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将新建一座水库,移民安置补偿标准来了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工作
毕节市大方县
制定了移民安置补偿实施方案
一起来了解一下
《凹水河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实施方案》
一、方案标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凹水河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工作,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以及《黔西县凹水河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定本)(以下简称《规划报告》)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移民安置补偿实施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凹水河水库位于黔西县与大方县界河—西溪河上,水库总库容4669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为1287米,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为4479万立方米,死水位1213米,有效库容为3872万立方米,为多年调节水库。水库建成后年供水量4275万立方米,其中工业供水3595万立方米,城市供水603万立方米,灌溉用水77万立方米。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
水库建设征地涉及大方县1个镇(黄泥塘镇)1个村(安坪村)2个村民组(坝子组、大寨组)。规划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9人(水库淹没区2人,枢纽区工程建设区2人、输配水区5人),本工程不涉及搬迁安置人口。
涉及的实物指标如下:
(一)水库淹没区
淹没土地总面积183.48亩,其中:耕地6.61亩(全为旱地);林地104.05亩,其中用灌木林地99.9亩,退耕还林地4.15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河流面积)29.78亩;其他土地(裸岩)43.04亩。
(二)枢纽工程建设区
永久征收土地面积29.29亩,其中:耕地0.88亩(全为旱地);园地(果园)5.29亩;林地8.22亩(用材林地0.66亩,灌木林地7.56亩);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3.20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河流水面)2.66亩;其他土地(裸岩)9.04亩。
临时征用土地面积151.06亩,其中:耕地147.26亩(全为旱地);林地(用材林地)1.54亩;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0.02亩;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2.24亩。
(三)输配水工程建设区
永久征收土地面积40.60亩,其中耕地13.77亩(全为旱地);园地(果园)3.79亩;林地(灌木林地)12.13亩;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1.60亩;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8.73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河流水面)0.58亩。
三、补偿标准
来源:大方县人民政府网 毕节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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