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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一派出所副所长被“双开” 并移送司法机关
来源:金沙发布
日前,金沙县纪委县监委对金沙县公安局沙土派出所副所长黄之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黄之俊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长期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工作纪律,默许、纵容辖区内涉黄活动,安全检查工作流于形式,对较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唆使他人从事违法活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涉嫌受贿犯罪。
黄之俊身为中共党员、公安派出所副所长,背弃入党初心、毫无底线意识,政治上丧失理想信念,经济上逐利贪婪成性,工作上失职渎职,生活上追求低级趣味,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敬畏、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金沙县纪委常委会会议、金沙县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之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监制:王应军
编审:秦恒 编辑: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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