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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无理要求后,毕节这个村民竟然半夜扛起大锤、锄头、钢撬出动

云上毕节 2022-03-30


家门口空地没有被硬化

毕节男子竟然

扛起大锤、锄头、钢撬等工具

将通往村里的通组串户路

毁坏了十余米


事情是这样滴



2019年8月30日11时30分许,长春堡镇长春社区包村干部向长春堡派出所报警称,镇村干部、施工方于8月29日花了一天的时间在长春堡镇长春村十四组实施的脱贫攻坚通组串户路硬化项目,被人为毁坏了十余米,希望派出所及时进行侦查,将违法嫌疑人绳之以法。



接警后,长春堡派出所立即派出民警赶赴现场开展侦查。经现场勘查和入户走访,有村民提供线索,该通组路是被十四组村民张忠某于8月29日晚22时左右用大锤、锄头、钢撬等工具毁坏的,张忠某现已不知所踪。



得知这一情况后,长春堡派出所立即进行立案调查取证。9月2日早上10时许,民警打通了张忠某电话,称需要修建房屋,想找张忠某帮忙。张忠某答应11时在三板桥廉租房门口见面。10时40分许,所长李永军带领民警将张忠某控制。经审讯,张忠某对毁坏通组路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张忠某曾经给堂哥张某富讲,镇政府硬化通组路时,如果他不在,请张某富告知将他家门口十来个平方的空地硬化一下,用来停放三轮车。在案发当天,张忠某回到家后,发现十四组的通组串户路已经硬化,但是其家门口的空地没有硬化。张忠某便去找堂哥张某富,张某富称道路硬化时自己也不在家。



张忠某认为堂哥说谎欺骗自己,因此怀恨在心。当夜,他越想越气,于是从家中提着大锤、钢撬、锄头,将通组路毁坏十余米。



张忠某此举造成经济损失约2000余元,阻碍了长春堡镇脱贫攻坚工作,影响恶劣。最终,张忠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目前已被七星关公安分局依法处以十日行政拘留处罚。



记者:罗玲  孙川

编辑:吴春妹

编审:杨廷兵 秦恒

监制:李德品

投稿邮箱(bjtvys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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