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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财骗色26余万!毕节一男子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太可恶了!

云上毕节 2022-03-30


2018年3月19日17时左右,大方县鼎新乡中心村二组村民宋某报称,其被一名自称郭勇的男子以对接 大方县鼎新乡帮助村民建设大棚项目为由,以缴纳保证金的形式诈骗其现金5万元



接到报警后,大方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西片严打专班民警在鼎新派出所及相关部门的协助下赶赴现场立即开展工作。


经侦查,发现自称郭勇的男子使用的是假名,真实姓名叫葛某昭(男、七星关区何官屯镇白果村人),5次以对接 大方县鼎新乡帮助村民建设大棚项目为由实施诈骗,涉案金额高达20余万元。



在民警组织实施抓捕时,嫌疑人葛某昭已往外地逃窜,随即办案民警将葛某昭上网追逃。


2019年8月1日,云南省镇雄县警方在镇雄县城区公租房九组团的路边将葛某昭抓获,2019年8月6日,办案民警赶赴镇雄县将犯罪嫌疑人将葛某昭带回大方。


经审讯,嫌疑人葛某昭如实供述了2017年在鼎新乡种植辣椒期间,虚构对接 扶贫工程给当地村民建设大棚,骗取村民20余万元钱的犯罪事实;



同时还交代了2018年、2019年期间在云南镇雄县城内利用虚拟镇雄县政府扶贫办工作人员李某艺的身份与李姓离异女子爱,以自己和家人生病急需用钱为由,以借钱的方式骗取李某现金6万余元的事实。


目前,犯罪涉嫌人葛某昭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闻小链接


遇到对相关扶贫政策及补贴资金有疑问的,一定要向当地政府及扶贫部门工作人员当面进行咨询,切不可盲目将个人财物及各类证件、材料交予陌生人,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法律小快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监制:王应军

编审:秦恒   编辑:吴芳

通讯员:岳仕海 喻敬荣

投稿邮箱(bjtvys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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