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2020年清明节期间
暂停公墓祭扫等聚集性活动的公告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扫墓祭祖、缅怀故人、寄托哀思的重要时节。当前,尽管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境外输入、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仍然存在,防控任务依然艰巨。为继续做好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降低因人群聚集引发的感染风险,经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现就2020年清明节期间暂停公墓祭扫等聚集性活动公告如下。
一、暂停公墓祭扫等聚集性活动。全省各公墓继续闭园管理,暂停组织实地祭扫、集体公祭、骨灰海撒、集体告别、骨灰集中安放等群体性活动;各殡仪馆继续暂停守灵、告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骨灰堂或骨灰暂存处等封闭空间内部暂停祭扫活动;各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组织开放日、现场宣传展示等各类群体性活动。
二、提供便民可及的祭扫服务。各公墓将通过开通移动客服端、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等服务渠道,为群众提供代理祭扫、网上祭扫等服务,表达对逝者的哀思,尽力满足群众祭扫需求。倡议群众通过网上祭祀和举办家庭追思会、种植花草树木等方式来怀念逝者,变实地实物祭扫为注重精神传承,不现场祭拜。
三、有序提供基本殡葬服务。各殡仪馆正常有序提供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各公墓对办理骨灰安葬业务的采取预约登记、人数限定、错时入园等措施避免人员聚集。对预约申请骨灰海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服务的,由各公墓做好登记及后续服务工作。
四、严防事故隐患。前往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祭祀的群众,要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避免扎堆聚集。要按照当地森林防火工作有关部署,听从当地乡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安排,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焚烧纸钱、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防火灾发生。
祭祀在心不在形,生者的身体健康,就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公墓重新开放实地祭扫时间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为疫情防控胜利贡献力量。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贵州省民政厅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