:金沙发布


6月6日,金沙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杜某军、郭某东等七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强迫交易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进行一审宣判,七名被告人因犯强迫交易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被判处十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十万元到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2年11月,时任新化乡桥良村村支书杜某军、村主任郭某东与当地村民杜某勇等人,利用共同成立的金沙县桥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堵厂等非法手段取得当地有关煤矿生产企业的电煤运输权,并逐步垄断企业的电煤承运业务,肆意哄抬承运价格。以上行为给有关企业造成经济损失85573.16元,强迫交易金额高达2339739.19元。



金沙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以杜某军、郭某东为首的运输公司多次堵矿、强迫交易、垄断承运行为严重扰乱了煤矿的生产经营秩序,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犯罪特征,应当认定七被告人属恶势力犯罪集团,七被告人的行为符合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强迫交易罪的犯罪特征,均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强迫交易罪,遂根据各自的犯罪情节依法作出判决。


被告人杜某军、郭某东在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中起组织、指挥作用,系首要分子,法院依法对其从严惩处,二人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强迫交易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和十年,其余五名被告人,因犯上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七人被处罚金共计1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共计31.77万元。



监制:王应军

编审:秦恒   编辑:吴芳

投稿邮箱(bjtvys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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