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违规!毕节这11家场所被责令停业并处罚款!
近日
毕节市消防部门
加大对全市消防违法行为的
查处力度
在监督检查中
对全市共11家场所
存在消防违法行为
进行了责令停止营业
并处罚款的处罚
存在消防违法行为的11家场所名单
▼▼▼
织金县尚品足浴养生会所
纳雍县风情酒店
黔西县百姓生活超市
黔西县花缘咖啡馆
黔西县华联万家百货四分店
黔西同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黔西县逅厨餐厅
织金县客悦酒店
赫章贵厨餐厅
赫章县蓝巨星音乐会所
纳雍县福聚康宾馆
以上场所均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营业的消防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按照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消防部门对以上11家场所进行了责令停止营业并处罚款的处罚。
通讯员:李兴文
编辑:吴芳
编审:程帅 李雪梅
监制:王应军
投稿邮箱(bjtvysbj@163.com)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