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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关于开展以户为单位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的通告

云上毕节 2022-03-30


织金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以户为单位

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的通告


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社区(村居)疫情防控实行相对封闭式管理的通告》精神,为积极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峻形势,切实阻断病毒传播途径,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5日上午8:00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户为单位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的防控工作。


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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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县中心城区、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小区(楼栋)由村(居、社区)委员会或小区物管公司、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并安排人员值守;每户家庭每2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疫情防控、生病就医等需要外,原则上不得外出;非本村(居、社区)、小区(楼栋)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02

各村(居、社区)、小区(楼栋)辖区内居民进出均要检测一次体温并做好登记。



03

家庭成员中如有1月22日后,从湖北(武汉)返回、或有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旅居史或与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相关人员直接接触人员,要主动向辖区村(居、社区)委员会报告,辖区村(居、社区)委员会要做好登记,若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由辖区村(居、社区)委员会落实居家观察14天和包保管控措施。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一律不得外出。若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其他症状的,立即向辖区村(居、社区)委员会报告,交由所属乡镇(街道)按程序处理。



04

所有党员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做好防控工作,并管好自己的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辖区工作人员做好宣传引导,按要求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集,居民确需外出的,务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05

各乡镇(街道)要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动员群众力量排查病源。


06

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一意孤行,危害公众安全的,公安部门要依法予以打击。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违反规定的,除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外,要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并报县纪委监委严肃处理。



07

以上事项由各县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督促指导执行。


上述措施解除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

另行通知


织金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



来源:织金融媒体
编辑:吴芳
编审:程帅 李雪梅  
监制:李文均
投稿邮箱(bjtvys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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