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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毕节这11家场所被责令停业并处罚款!

云上毕节 2022-03-30


近日

毕节市消防部门

加大对全市消防违法行为的

查处力度

在监督检查中

全市共11家场所

存在消防违法行为

进行了责令停止营业

并处罚款的处罚



存在消防违法行为的11家场所名单

▼▼▼


织金县尚品足浴养生会所

纳雍县风情酒店

黔西县百姓生活超市

黔西县花缘咖啡馆

黔西县华联万家百货四分店

黔西同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黔西县逅厨餐厅

织金县客悦酒店

赫章贵厨餐厅

赫章县蓝巨星音乐会所

纳雍县福聚康宾馆

以上场所均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营业的消防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按照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消防部门对以上11家场所进行了责令停止营业并处罚款的处罚。



通讯员:李兴文

编辑:吴芳 

编审:程帅 李雪梅 

监制:王应军

投稿邮箱(bjtvys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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